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面对纠纷,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法律进行维权。随之不断增长的民事案件,司法资源在短期范围内无法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此时针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通过小额诉讼方式进行处理,可以大大提高案件解决的效率。本节我们将从小额诉讼的概念、适用条件、举证期间等方面为大家详细讲解。
所谓小额诉讼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一、小额诉讼使适用的条件
1、 积极条件: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30%以下的。对于海事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 消极条件:即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1)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但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2) 涉外民事纠纷;
(3) 知识产权纠纷;
(4) 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 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知识补充:一审终审的案件有: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调解书;一般的裁定书(例外: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小额诉讼程序;有关婚姻效力的裁定。

二、审理程序
1、举证期间,在小额诉讼案件中,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2、裁判文书,小额诉讼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文书等内容。
3、一审终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包括实体判决、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

三、小额诉讼的再审及上诉内容
小额诉讼程序所作生效判决错误,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符合条件的,法院裁定再审,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但该判决能否上诉需要分情况讨论:
1、 当事人认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存在程序错误、事实证据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审判人员徇私舞弊等情形而申请再审,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作判决仍然适用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2、 当事人一方以不应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作判决不再适用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
小额诉讼程度的意义不仅仅是提高简单案件的解决效率,同时小额诉讼程序将案件进行分流,减轻普通程序的压力,从而实现诉讼的效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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