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公布举报电话
办张电话卡、银行卡,出手就能挣钱?
天上哪会掉馅饼?遇到这种“好事”千万别去做!

前几天,任泽区的赵某等四人“出借”6张银行卡,被诈骗分子利用“过账”300多万,赵某四人也因此被刑拘。
去年10月开始,本市公安机关联合通信办、邮管局等部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以来,一批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人员受到惩戒,被拉入“失信名单”。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两卡”犯罪团伙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4名。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通讯员 胡玉生 张鼎
典型案例
“出借”银行卡,被诈骗分子“过账”300多万
借用银行卡几个小时,给你几千元的“费用”……任泽区的赵某等四人因为贪心,走上犯罪的道路。
“只要把银行卡租借出来,就能获得高额报酬……”今年4月的一天,赵某在浏览网站时,被一条“快速赚钱”的消息吸引。如此简单就能赚钱,赵某赶紧与信息发布者“刘某”取得联系。“刘某”说,只要出借银行卡,就给几千元的“报酬”。
有这样的“好事”,赵某便又组织了郭某、张某、王某。四人驱车赶到山东省,并和“刘某”约定地点。
见面后,赵某把4人名下的一共6张银行卡都给了“刘某”,并告知其密码。四个多小时后,“刘某”将银行卡归还,同时支付丰厚“报酬”。
获得线索后,任泽区公安局的民警果断出击,将赵某等四人抓获。经调查,短短四个多小时时间里,赵某等四人的银行卡被诈骗团伙用来实施诈骗的金额流水已经达300多万元。
“其实,赵某等四人在出借银行卡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用来进行诈骗活动的,就是因为贪心。”任泽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有关负责人胡卫健告诉记者,目前,赵某等四人已经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断卡行动”严打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行为
?部门联合出击
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让记者看了一组数据:今年以来,预警劝阻潜在受害人60811人次,止付冻结金额3.2亿元、冻结银行账户790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电话卡、银行卡失控有很大原因,电话卡、银行卡被*子骗**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追查和打击造成巨大困难。”
去年10月份开始,市公安机关会同市通信办、市邮管局开展“断卡”行动。对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同时,针对电信行业违规办卡的乱象集中展开了“扫街”整治行动,对开办手机卡的高频高危通信营业网点进行了全面突击检查。
民警说,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根据相关法律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犯罪的打击,打掉涉“两卡”犯罪团伙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4名。
惩戒失信“两卡”用户
?拉入“失信名单”
目前,市公安、通信办、邮管局等部门,已建立合作机制,定期沟通协调,斩断非法开办、邮寄“两卡”产业链,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于涉嫌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程度较轻、尚构不成违法犯罪的人实施“惩戒”。
手机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2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对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严处。
银行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对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严处。
“断卡”行动以来,一批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人员已经受到惩戒,被拉入“失信名单”。
发现“两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
民警说,遗失过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的居民朋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尤其是大学生和老年人群体,切勿在兼职时被人“忽悠”走身份证,或被送米、送油等活动给“借”走身份信息。
“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两卡’。”民警说,已经将自己名下手机卡、银行卡“两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的人员,要立即做销户处理,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公安机关敦促直接参与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市民如发现“两卡”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319-2610110。
相关链接
“断卡”行动这些事你必须知道
一、“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二、“断卡”行动打击谁?
“断卡”行动,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2、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3、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及其员工也参与收卡。
4、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本文来自【邢台日报-邢台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