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出现一见钟情,她尝试用数学公式来解释这一现象

为何会出现一见钟情,她尝试用数学公式来解释这一现象

12 纽约购买人体模特奇遇记

(那曾是)我的人体模特

(E小调)

我嗑了药。

外面漆黑一团。

外面是华盛顿公园。

于是我走进格林尼治村。

停在一家店门前。

在那里我看见

所有的男人头上裹了毛巾[1]。

下翻看,

上打量,

我没有想买的欲望,

便向着门口用肩膀突破人群的围困。

玻璃窗里有束目光反射回来,

那不是一个无知愚蠢的随便女孩,

而是我渴望探索的灵魂。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想我会叫她梅布安。)

她披着棕褐色的阿富汗毛毯。

(也许是紫色貂皮?)

我知道我们一定会成为朋友。

我们的爱情会永垂不朽。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问老板什么价?

是否可以邮递到家?

他收紧拳头,双眼露笑。

咕哝着吐出一句,“一百刀”。

突然之间,某种未说穿的

愉悦小想法具化成了现实。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想我会叫她格温。)

她披着棕褐色的阿富汗毛毯。

(也许穿的是衬裙?)

她渴望秩序,和遵循。

(她是我的安妮·博林[2]。)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嗑了药。

天气热得惹人嫌。

我站在车站前

抱着我的梦中女郎。

拦不到的士,

我得去实验室

分析她的成分,画出分子结构示意图[3]。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想我会叫她格莱娜。)

她披着棕褐色的阿富汗毛毯。

(可能是赭色?)

我们的爱情永不终结。

我会带她去维也纳。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到家时。

已是破晓时分。

我却愁眉苦闷。

我知道律法容不下我们俩。

我甚至不敢触碰她;

嘿,我已经确定了她的成分。

我的她是由巴黎的石膏制成。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我想我会叫她杰琪。)

她披着棕褐色的阿富汗毛毯。

(也许布料是卡其?)

她皮很厚

(淋浴时会变得格外黏腻。)

那就是我的人——体模特。

伊冯娜小姐[4]

在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意大利餐厅里,有个朋友偷偷摸摸递给我一小袋*麻大**。我和山姆迫不及待地出门去了华盛顿公园[5](纽约无政府主义的好处在这时便体现出来),在那里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又开始往回走。我们闲逛进一家印度人开的服装店里(是印度人,不是印第安人[6]),正当我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皮夹克时,听见了山姆和老板的对话:“那个人体模特多少钱?”

(我满心以为他只是在和那家伙开玩笑。)

老板回答道:“噢,唔……一百美元。”

山姆转向我:“慕斯,我们得买个人体模特。”那语气就好像是在讨论要不要买份晚报似的。

我装出一脸厌恶的神情:“你真是没救了。”

“你认识拥有人体模特的人吗?”

我继续摇着头:“你真的没救了。”

山姆自顾转过头去问店老板:“你们开到几点?”

“午夜。”

“我们会回来的。”

山姆把我拉到店外,试图说服我买一个人体模特是绝对正确的决定,我们甚至和一个路过的警察就这件事讨论了一番。警察是纽约市最棒的存在之一,因为他们什么奇葩都见过,聊起天来游刃有余。除非你杀了人,否则他们都会把你当朋友看待的。(当然如果你杀对了人,你们的友谊更是铁打的一般。)纽约警察心宽体胖,碰上意外想跑都跑不快,所以他们经常成群结队地一起巡逻。他们可不像洛杉矶的警察那样无缘无故地骚扰平民。例如有一次,我们看见一个家伙骑着自行车一路跟在警车旁边,并冲着车窗里鬼叫:“条子,这就是法律。条子,这就是法律。”他就这样跟了整整一条街,警察连搭理都没搭理他一下。纽约警察允许个人行使自由权利。

在纽约街头吸*麻大**的人随处可见,警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知道,和泛滥的犯罪行为相比,为了消遣而吸几口*麻大**太微不足道了。当然了,对于他们的办事效率,我就没什么发言权了。不过我想,要是我真需要他们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我对他们的评价肯定截然不同。总的来说,比起其他任何城市的警察,我宁愿和纽约的警察打交道。虽然他们也全都唯利是图,可起码没有丢失幽默感。就说眼前跟我们聊天的这个警察吧,他给我们简要分析了最近新闻报道的警方抗议*威示**事件中到底有多少警察参与。他摇着头感慨:“等整个事件报道出来的时候,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我此时内心想的却是:“不,我不在乎。”)

