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一所特色鲜明的女子高校,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它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颖超邓**、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学校有校本部、北校区、汇佳校区、房山校区四个校区,其中校本部105961.44平方米(159亩),校舍建筑面积106055.91平方米。

历史沿革和发展背景,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8日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为国家培训了一大批县妇联主任以上干部、女法官和保教干部。1984年3月,学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7月,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开始举办两年制大专班,创建、开办妇女运动、学前教育管理、法律三个系。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经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学校现有教职工477人、全日制在校生5248人。设有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女性学系、金融系、外语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等教学院系部。设有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3个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

最新的本科生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区、市)录取办法,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享受北京市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以省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省市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规定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自建校始一直承担妇联干部、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5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妇联干部、妇女干部377期2万多人次。学校有教职工总数497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82人,其中本科生4643人,硕士研究生98人,高职学生1494人,留学生47人。
中华女子学院未来的发展目标,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一流女子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