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状告检察厅(下)

草民状告检察厅(下)

(接上期)

督军批示

李永甫的法子是:让葛隐竹去告诉淮阴道署方面,天主教堂刚才找他,说要向他租借葛家大院,时间为五十年,准备用来建造一所新教堂。葛隐竹对此表示怀疑:这行吗?李永甫说,这法子准保管用,别说淮阴道署了,就是马旅长(按:当时淮阴驻军的最高长官镇守使)也见洋人害怕。至于他们是否相信,自会来向教堂核实真假的,我有法子对付他们。

于是,葛隐竹就去找淮阴道署那班盯着他要买葛家大院的家伙,一说洋人要租借葛家大院建造教堂之事,那几位吃了一惊,连连追问是真是假。葛隐竹说教堂来人是这么对我说的,至于真假,你们自己去教堂打听就是了嘛。那几位就去教堂打听,接待他们的是已有准备的教堂执事李永甫,听来人发问此事,便说此事确实如此,教区主教正在审核建造淮阴新教堂的方案,不日即有消息。因为听说淮阴道署正在跟葛家业主洽商购买其产业之事,教堂就派人去打了招呼,教堂是租,你们是买,估计他是会选择出租的。

淮阴道署认为已经核实清楚了,就向苏州发电报报告此事。江苏高等检察厅经办人黄任沉接到电报后,暗吃一惊,转念一想这事似乎蹊跷,按说外国教堂扩建是应该向江苏省督军署提出申请的,批准后才可以具体实施。这事督军署是否知晓呢?于是就开了份公函前往督军署询问,结果却是子虚乌有。

消息传到淮阴,道署衙门那几位认为自己被一个糟老头子耍了一把,个个恼怒。想想天主教堂那个姓李的执事信口开河满嘴谎言还煞有介事像真的一样,更是恨得牙齿发痒。往下该怎么办?看看给厂商的七天期限将到,那就准备强拆葛家大院吧。政府征收,不从也得从,又不是白占你的,不是还得给你银洋吗?于是,3月22日,一纸强行征收告示就贴到了葛家大院门上,饬令葛家必须在半月之内腾出大院,否则,时限一到随时可以强行拆除大院。

葛隐竹于是知道李永甫的法子穿帮了,要想*制抵**征收,那就只有靠自己想办法了。他搜肠刮肚也无法可想,最后寻思只有去南京督军署衙门告状了。于是,葛隐竹便在强征告示贴出的次日一大早城门刚刚开启时,就悄然离开淮阴,前往省城南京。临走前,他从大门上撕下了那纸告示,揣在怀里,作为状告高检厅的依据。

葛隐竹到了南京后,在江苏督军署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下榻。次日,他去督军署门前转悠了一圈,又去了一家书肆买了一本《中华民国民法概要》。回到旅馆细细研读了两天,第三天写了一份状子,直接向江苏督军冯国璋控告江苏高检厅指使淮阴官府违法强夺百姓产业之举,指出“此等行径连满清皇帝治下也系严禁施行,岂反倒在民国可以合法行之乎”?状子写好了,怎样才能递到冯督军手里呢?

那天,葛隐竹去街头小摊吃面条,坐着等候的时候,恰见一面熟中年书生模样的人从面前经过。一瞧一想,这不是当年执教私塾时的学生戴赞梅吗?于是面也不吃了,立刻起身唤住对方。交谈之下,运气真好:戴赞梅在督军署书办房当差,就是后来所谓秘书处的秘书。葛隐竹激动之下,老泪纵横地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戴赞梅说老师我其他帮不上,不过可以替你把状子投递到督军大人的书案上,保证大人能够亲阅。阅后如何,我就说不上话了,但可以迅即给你消息。

戴赞梅说到做到,当天就把状子和那份征收布告通过督军署书办房总书办计肇祥送到了冯国璋的书房案头。当时的冯国璋,仕途风头正健,不但是江苏督军,还兼着北洋政府副总统,所以是全国各省督军中最有权势的一个。冯有个习惯,只要晚餐有应酬喝了酒,回到督军署就歇在书房,睡不着干脆起来批阅文件。这天晚上,冯督军在看文件时发现了葛隐竹的那份状子,应该看得还比较认真的,因为他在葛隐竹的那句“此等行径连满清皇帝治下也系严禁施行,岂反倒在民国可以合法行之乎?”左侧用朱笔画了一道粗杠,以蝇头小字披阅“此言有理”。(按:该状子是竖行书写,按照规矩披阅就在左侧,相当于横行书写的该行文字下面。)这份状子看完后,被放在需要处理的那叠文件里,但没写如何处理,按照惯例,这就要书办房提出处理意见了。

书办房如何处理呢?总书办计肇祥在与一班书办研究时,指着冯国璋在上面所划的那道红色杠杠,说:“此毋须计议矣,督军大人已有定论!”于是,书办房就起草了一个数十字的意见,要求江苏高等检察厅与淮阴道署“协商处置,务须依律行事;设置审检分厅本是为国办公,为民解苦,当系国家法律为据本,岂可行无律条为依据之事?”

