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再次挑战了我们对于人性的认知。辽宁抚顺6岁女孩遭到亲生母亲和母亲的男友残忍虐待。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女孩童童遭受了钳子拔牙、滚水烫头、掰断胳膊等惨绝人寰的虐待。第三方机构对童童做的伤情鉴定结果为:1处重伤、8处轻伤,重伤二级,以至于接诊的医生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谴责这对“狗男女”的同时,我们更关心只有6岁的童童治疗与康复的问题。身体上的治疗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相信我的同行们会尽最大努力为童童提供所有需要的帮助,可在治疗身体的同时,我们更加不能忽略童童的心理创伤,毕竟她只是一个仅仅6岁的孩子,谁家6岁的孩子又经历过这样的遭遇?我想对于童童来说,离开父亲的这几个月,称之为“地狱般的生活”应该不为过吧。
来自童年的创伤往往会给幼小的心灵留下更深刻,更难以磨灭的印象。比如我们每一个人,可能很难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因为什么被家长表扬和奖励,但总会很容易回忆起小时候被揍的最狠的一次是因为什么事情,这就是负性事件给我们留下更强烈印象的最有利证据。

所以,我们将童年创伤统一归为童年负性事件,而童年负性事件在很多精神心理疾病中都属于主要的发病影响因素之一。童年负性事件可以对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和行为发育产生长期严重有害影响, 可能导致从儿童到成年发育过程中出现不良社会及情感反应,甚至影响到成年后的人格长成。
还记得由真实事件改编的韩国电影《素媛》中的那个小女孩吗?女孩在8岁的时候在睡梦中被男子入室劫走并对其进行殴打和强奸。男子为了毁灭证据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物捅进女孩的阴道和肠道,并将女孩丢弃在小河边。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12年,女孩也长大到了20岁,她遭受的创伤真的可以完全不去考虑了吗?在一次她的父亲接受采访时,曾经提到“我们家人不敢看新闻或综艺节目,如果突然出现跟性*力暴**有关的新闻或者事件,就会昏倒。”。经过两次手术,女孩已经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还参加了高考,励志成为一名医生,帮助同样受到侵害的人,但这些都没办法抚平心灵上的创伤,不足以让她忘记那种恐惧的经历。

我有一名重度抑郁症患者,22岁的女大学生,父母离异,自幼和父母一起跟着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她对我说在9岁的时候曾经遭受了姥爷的侵犯,后来自己心里仿佛住进了另一个自己,有时候觉得那才是真正的自己。这个“自己”也会跟自己说话,但对话内容并不友好,常常让自己去死,或是质问自己“你为什么还活着?怎么还不去死?”。就这样,带着这样悲伤的童年,14岁的时候,女孩开始在自己忍受不住想要去死的时候,就用小刀去划开自己手臂内侧的皮肤,她说疼痛会让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快感……可就是这样的自残行为,女孩竟然背着母亲进行了好久,直到上大学后,22岁的生日那天,女孩再次难以忍受的绝望,再次出现了自残行为,才被大学的导员发现了女孩的两个手臂伤痕累累,上上下下共有四十多道划痕,而直到这时,粗心的妈妈才从老师的口中知道了女孩的病情。

有时候挺不喜欢自己的职业,因为经常会了解到一些患者朋友黑暗的经历,尤其是这些来自童年的黑暗经历,童年的负性事件、创伤事件,往往成为了成年后人格问题,情绪障碍,精神疾病,躯体疾病的发病原因。而与成年人相比,童年的创伤更加难以抚平,难以去预防,作为6岁的童童,又怎么会想到自己的亲生妈妈会将魔爪伸向亲生女儿的自己?作为童童的妈妈又怎么会忍心去如此地伤害自己的亲生骨肉?还能算是人吗?!!

说到伤害,想起一件事情,由于经常接触法律知识,也旁听过司法鉴定,我知道作为虐待的话可能量刑只有3~7年,但故意伤害却可以判罚10年以上,甚至死刑的严重刑罚。而本案中辨别是否虐待,还是故意伤害的主要关注点应该在:主观上是有意识的造成被害人身体上的伤害?还是主观上只是意图使被害人痛苦?我觉得6岁的童童这几个月的经历,已经远远超越了主观上使其痛苦的情况了,只能用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身体上“特别严重”的伤害来考量,而作为实施伤害的嫌疑人,还是童童的亲生母亲,其行为令人发指,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更加适合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重处理。
我也是一名家长,此时此刻,在继续医学科普的同时,我只想怎么才能更好地保护我的女儿健康地成长。对于一个父亲,这一定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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