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字花纹——————————山东淄川县西崖庄有一个买卖人被人杀死在道路上。第二天,发现他妻子也在家上吊自杀了。买卖人的弟弟报到县衙。知县费祎祉亲自去勘验现场。他看到买卖人腰中所缠的包袱中尚有五钱多银子,断定不是图财害命。传讯村邻地保,问不出什么头绪,并未施用刑具,一律释放回家,只是命令地保注意访查,十天报告一次。半年之后,事情逐渐不被人注意了。买卖人的弟弟因知县不孤紧破获,经常到县衙质问,怪罪知县优柔寡断,软弱无能。知县发了脾气说:“你既然不能指明谁是凶犯,难道让我对无辜百姓施加酷刑吗?"把那人赶下公堂。买卖人的弟弟忿忿不平,只好再耐心等候。——————————————————————一天,为追缴欠赋,有几个人被逮到县衙。其中一个叫周成的,害怕受到麦罚,急忙说税款已筹备充足,并由腰中取下放银子的包袱,交知县验视。费知县看罢,问道:“你家住在哪里?"答:“某村"又问:“离西崖村几里?"答:“五、六里,"知县说:“去年被杀的那个买卖人是你什么人?"答说“我不认识他。"知县勃然大怒,喝道:“你把他杀死了,还敢说不认识吗?"周成为自己极力辨解,知县根本不听,用刑严讯,结果周供出了作案始末。——————————————————————原来,买卖人的妻子王氏,要去看亲戚,由于没有首饰,就让丈夫去邻居家借用,丈夫不肯,她就自己去借来,十分珍重。看完亲戚回家途中摘下来裹在包袱里,放入袖中。到家一摸,己经失落不见,既不敢告诉丈夫,又无法偿还邻居,懊恼万分,几不欲生。这一天恰好周成外出,拾到了首饰,知道是王氏所失便乘买卖人外出,在半夜爬墙进院,企图以此为要挟奸污王氏。当时天气炎热,王氏睡在院中,周成偷偷过去着手实行犯罪,王氏惊醒高呼。周急忙制止,留下包袱皮,把首饰交给王氏。王氏只得答应他,但嘱咐说:‘只此一次,以后不要再来。我丈夫脾气暴躁,被他发现我们俩个谁也活不成。”周成听了十分生气,说道::我送还给你的首饰,如果变卖成钱,足够逛几天*院妓**的,难道只睡一夜就完了吗?”王氏安慰他说:“不是我不愿意与你来往。我丈夫身体不好,给常有病,不好等他死掉,我们来往就方便了。”周成听完后离开王氏,第二天就把买卖人杀死在道路上了。晚上又去找王氏,对她说:“你丈夫己被我杀死,现在你说的话可以算数了吧?”妇人听见下哭不止,周成害怕,慌忙逃窜。到了天明,王氏自缢而死。——————————————————————费县令查明真情,判周成抵命。大家都敬佩他办案有方,但不知如何查清的。知县说::事情并不很难,关键在于处处留心。最初验尸时,我就注意死者的钱包上刺绣着卍字花纹,很有特点,后来发现与周成的钱包一模一样,就认为必定出自一人之手。等到追问他,他却说与死者素不相识,说话颠之倒四。因此判断他是真凶实犯。"——————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