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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郑州市担保业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包括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内的担保体系。为分析和解决当前担保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和规范担保业的稳步健康发展,按照市委的工作安排,记者于2012年2月2日至6日,与规范整顿工作组的同志一道,对河南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担保公司)、有关的融资企业和担保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公司负责人、相关客户和有关金融专家座谈等方式,获得了第一手资料。调研时间虽短,但让记者收获很大,感触颇多。现把调研情况及对担保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某担保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某担保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A某某,总经理B某某。公司办公地址为某街交叉口东南角九楼,目前公司已经停业6个月,营业执照在2010年12月已过期未审。
据了解,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共融资1.2亿,理财客户147户,出现挤兑风潮后已追回资产约6000万元,现已分发到理财客户手中。目前已兑付客户56户,尚有91户、约6000万元未兑付。未收回的欠款主要涉及五家单位和一位个人,其中单位欠款5970万元,个人欠款130万元。
今年春节前,公司在无法支付欠款的情况下,致使理财客户情绪激动,*访上**堵路,破坏公共财物等,更有甚者,个别客户竟然劫持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27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范整顿担保公司指挥部工作组进驻某担保公司开展工作,公司暂时保持稳定。从调研情况来看,未兑付的资金虽有土地和房产抵押,但是偿还现金非常困难,资金回笼相当艰难,理财客户的利益受到极大影响,目前已带来重大的社会问题。
经过调查了解,某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私不分、管理混乱。该公司的管理模式是总经理B某某对公司人、财、物直接进行管理,内部结构设置徒有虚名,所谓的副总经理实际上是主要融资人或者理财人。当出问题时,一些副总协助其他融资人来劫持总经理。公司公与私不分,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完整的公司账本,客户的资金和收回的资金多数是通过总经理和其夫人的私人银行账号汇入汇出。同时,公司在对外融资时,多数只看重利息的高低,不注重完备手续。
二是虚假注册、违规经营。某担保公司的名义注册资金5000万元,而注册资金实际在账面上短暂停留即被抽走。其次,从业务运作来看,尽管国家明文规定,投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金融信用业务,但该公司几乎没有开展担保业务,而是高息揽储,高息放贷。
三是内控机制不健全。该公司没有相关的内控机制,法人不管事,经营管理者只顾利益,而不负责风险控制,这种两张皮的经营运作模式导致公司运营过程中过分追求盈利性而忽视安全性。如公司在对外融资时只注重利息的高低而较少关注投资企业的信用状况,将资金投向诸如郑州市配套建设公司等信誉状况不良的企业。
二、从某担保公司透析全市投资担保业问题的成因

目前,在全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担保公司共488家,这些担保机构的经营模式有50%以上与某担保公司大同小异,部分担保机构开展违规民间融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已经导致挤兑、*访上**、围堵等问题。现将造成担保公司现实和潜在若干问题的原因进行梳理和剖析。
(一)市场商机催生担保业膨胀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融资需求增势明显,但由于国家货币政策收紧,“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企业及个人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下,担保公司应运而生,担保公司在为融资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也获得了优厚的担保收入,由此催生了全市担保业的快速膨胀。蓉坤公司就是在这时仓促上马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制度缺失、业务生疏、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门槛过低导致担保业低位发展。2010年3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国家对担保机构的设立未明确统一的市场资质要求,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投资者只要提供少量资金即可注册成立公司,大批小型担保公司涌入担保市场。同时,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只要符合《公司法》要求即可到工商管理部门直接登记注册。缺乏严格的审核、前置审批以及备案程序,这就为担保公司的虚假注册提供了便利。因此,某担保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很顺利地办理了注册手续。
(三)监管缺位导致担保业无序发展。长期以来,担保业由工信部门注册管理,而工信部门又不具备金融监管的职责,使这个行业基本处于监管真空,整个行业呈现无序发展的势态,导致整个担保业凭经验经营,靠投机发展,业务开展参差不齐。难怪某担保公司会将5000万注册资金违规抽逃。
三、及时化解当前担保风险建立可行的长效机制

针对目前某担保公司和全市担保行业出现的问题,记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化解。
(一)多措并举,回笼资金。化解风险的核心在于多措并举,尽快从欠款企业回笼资金。一是结合某担保公司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给公司法人A某某,总经理B某某施压,积极追讨资金,化解矛盾。二是适时跟踪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建设配套公司的案件进展情况,督促追回所欠资金。三是继续与许昌、平顶山市欠款企业以及某镇政府进行沟通,最大程度地争取当地金融资金扶持,促使其欠款企业和个人尽快归还资金,保障理财客户的利益,消除不稳定因素。四是政府介入会使担保公司产生依赖心理,欠款企业心存侥幸,建议要及早查清和保全欠款企业所抵押的房产等实物,防止企业赖账,将抵押物随意变卖、出让他人,给清算工作带来麻烦。
(二)疏堵结合,维稳在先。纵观全市的担保业有类似某担保公司不良现象的不是个案,但也不乏有经营相对好的单位。因此我们不能一概而论。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一是采取,“疏”的方式,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贡献的担保机构,纳入财政资金风险补偿范畴,积极给予政策支持,并鼓励商业银行在政策范围内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如提供优惠利率等。二是采取“堵”方式,对“挂羊头、卖狗肉”非法从事企业融资和高息资金借贷业务、扰乱金融秩序的担保机构,要在保持维稳的基础上,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三是采取维稳的办法,结合金融资金扶持政策,给予部分企业再*款贷**扶持,或者在可管辖范围内给予税收优惠,使欠款企业尽快摆脱资金困境,及早归还由担保公司欠下的客户融资款项,有效化解担保行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打防并重,快速反应。一是坚持对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闹事向政府施压、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快速反应,坚决依法打击。监控和遏制担保公司之间的客户非法串联、聚集,防止像蓉坤公司那样形成恶意堵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力暴***债讨**、借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次生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防范和打击。二是建立对特别困难的理财客户的救助机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由民政部门牵头,进行救助。
(四)明确定位,加强监管。担保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必须要有清晰的市场定位和行业发展方向,为此,建议加强对担保业的整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一是将商业性担保机构纳入统一的监管范畴,明确统一的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制,建立统一有效的担保业监管体系。二是制订适用于整个担保业的管理办法,建立担保机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五)创新思路,优化管理。一是目前对担保业是按照不同问题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的,这种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可能会导致政府承担包袱。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对投资担保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依据信用级别实行市场化管理。建立信用级别评定机构,根据信用级别实行市场化的管理。良好的信用评级制度,将会为全市优化金融环境提供很好的信息平台。二是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担保行业之间的并购与重组,同时对于违规的债权债务应首先使其合法化。如某担保公司放款利息6分在企业被并购时可调至法定利率。
四、对我市担保及金融业发展的思考

郑州市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是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是未来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然而,全市金融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也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郑州经济社会潜在优势充分发挥的瓶颈。 融资性担保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社会信用、便利资金融通、推进金融深化、改善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促进郑州市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融资渠道。但是,问题和风险总是与积极一面相伴而生的,政府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完善金融信贷环境、提高社会信用状况、引导其健康良性发展,促使其为郑州市的金融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定能成为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发动机”,定会成为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
(此稿撰写于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