随后他愉快地问起我们为什么会想买一个人体模特。

我指着山姆说:“因为他大脑里是一坨糨糊。”

山姆接茬:“不,我想买是因为,有了它,就算家里没人看上去也像是有人在的样子。”他暗自觉得这个理由对警察来说应该很有说服力。

尽管想买模特这件事一点儿也不符合山姆的性格(事实证明,后来每个看到她的人都以为当初这是我的主意),我却意识到,我喜欢跟这样不可预测的人在一起,对于别人古怪疯癫的想法,我是最没有资格遏制的那个人。于是我跟山姆说,可以是可以,但他欠我一笔。(既然要妥协,不妨捞点好处。)

我们折回店里,问那个印度店主可否用Visa信用卡支付,答案是肯定的。

山姆帮忙从橱窗里把模特搬出来。其中一个锡克教徒店员抬起模特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一手抓住了容易借力的胸部。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抓的部位不妥,慌了神,迅速把手挪到模特的肩膀上,一不留神就把整个肩膀给扯了下来。我和山姆不约而同地狂笑起来。

那几个印度人一直想说服我们买下模特身上穿的衣服,还出了最低价——15美元,可我觉得不管多便宜,那件衣服都太丑了,便一口回绝。但他们坚决不同意我们把模特赤身裸体搬出店门。(肯定是因为这与他们的宗教教义相违背。)于是我就把自己一手长的外套给她穿上,而山姆把他的夹克给了我,他自己则为艺术献身(说他献身是因为外面天气冷得要命)。我们俩搬着模特走在街上的时候,她的胳膊和假发总是不停掉下来,我们笑得都快要失控了。路上有人冲着我们鬼喊,仿佛我们就是那种典型的搬着人体模特在街头晃荡的纽约客,我真想大声吼回去:“我才不是这个鬼地方的人呢!”可我并没有。

到了汽车站,山姆就把她给放了下来,她还是挺沉的。我沿街跑着叫出租车,可这一瞬间突然每个人都开始着急回家了,路边有五十个人在招手,整个格林尼治村却好像只有两辆出租车。纽约呈现给人们的景象就是当所有物资都匮乏之后的生活样貌,包括超市里的莴苣、做得好的披萨(到底是谁谣传纽约的披萨好吃来着?)、呼吸的空间,还有出租车……在纽约,人们之间的竞争激烈无比。大家都在急着赶往某个地方,没人有空慈眉善目好言好语地交流。(警察除外,他们不论身在何处,都是心满意足的。)要是有人停下脚步来帮你,十有八九你会落得被打劫的下场。(刚从机场的往返巴士下来时,千万不要同意让任何人帮你拎包到出租车上!)其实,偶尔还是能够遇到心存善意的人,不过那是因为他们都在为大都会队[7]比赛中的表现而感到开心。用不了一星期,他们就又回归到那种自以为是的态度了。要是你觉得我在信口开河,那么你试试在纽约住一年,然后搬回加州几周,你自然明白我说的这些了。

回到那个故事,山姆正带着模特坐在椅子上等我,有个西装笔挺的醉汉走到他跟前,问自己可不可以摸一摸模特。山姆才不在乎呢,随口同意了。那家伙还一直问询问模特的名字,山姆一脸无奈:“我不知道,我们也刚把她买下。”

这时,一辆绚丽小巧的跑车在我们面前急停下来,车窗里传出来一声吼叫:“我想要那个模特!卖多少钱?”

山姆喊回去:“一百五十刀。”

“鬼才信!一百刀我要了。”

“门都没有!一百二十五。”

“根本不值一百二十五刀。得了!一百卖给我。”

“我们刚刚用一百刀买下来的。”

那人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百元美钞在车窗外抖动着:“一百刀!就在这儿呢。货真价实的现金。”

这时,刚才还在抚摸模特的那个醉汉已经悄悄移动到跑车旁边了,他想要趁机夺下那张钞票,却醉得站不稳脚跟,一头栽在车上。

“把你那脏爪子从我车上拿开。”跑车里的人怒不可遏。

其实,我有点担心山姆真的会把模特给卖掉,没人会相信我们在格林尼治村仅用十五分钟就把100美元买的人体模特又给卖掉了。

“我想要那个该死的人体模特!”他又不死心地吼道。

“一百二十五美元。”山姆耸了耸肩。

那家伙气得一脚油门,重新窜入车流之中。那醉汉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轻,退后几步倚在了模特身上。山姆顺势一把将他推向长椅的另一头。一辆公交适时地开进了站,我们毫不犹豫地上了车。我们的公寓在上西区(虽然只在路岛中间偏上一点,人们还是选择这样称呼它,我则更偏向于“Soha区”这个名字[8]。这是一个纽约背景下的笑话,我从一个化学家那里偷来的,用作自己的单人喜剧材料。对于笑话被借用这件事,喜剧演员可比化学家斤斤计较多了),有个公交站离我们的住处只有两个街区的距离。