这个意见连同状子、布告誊抄了两份,分寄江苏高等检察厅和淮阴道署,原件存档。

葛隐竹从戴赞梅处获知上述消息后,寻思这个状料想已经告准了,因为惦着淮阴的房子强拆之事,当即动身返回淮阴。

哪知,家里有一个坏消息正等着他:小儿子葛仙郎被淮阴道署下辖的警察局以“抢劫钱财”的罪名给逮捕了。

20岁的葛仙郎是个邻里有口皆言的老实人,小时候在葛隐竹执教的私塾里念书,后来上了两年初中,因家贫辍学,进了一家古玩店铺做学徒,至今已经六年,按照“学三年,帮三年”的行规,刚刚满师,本月开始就可领一份薪饷了。昨天晚上,葛仙郎被几个初中同学拉着去酒馆请客,说是庆贺满师。葛仙郎不会喝酒,结果就醉得不省人事,当他醒来时已经在看守所里了,罪名是“拦路抢劫”,被抢的对象是一名陪饮了花酒独自返回*院妓**的*女妓**凌某。

葛隐竹马上断定此系官府栽赃,是出于对其不肯出让葛家大院并上省城向督军告状而导致江苏高检厅和淮阴道署遭到省里斥责之事的报复。于是,老秀才马上去看守所要求探监,遭到拒绝。他又聘请律师王芝灵去看守所会见儿子,这回警方没有理由拒绝了,只好准予。王律师跟葛仙郎谈下来,果然是一起冤案。

葛隐竹乱了方寸,六神无主之下不知该怎么办。问王律师,给出的主意是“暂不行动,静观事态”,估计官方此举是冲出让产业来的,淮阴道署为表明他们强征葛家大院没错,就要把这件事做成;为迫使葛隐竹就范,所以就抓了他的儿子。如果这个估断是准确的,那么这几天内肯定有人来找他谈出让产业之事的。

果然,只过了一天,淮阴道署就派员来找葛隐竹洽谈出让产业之事了,言语间对葛仙郎的被捕有决定案子走向之权,“可大可小,全在一念之间”。葛隐竹没有表态,只是说让他考虑数日再说,这也是律师事先关照的策略。

这一拖,事情出现了转机:江苏高等检察厅那边也接到了督军署书办房转去的状子等,知道自己理亏,头头脑脑讨论下来决定不跟葛隐竹耗下去了,还是另选分厅地址为妥。所以,厅委黄任沉、庶务科副科长杨树藩第三次来到了淮阴。这时,葛隐竹赴省城向督军大人告状获得成功的消息已在淮阴全城传播,人们顺带当然要说说葛仙郎为此遭到报复之事。律师王芝灵乘机去找了淮阴人推选的省议员朱绍文,要求朱议员出面主持正义,为葛仙郎的冤案呼吁。朱绍文便去旅馆找黄、杨两人,一说情况,他们一口答应敦促警方放人。果然,第二天葛仙郎就被无罪释放了。

黄任沉、杨树藩这回不敢胡乱办事了,他们问计于朱绍文:择址之事应该怎么办理为妥?朱绍文倒是个热心人,表示愿意全力相助。

有了朱绍文这个地方名绅相助,选址问题接下来就顺利了。朱绍文陪同黄、杨查勘,先是看中了淮安(淮阴又一别称)旧漕署衙门,但因该址“年久失修,需费较巨”,于是放弃。接着又看中了贡院的考棚,但那里是驻军第一旅第一团的团部,可能不肯让出。于是再查勘,最后选中了城内“同行典”出租给驻军第一旅作为旅部医院的大院,此处“有房百余间,改建较易,费用不大,极为合用”。

朱绍文与黄任沉、杨树藩商量下来,决定延请地方绅士开会,通过决议集体出面向江苏督军冯国璋写信,要求冯督军“核示批由马旅长核议准行”。这封函件由朱绍文执笔,其中写道:“淮安人力主将江苏高等检察厅第一审检分厅设于该处,因淮徐海各县交通不便,人民对於非法之裁判每有舍弃上诉权而茹苦隐忍者,故为此救济清江;居江北中心淮徐小轮之‘利达’、‘利朐’等公司均在附近,交通便利,有益人民行使法律权益。”

该函邮寄南京后很快就获得批准,冯国璋批示:宜延请省议员朱绍文先生作为顾问,会同镇守署军官查勘绘图,详复本督;苏高检即时派员赴浦(即淮阴别称“清江浦”简称)组织工程本部,以便迅即施工,勿生意外为盼。

三个月后,江苏高检厅第一审检分厅在“同行典”正式挂牌办公。

(完·作者声明:谢绝转载,违者侵权)

本报专稿 方世俊 李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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