开头:
“正经爷们儿不会欺负弱女子,干坏事早晚遭报应。”这句话搁到最近发生在济南长清的这档子恶心事儿上,那叫一个贴切。
说的就是咱王姐,一普通老百姓,却被个男的死缠烂打,整得够呛,手段那个低级,影响那个恶劣,听的人都火冒三丈!

事件经过:
话说4月14号那天,济南长清区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接到了王姐十万火急的报警电话。
王姐哭着说,这段时间有个不认识的男的,拿手机当*器武**,对她进行了一场精神上的疯狂轰炸。

这男的可劲儿给她发些带挑逗味儿的暧昧短信不说,竟然还胆肥到连自己的裸照都发过来,真是脸都不要了!这一波波的侵犯,硬生生把王姐原本平静的日子搅得一团糟,精神上受尽煎熬,工作生活全被打乱,你说气人不气人?

争议点分析:
这事儿一出,大伙儿最关心的就是:这男的用手机这么嚣张地侵犯别人隐私,道德底线都不要了,简直是性骚扰的升级版!
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人际交往,直接奔着下三滥去了。
再就是,王姐遭的这些罪,法律能不能给她好好撑腰?对那男的处罚能不能罚到他肉疼,让其他有类似想法的家伙望而生畏?
个人看法分析:
碰到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儿,咱哪能坐得住!谁还没个权利过安生日子啊?
特别是女同胞们,凭啥就成了骚扰的靶子?
这男的简直就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对社会文明的公然挑衅,他必须为自己的疯狂无脑、目无法纪付出代价!
法律角度分析:
按照咱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说得明明白白:“要是有人老给你发些下流、*辱侮**、吓唬人的信息,弄得你没法正常过日子,那就得罚他个五天以下拘留,或者罚他个五百块钱以下;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就得关他个五天到十天,罚款还是得罚!”

还有,《刑法》里边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也说了,要是这男的闹得实在太不像话,社会秩序都被他搞乱了,那他可能就得吃牢饭了!

回头看看王姐遇到的这事儿,那男的发暧昧短信、裸照骚扰,这还不算骚扰?明显就是冲着王姐来的,隔三差五就来一波,妥妥地符合法律说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啊!所以,王姐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警察蜀黍,让他们依法严惩这货,要是犯了罪,那就得让他坐牢!
网友热评:
1. @路见不平一声吼:这种败类就欠曝曝光!让他尝尝被万人唾弃和法律收拾的滋味!
2. @受害姐妹花:强烈要求重罚!女人也有权利活在安全又尊重的环境里,谁敢动手动脚,绝不放过!

3. @法博士在线:力挺王姐用法律*器武**自卫!希望警察蜀黍依法从重处理,给那些潜在的骚扰者提个醒,别乱来!
4. @心理疏导小能手:被骚扰的人心理创伤多深,大伙儿别忘了!社会得多给点儿心理援助,帮她们挺过难关!

5. @男女平等行动派:整治性骚扰,人人有责!从教育、立法到执法,每一步都不能松,必须零容忍!
结尾:
骚扰无大小,法律保平安。 王姐的遭遇再次提醒我们,跟性骚扰斗争,那是一场持久战,每个人都得提高法律意识,一起维护咱社会的好风气。

至于那些想用龌龊手段欺负别人的人,法律的剑已经磨好了,就等他们往枪口上撞:骚扰他人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对此,你们怎么看?
图丨婷婷看法
文丨婷婷看法
编辑丨婷婷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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