公交上度过的四十五分钟更是热闹非凡。(车上有两个妇女,每次看到刚上车的人被眼前场景吓一跳的画面,都笑得惊天动地。)也有一些人会装作没看见我们抬着人体模特的样子——典型的纽约人的反应。大部分人会用自诩幽默大师的口吻沾沾自喜地问我们有没有给模特付车费,却丝毫没意识到所有人都会问这个问题。大众的幽默感平淡无奇,且十分相似。话说回来,我们并没有多付车费。

我们的公寓在街道上坡处,到站下车后我们便开始向上跋涉。(山姆对细节会记得更清楚,因为模特是由他搬的。)看见我们走进大楼的瞬间,看门人还以为山姆扛着一个受伤的人。(模特摆着很典型的姿势,没有头发,缺了左胳膊……再说成为一个看门人,并不需要通过多少测试。)

进家门之后,我就开始给她画出指甲和乳头(她肯定是在乳头出现之前的时代制造出来的),把她摆成熨衣服的姿势。山姆说,等到我们有了孩子,就得把她给藏起来,否则孩子长大后就会觉得每家每户都是有人体模特的。去朋友家玩儿时,保不齐就会问人家:“那你们家的模特在哪儿呢?”很可能因此被认为是怪胎,被下逐客令。我觉得山姆想要买模特,是因为我们很有可能最后会定居在宾夕法尼亚,而他害怕自己会成为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一员。

关于纽约的想法

今天在地铁上有个侏儒骂我是“该死的*子婊**”。我仅仅是问她要不要坐下而已,她一定误以为我是在同情她。其实,我并没有直截了当地问出口,当时有个座位空出来了,而前一秒她刚因为被人踩了一脚而发出了杀猪一样的尖叫。我思忖着她肯定不愿意再被踩到,便等她去坐,可她没有。我便好心问道:“你想坐下吗?”就像在搬来纽约之前,在那些我仍然很有礼貌教养的日子里,我经常会做的那样。她却反而冲我发起火来:“我要是想坐早就坐了……该死的*子婊**。”

就在同一天晚些时候,另一个侏儒(好吧,严格来说她是一位个头很小的老太太)问我哪一种尼龙*袜丝**她穿起来不会太短。她解释说,因为躯干部分过长,她穿长筒袜时腿部总是勒得太紧。但她给我展示的两双*袜丝**尺寸是一样的,而她只是在根据包装上的照片来判断大小。我耐心告诉她,这样是行不通的。鉴于这种*袜丝**是为身高五英尺到五英尺八英寸[9]的女性设计的,我便劝她放心,说肯定够长。(我并没有提及她在穿时可能会感到脚趾部位略长,活到这个年纪,她应该已经习惯了。)

我暗想,生活在今天安排我遇见两个侏儒——一个好的一个坏的——是为了不让我自以为对侏儒的性格和行为有多了解,而变得狂妄傲慢起来。

关于NY2值得记住的事(部分):[10]

1.化学派对上——“你真的是个化学家吗?还是只是穿这个T恤玩儿的?”一个油腻腻的英国人穿着一件印有分子结构的T恤,很显然我的这个问题让他觉得受到了*辱侮**。我又问他是不是不喜欢别人问他问题——他一声不吭。“你之前参加过派对吗?”——仍然是沉默。接着我表示,要是他真的不喜欢别人问这种问题的话,也许他应该把T恤反过来穿。他从我身边走开了。

派对晚些时候,我和山姆、彼得在闲聊——山姆说:“那边那个家伙来的时候穿的T恤绝对不是这一件。”

2.纽约法则第一条:永远不要穿裙子去公共图书馆。[11]

