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分娩后死亡医院担责70% (产妇在医院生产母子死亡)

“叮铃叮铃……”杨建国的手机闹铃响了,他抬头看了看外面,霓虹灯和落日余晖交错的光忽明忽暗。

正在给客户车辆做保养的杨建国招呼搭档接手,他自己一路小跑进屋换下工装,在洗手池涮了一把油漆漆的双手,骑上电动车融入车流中。

大女儿马上就要放学了,杨建国不能迟到。

妻子卢春姐意外死亡后的一年零十个月,杨建国几乎每天都是这么过来的。

2019年1月6日,卢春姐在医院刚刚生下二女儿,还没来得及看清女儿的脸就撒手人寰。杨建国始终认为,是医院的过错导致了妻子的意外离开。尽管医院进行了民事赔偿,但杨建国觉得仍有迷雾至今没有被完全揭开。

产妇生二胎后死亡

2020年11月中旬,津云记者在江苏省徐州市见到了杨建国。

37岁的杨建国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粗糙的双手上残留着油污,一个边角破烂的牛皮纸文件袋被杨建国牢牢抱在怀里,文件袋里是妻子卢春姐生前的就医资料。

文件袋已经被杨建国打开不知道多少次,里面的资料大部分编排了页码,有些内容特地做了标记。当翻看到死亡证明这一页时,杨建国表情凝重,他的目光在这页纸上停留了许久。

杨建国和卢春姐都是山东*安泰**人,两人相差两岁,是初中同学,夫妻感情非常好。杨建国曾在4S店当维修技师,十多年前夫妻俩一起到徐州开了家汽车维修店。

夫妻俩的大女儿12岁,随着家庭条件的好转,夫妻俩决定生二胎,那年卢春姐34岁,算是高龄孕妇。杨建国说,妻子怀孕期间产检正常,由于自家距离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以下简称“徐矿总医院”)较近,因此夫妻俩决定在徐矿总医院分娩。

产妇难产医院强行顺产致死,产妇在医院顺产后大出血死亡

徐矿总医院大楼

2019年1月4日21:50左右,35岁的卢春姐在徐矿总医院顺产生下二女儿。让杨建国没想到的是,全家人还没享受添人进口的喜悦就很快陷入悲痛之中。

杨建国告诉记者,妻子生产的当天,他一直守候在产房外。当天22点左右,护士将二女儿推出产房后,让杨建国去产房和妻子见面,当时杨建国发现妻子脸色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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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春姐就医的产房

产房内一位医护人员告诉杨建国,卢春姐在分娩过程中出血比较多,血压较低,让杨建国去拿些纸巾来擦血,杨建国询问医护人员是否需要给妻子输血。

22:40左右,卢春姐出现呕吐并伴有褐色液体污秽物。

23点左右,卢春姐对杨建国说:“我累了,先歇一会。”让杨建国没想到的是,这竟是妻子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后妻子就陷入昏迷状态。

见妻子昏迷,杨建国立即找到值班护士,让护士联系医生。杨建国说,直到23:20左右,产科主任才到达产房,看到卢春姐的状态后,产科主任联系了主管医生周某某。随后,医护人员紧急从血库调血并将卢春姐送进ICU进行抢救。

2019年1月5日,卢春姐接受了全子宫切除手术。

2019年1月6日21:36,卢春姐因多脏器功能衰竭被宣告死亡。

特殊治疗缺少患者签字?

津云记者从徐矿总医院给卢春姐出具的《死亡记录》中发现,她的死亡诊断包括: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宫缩乏力、多脏器功能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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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春姐死亡通知书

杨建国说,1月4日得知妻子产后大出血时,他就通知了远在四川的大舅哥,1月5日大舅哥卢伟(化名)和其妻子先后赶到徐矿总医院,卢伟的妻子曾是四川一家医院的护士。

妹妹的意外死亡,让卢伟难以接受,他在梳理妹妹住院期间的病案资料时发现了诸多问题。

卢伟告诉记者,1月6日妹妹被宣告死亡后,他们全家人一起进入ICU给妹妹净身穿衣。他的妻子最先发现了问题,她看到妹妹的身体上已经出现“尸斑”,凭借多年的临床护理经验判断,妹妹已经死亡多时了,家属认为医院存在隐瞒妹妹死亡时间的做法。

