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向各省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什么是书式档案资料查询?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 (三)企业变更事项:核准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日期、变更有关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事项的各种登记文件及核准变更日期。 (四)企业注销(吊销)事项:法院破产裁定、企业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组织及清算报告、核准注销(吊销)日期。 (五)监督检查事项:企业被处罚记录及日期、年度检验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开户银行及帐号除外)。 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后,有的律师表示去市场监管局查询工商档案时,市场监管局还是按原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办法要求律师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律师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咨询,注册登记局回复意见是2020年157号通知是对原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办法的补充和细化,不存在取代关系,157号通知未作变更的事项,按照398号办法执行。
附件: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不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在先合法权益,仅限于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业相关信息。
三、因本人非法泄露所查档案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