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旗号,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的一颗毒瘤。然而,虽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热发酵,传销队伍也开始混迹其中,互联网金融诈骗变得触目惊心,防不胜防。
*子骗**不可怕,就怕*子骗**有文化。当*子骗**披着互联网金融这年高大上的外衣,这个架势还真能忽悠一把。
互联网金融大会的一朵奇葩
3月28日,2014互联网金融大会春季峰会就出现了一朵奇葩,自称得到全国第一家众筹金融执照的德丰杰公司总裁,创富通宝创始人兼CEO马云龙出现在了峰会上进行演讲致辞,台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员大呼“被*辱侮**了智商,让传销闯入互联网金融”。
马云龙在互联网金融大会春季峰会的主题演讲让台下小伙伴们惊呆了,引发“轰动”,他自称德丰杰是第一个进驻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的企业;它推出的“创富通宝”是余额宝们的始祖;它是国家工商总局首批的中国第一家互联网银行;北京工商局给山寨德丰杰第一个发放了众筹金融牌照,是中国第一个以众筹金融命名的公司;而马云龙本人被任命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众筹协会会长。
美国一家名为德丰杰(Draper Fisher Jurvetson, 简称DFJ)的风险投资公司,因为成功投资了百度、分众传媒、Skype和Hotmail等而闻名。而从去年末开始,一家名为“德丰杰(中国)投资理财集团”的山寨公司横空出世,通过线上线下的虚假宣传,渐渐活跃起来。
夸张的是,马云龙称自己是"史上最牛互联网金融总裁”,是继马明哲、马云、马化腾之后的第四匹马。身份包括:德丰杰(中国)投资理财集团总裁、德丰杰(中国)投资理财集团中国区首席代表、创富通宝创始人兼CEO、恒安伟业集团总裁、互联网金融众筹协会会长、德丰杰众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互联网金融众筹联盟创始人。
山寨德丰杰宣传材料称马云龙是创富通宝创始人,中国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领军企业家,多元化产业链整合专家,互联网金融合规操作资深人士,在互联网金融众筹-P2P,财富资产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见解。甚至称马云龙是中国金融改革第一人,创富通宝,中国互联网金融鼻祖泰斗。
这家山寨公司究竟是干什么的?创富通宝又是什么?以下是他们的广告宣传:
开发德丰杰投资理财网客户商、为客户提供金融领域创业平台,实现全民创业。开发新客户商成功开通创富通宝账户后,有10%业务提成,8%-14%的奖金,1%的开发补贴,辅导队员开发市场提取队员奖金的10%为辅导奖励。
一劳永逸创业新体验,客户收益的5%永久提取回报奖励,例如客户投资100万,年收益达到36万我们提收益的5%即1.8万,不断递增永续提取。
福利奖励:客户总投资达到500万元额外奖励15万轿车一辆,达到2000万奖励海景房一套。个人*款贷**,*抵押无**,无担保,快速*款贷**,当天放款,最高100万,按日支付利息0.1%/天。
全球著名投资集团29年专业经验,当地实体企业作担保!
你是否从这段宣传广告语中嗅到传销的异味。
揭开诈骗画皮
近似金融传销的互联网金融欺诈屡见不鲜。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实施非法集资。这些网上企业一开始许以高额回报,在运营三五个月后,其网站便无法登录。人们一旦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资,很可能会血本无归。
其操作手法通常是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宣称从事高收益投资项目,投资者只需要投入小额资金,就可获得高额回报。一般是打着“电子商务”、“炒股”博客等旗号,通过QQ群、网络博客和个人网站等途径,传授炒股经验,吸引网民通过付费,成为其会员,其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海量资金瞬间聚集的传销办法支付先来者的收益,有的甚至直接人去楼空集体跑路。
广告宣传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往往声称公司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经营项目为电子商务、黄金期货、外汇交易等高收益高风险项目,且公司拥有专业投资团队,可有效降低风险,等等。
资金往来依靠电子转账和网上支付,整个操作流程全面网络化。由于此类网络集资、传销的经营过程全网络化,使经营者隐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现问题,他们可以轻易地携款潜逃。而我国尚未实行网络实名制,网上非法集资者很容易隐藏其真实身份,捏造不实信息和资料,给监管取证带来更大的难度。
防不胜防 更要支招
一要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制抵**各种诱惑,远离传销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的分析,识别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掌握判断是不是传销的常识。遇事多看多问: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是否货真价实;是否要求发展下线,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是否要求形成层级关系;是否要求或变相要求交纳“入门费”、“门槛费”,以获得加入资格;所宣称的原始 股、基金等投资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在规定的场所交易。。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常常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往往蕴藏着巨大的隐患。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如:存款应到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基金、债券应到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银行。对于打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 “新型电子商务”等名义,要求缴纳费用发展人员的盈利性活动,要特别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