卢伟还发现,主治医生周某某曾给妹妹使用过一种名叫米索前列醇片的药物。卢伟手中有一份徐矿总医院出具的“临时医嘱单”,上面的记录显示,2019年1月3日、4日,主治医生周某某连续两天分别为卢春姐使用过0.025mg的米索前列醇片(外用)。

卢伟手中的一份2019年1月3日8:37的医院“病程记录”显示,1月3日医生对卢春姐采用了米索前列醇片塞阴道的方式,以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条件成熟、诱发宫缩。

1月4日9:12的“病程记录”显示,卢春姐使用米索前列醇片阴道上药后,未诱发规律宫缩,现自测胎动正常,偶有不规则腹痛……医生周某某查房后指示,继续予以米索前列醇片塞阴道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条件成熟、诱发宫缩。

卢伟查询了米索前列醇片的使用说明书,他发现这是一种终止早孕的药物,多用于人流手术。该产品在终止早孕时,必须与米非司酮搭配,严禁单独使用,并且禁用于孕妇和妊娠妇女。

卢伟咨询过多位妇产科医生得知,米索前列醇片在阴塞后可促进子宫收缩、软化宫颈,但这都是在人流或者引产时才使用。妹妹是正常顺产,卢伟认为周某某为妹妹使用米索前列醇片治疗是错误的。

在家属和医院协商过程中,医院曾出具了一份《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上面详细介绍了2019年1月3日医生为卢春姐采用米索前列醇片塞阴道治疗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落款还有卢春姐的签字。

卢伟曾对《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上是否是妹妹本人的签字提出过质疑。不过卢伟发现,即便这份《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是妹妹本人签的,但医院只有在2019年1月3日使用米索前列醇片时让妹妹签署了文件,而1月4日继续使用这种药物时,并没有妹妹签署文件,也没有家属签署的文件。

产妇并非死于羊水栓塞?

卢春姐死亡后,家属曾和医院多次沟通。杨建国告诉记者,医院认为自己无责,还明确告诉家属,卢春姐死于羊水栓塞,并称发生这种病症产妇死亡率很高。因双方分歧较大,家属和医院对簿公堂。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江苏省医学会对卢春姐的死亡诱因进行了医学鉴定。

江苏省医学会医损鉴【2019】079号《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中指出,该患者系产妇,孕40周,医方行米索前列醇引产无明确指征。虽病历中记录患方有要求,但医方未能按规范严格把握引产指征,行引产及促宫颈成熟处理,且未给予胎心监护,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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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书

《意见书》还指出,明确死亡原因为经阴道分娩后子宫收缩乏力致大量出血,引起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医院在患者发生产后出血后,对其用血量估计不到位……存在止血、复苏、输注血液制品延迟、手术时机延迟的一系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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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意见

受死者家属的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卢春姐的死亡也进行了鉴定。鉴定分析认为,未见卢春姐存在致死性基础疾病,其体表及内脏器官未见机械性窒息特征征象,不考虑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肺内未见羊水成分或胎粪。

鉴定意见为,卢春姐系经阴道分娩后子宫收缩乏力致大量出血,引起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杨建国告诉记者,各方的鉴定证明妻子并非死于羊水栓塞,医院对死因的判断也是错误的。

医院赔钱了事未对涉事医生追责?

针对卢春姐死亡一案,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的主张下,医院和死者家属进行了调解,由医院给予死者家属137万元的经济赔偿。

卢伟和杨建国以为,除了民事赔偿外,涉事医生周某某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部门的处罚,然而家属却发现周某某并未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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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矿总医院妇产科门诊

卢伟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五十六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卢伟认为,徐矿总医院以及医生周某某的行为明显属于第六条情形,相关部门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在徐州采访期间,津云记者来到徐矿总医院住院部,一位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周某某已经被调到徐矿总医院下属的一家分院工作。另一位妇产科医生表示,周某某每周只有一天时间在总院出诊。

针对此事件,津云记者向徐矿总医院宣传部门核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11月医院对周某某及其团队处以8万元罚款,并将周某某调离了原岗位,家属说医院未对医生周某某采取措施的说法不成立。

此外,医院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分析研判,研判认为周某某不应被立案追诉。

由于近期死者家属再次将该事件翻出,徐州市卫健委已经组成了调查组,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事件后续处理将等待调查结果。

津云新闻将继续关注。

津云新闻记者 王曾 发自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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