在纽约用手抓*体下**的男人比我去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多。

——纽约公共图书馆,1986年5月13日

3.飞行员朋友BC和他的一个同学从堪萨斯一路开车到纽约来,临时在我们的公寓住几天。BC问我有没有必要把装着自己物品的箱子从车里搬出来,车是他同学的。我说:“要是你第二天还想见到这些东西的话,最好这么做。”BC的朋友八成一听到是个女生在给劝告,就自动充耳不闻了。(那家伙是个混球,他说自己每次约女人出去她们都喜不自胜,因为她们每年只有一两次约会。他指的是所有女人。我反问他,到底是从哪个村里过来的。)不消说,他把东西都留在了车里,并且停在了一一三大街上。第二天——你肯定已经猜到了——他的车整个都消失了。BC的朋友跟警察澄清说:“但是我锁了车的。”警察们笑作一团:“你听说的关于纽约的一切乘以十才是现实中的纽约。”说完他们又大笑起来。

4.单人喜剧: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用来准备五分钟的台上时间。节选出我人生的片段讲给那些观众听,可他们却觉得我是在扯谎。

“记得提醒我,下次不要让你在台上抓我的*弟弟小**。”——山姆在知道了我因为紧张而在表演时掰坏了法国号的按键时,如是说道。

我的生日派对办得非常成功,来参加的主要是化学家和喜剧演员,前者在数量上占些优势,在我看来这是件好事。太多的喜剧演员很有可能会毁掉整个派对。反正挺多化学家都觉得自己有一身幽默细胞。

而且谁能料到……我第一天表演单人喜剧时,有个女孩把我拉到一边,说等她表演完之后想跟我聊聊。我本以为她是要说有多么喜欢我的表演呢(那时我对单人喜剧演员的特性还一无所知),于是便在一旁乖乖地等着。她一下台便径直向我走来:“你讲了我的笑话,我希望你把它从你的段子里删掉。”接下来的五分钟,她喋喋不休地嚷嚷这个笑话她已经用了好多年了,大家都知道是她的段子,所以我必须要删掉它——我已经到了快哭出来的边缘——她停顿了一下,又换上完全和善友好的语气:“我说……你刚来纽约适应得还好吗?”

这件事最糟的一点是,“她的那个笑话”是我仅有的三个段子之一。关于犹太人的那个(她也不是犹太人)。这是我写的第一个笑话,我甚至还申请了版权呢。因为我年纪更轻一些的时候总是会做不着边际的事情,给很多东西都申请了版权,并且觉得这样就能让它们变得更加特殊。这下可好,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我偷了她的笑话,因为她显然在这一带做过很多场表演。蒂芙莉·奈维特……你听说过她吗?估计没有。

我把这件事告诉俱乐部的经理,因为我当时只是个新人,还不了解行业规矩。他说我得放弃那个笑话,但另一方面,他又让我告诉那个女生我拥有那个笑话的版权,也许我可以在纽约之外的地方表演。(比如说呢?阿拉斯加吗?话说回来,我去不去得了纽约以外的地方还是另一说呢。)那个经理还话里有话地暗示,也许我曾经在西海岸的某个俱乐部里听那个女生讲过那个笑话,可他完全不知道,我在决定进入单人喜剧这一行之前,对喜剧演员全无好感,甚至从来都没有去看过任何表演。总之,我告诉他轮子就是同时在世界上三个不同的地方被发明的,所以我们完全有可能看见了同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笑话,而想出了相同的可以抖的包袱。[12]

5.*局骗**:一个化学专业的中国籍学生在一二五大街上碰见一个女人,后者称自己刚捡到一个装有18000美元现金的纸袋子,只不过,她需要有人帮忙确认纸币上的号码在银行里没有记录。此时,另一个看似毫无瓜葛的人经过他们,那女人会把同样的说辞重复一遍。最终三人达成协议,如果这钱没有与联邦调查案件牵扯到一起,他们就平分。于是化学留学生和那个路人抛硬币决定谁进银行、谁留下确保这女人不会携款私逃。结果那学生稀里糊涂地进了银行,取出6000美元给那女人作诚意担保,这时她才将钞票上的号码告知,让他再进银行去核查。过路人的角色则仍然是留下看守,防止那女人带着6000美元脚底抹油。故事结束了。这可以说是有记载的最古老的*局骗**了。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将6000美元交到在一二五大街上遇到的人手里本身就是有去无回的事情呢?

