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检察在线
最近武进检察院真是大咖云集
上回咱们是到微电影会场看究竟
这次小编要带上大家去哪里瞧瞧?
各路法学大咖汇聚一堂
原来是在聊咱们法学的老本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与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联合举办“私设平台从事电子期货交易如何定性”研讨会,对案件定性问题进行探讨。

来的大咖都有谁?小编赶紧给大家介绍一下

魏昌东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
博士生导师、教授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博士生导师、教授
除了上述法学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编辑杨赞、江苏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员额检察官李建华受邀参与研讨,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国,武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文俊,副检察长杨康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汉忠以及公安、法院案件承办人员等20余人参加了案例研讨会。

诶,这几位好像看着不太熟悉呀
他们是来自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的同行们
两家检察院建立了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平台
所以他们此次也受邀来到会场观摩呢
资源共享真是棒棒哒!

研究主题
“玖鑫公司非法经营案件”
玖鑫公司作为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也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其组织的交易活动具备期货交易的特征。截至案发,尹某、伏某、黄某共发展客户4000余人在玖鑫交易平台交易,客户总入金额达1.77亿元,总成交额达575.4亿元,尹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200余万元。
私设平台从事电子期货交易如何定性?
公检法三部门承办人从侦破环节开始介绍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与会法学专家、检察系统专家结合本案就定性、共犯、数额认定、证监会“认定函”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区分非法经营和金融创新等争议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专家意见
要正确区分金融创新行为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依法正确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民间资本的健康流动秩序。
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金融创新行为的司法保护,注重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座的检察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观摩受益匪浅,通过教授专家的指导,对此类涉众型网络金融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此次研讨会将对检察机关在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准性、推动金融犯罪办理的专业化起到积极作用。
编自:武进检察
往期精选


<482期>检察官化身主播,教你识别坑爹(妈)的非法集资真面目!
开“斗气车”?这“暴脾气”不收收,你就可能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