6.伊莎贝尔的故事(她是纽约医院的实习生):

a.一个女人打了911电话报案说,自己看见隔壁公寓楼的屋顶上有一具尸体。她说那人就算还没有死,肯定也迫切需要帮助。一天之后那具尸体还在原地,她又打进电话来:“你们难道不打算对那尸体做些什么吗?”911对此给予了不屑的回复:“你以为你这具是纽约唯一需要处理的尸体吗?”

b.一个屁股里插了二十五支铅笔的男人走进了医院。拍了X光片也没法确定那些铅笔是否都是削尖的。医生们便转向那个男人询问,后者不耐烦地回答:“怎么可能削尖才插,难道你们觉得我疯了吗?”

c.一对夫妇来到了医院。丈夫的*眼屁**里插了一个无线震颤按摩棒,并且还开着。等到医生正式开始手术操作时,那机器已经逐渐移动到了他的肠胃里,最后不得不切除他一部分的肠道才能将按摩棒关闭。

7.彼得的故事(山姆在化学系的朋友):

a.过去在一零三大街上有一间商铺门面,进去直走到头,便会看见一扇关闭的门,敲门之后说自己想买“金子”,门上便会有一个小孔随之打开,交付10美元,他们就会递过来一个装着“蓓蕾”[13]的棕色小信封,不过在递给你之前,他们还会在信封上印上“金子”的字样。

b.两个化学专业的学生打赌,其中一个说,自己能够下午一点去晨曦公园吃午饭而不会被抢劫。可他刚到那儿十分钟,就有人持枪抢走了他身上的所有现金;于是他想,抢都被抢了,不妨在这儿把饭吃完。结果又有个家伙带枪出现了,那个学生只能说:“抱歉,你来得太迟了,已经有人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不用说,这个赌他输得很彻底。

c.有个男人在地铁进站时一跃而下试图自杀,虽然活了下来,却失去了一条腿。他一纸诉状将轨道交通部门告上法庭,控诉他们的保护措施不够,无法防止乘客跳轨,结果他赢了。

8.偶然听来:“你知道吗,你总是说纽约有多糟糕,可是到目前为止,这里的人对我们都特别友善。”

——等候百老汇大街慢速观光车的愚蠢游客

9.有个家伙被洗劫一空,奇怪的是,劫匪却独独把相机留下了,大大咧咧放在桌子上。两周后,那人发现胶卷用到头了,便拿去洗。结果取回的照片里,有几张是自己的牙刷被劫匪插在*眼屁**儿里拍的照片。而这两个多星期他一直都在继续使用那支牙刷。(我把这当成一则公共服务性质的通知:在遭遇入室盗窃后,需要立刻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冲洗店把胶片冲印出来。)

10.一名纽约的新闻播音员住院了,因此有三个星期没在屏幕上露面。后来闹得人尽皆知——他是因为有一只沙鼠卡在*眼屁**儿里才会住院。(你听到的一切传闻都是真实的。)有人为此专门在高速路旁租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救救沙鼠吧!”(不过,要是把沙鼠们投放到跟纽约一样拥挤的环境里,它们会把什么东西往*眼屁**儿里塞还说不准呢。)

[1]锡克教教徒。——莫斯蒂·威尔士按。

[2]Anne Boleyn(1500—1536),英王亨利八世的第二任王后。

[3]化学术语。——莫蒂斯·威尔士按。

[4]这是后来山姆和“慕斯”玛丽莎·米倪恩给他们的人体模特起的名字。伊冯娜小姐是皮·威·赫尔曼周六早间儿童节目中的一个角色。——琼·卡斯利按。

[5]实际是华盛顿广场公园。——莫蒂斯·威尔士按。

[6]英语中两者都为“Indians”,故有此说明。

[7]纽约的棒球队。

[8]“Soha”是“South Harlem(南哈林区)”的缩写,模仿“Soho”而来,后者是“South of Houston(休斯顿南部)”的缩写。纽约人就喜欢用这种方法缩略地区名称。——莫蒂斯·威尔士按。

[9]约相当于1.52米到1.72米。

[10]NY2是慕斯对于“New York, New York(纽约,纽约)”的简写方式。——包珍妮按。

[11]这个结论是慕斯在图书馆里经历了三次这样的事情之后得出的:有男人假装在底层的书架找书,结果却是趁机偷看她的裙底。据说山姆对此的评价是:“那些男人遇上慕斯算是撞了大运。”(慕斯从来不穿*裤内**。)——莫蒂斯·威尔士按。

[12]某些人类学家为了论证人类对于“时髦”的渴望,将轮子认作首个昙花一现的风尚。——罗维斯基博士按。

[13]“蓓蕾(buds)”是对*麻大**的一个形象称呼,因为*麻大**植株是成簇生长的。——莫蒂斯·威尔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