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19 (2023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江西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19,2023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

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录属吉安市建设局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道路检测,岩土工程勘察等。

1、招聘人员条件:1-2人,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最好为吉安本地人,主要从事市政道路检测及相关检测工作,道路、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2、待遇:见习期6个月,大专1500元/月,本科2000元/月,期满享受单位同等聘用人员的待遇。

3、单位提供免费住宿。

4、有相关经验者,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13979662557   联系人:黄先生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现面向全县招聘交通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本县户口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统招二本以上院校毕业生和高中文化以上的退伍军人。

二、招聘人数:男性5名。

三、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身高165以上;

四、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

五、报名地点: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六、工资待遇:录取人员培训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600元至1800元+绩效工资(约300-900元)+工龄工资(20元/年)。

2016年抚州市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16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抚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字〔2016〕10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市直单位面向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机关、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市直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

抚州市范围内的县(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在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机关职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各县(区)2006年前履行相关程序或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和2006年后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等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县(区)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登记人员)不得报考市直事业单位。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直公务员(参公单位)机关岗位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含试用期)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文件中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及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法第六十八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下级机关(单位)转任本级机关(单位)未满2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6日(周二)上午8点-7月27日(周三)下午5点。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通知书(审批表、录用文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前往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4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央直及省直驻抚机构人员向所在县(区)组织部提出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资格初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为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若某一职位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并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7月27日)之后的2天内(7月29日下午5点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笔试考点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考点统一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成绩可不作为最终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对外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地点为抚州*党**建网(www.fzdj.gov.cn)、抚州人才网(www.fzrc.net)、抚州人事考试网(0794.jxpta.com)等有关新闻和网络媒体。

(九)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在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十)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对外公布的联系人负责解释(具体详见遴选岗位职位表)。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4-8276687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94-822212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2016年赣州市章贡区安监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章贡区安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25-3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办公室自动化文档处理能力,文科专业、已婚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章江新区区政中心西13楼章贡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99342、18046677698、505979029@qq.com,联系人:田汉)。

3. 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2016年章贡区安监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六、聘用与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2016年鹰潭市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鹰潭市直属学校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1.中学学科教师30人(高中学科教师合计10人,初中学科教师合计20人)。

2.小学学科教师10人。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选调对象为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全省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服务期满五年(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满10年且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者;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业,高中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其他:选调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2016年鹰潭市直属学校选调中小学教师信息表》中的备注栏。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师德师风差影响坏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0日开始在鹰潭市政府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教育信息网、鹰潭在线发布选调公告。

2.现场报名(2016年7月25日-7月29日)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选调的教师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1)、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任教初三中考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鹰潭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市经济大厦C738室)。教师报考选调岗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选。

3.资格审查(2016年8月1日-8月3日)

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4.中小学教师选调方式

教师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调岗位与试讲人数应达到1:3,选调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人员,选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超过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对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在该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选调岗位数与试讲人数为1:1时,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形式:试讲。根据抽签顺序号,分学段、学科进行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试讲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教案、提纲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内容以现行教材随机抽取课题,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

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5.中小学教师选调

根据教师报考选调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考核合格后,择优选调。若考试成绩相同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入下一环节,对考察合格拟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选调后待遇

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享受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六、选调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中小学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75311(市人社局监察室)

2016年萍乡中学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以聘用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行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萍乡高层次人才1123工程的意见》(萍办发〔2010〕1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萍乡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人员5名,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5)依据“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5人,其中高中数学、高中心理教育、高中化学、高中物理、高中体育各1人。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6日上午12: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970289766@qq.com )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Word文档上传至邮箱,现场报名则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八一街汪公潭15号萍乡中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6832817,联系人:汤家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后,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考试

1. 学校依据经主管部门同意和人社部门确认后的应聘名单,通知应试者参加招聘考试;如应试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则按1:1的比例替补人选。

2.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说课、上课、面试等。

①专业笔试: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时间120分钟。

②说课、上课:提前30分钟抽签按序准备,同学科同内容。

③面试:内容为个人印象、自我介绍、普通话、书法、抽取问题、即兴回答和评委的现场提问,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以考试、说课、上课的成绩排序。

④计分:笔试占40%,说课、上课占40%,面试占20%。考生总成绩应≥60%,否则不予录用。

⑤排序:分学科对应试者进行综合排序。

六、招聘考试时间、地点

7月28 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逐日楼一楼阶梯教室;10:40-12:00说课、上课,地点:雏鹰楼五楼

下午2:00-5:00面试,地点:民主楼贵宾室。

七、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如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达不到要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2.提交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可依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替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学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

八、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举报电话: 0799-6834755

南昌湾里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2016年湾里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南昌湾里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现将南昌湾里区2016年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教师共计4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安心幼教工作;对待幼儿具有耐心、亲和力 和爱心,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教学技能和组织能力,幼教才艺突出。

3.全日制师范类(含幼儿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截止2016年8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中在编在职幼儿教师报名,必须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5.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进行笔试,在笔试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四舍五入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个人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www.ncrczpw.com/)。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567435

1.网上报名。7月21日11:00至7月28日17:00,考生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登录进入“南昌湾里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提交信息,网站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9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报考系统,点击“通知中心”查看缴费是否成功。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7月31日、8月1日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如果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则按比例缩减招聘名额。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考试,上午10:15-11:45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内容。命题内容为公共科目60%,专业科目40%。公共科目为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幼儿教育案例分析。

3.公布笔试成绩(8月6日)。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8月8日-8月9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历在网上无法查询者,自行提前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洪都北大道96号,电话:0791-88556969]出具认证报告;学历在网上可查询者,请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4)笔试准考证。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同底,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一致)。

(6)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审查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报名,并交面试考务费(每人3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内容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8月14日)

1.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成绩比例为5:5。

2.面试方法。按所报岗位分组进行,当场宣布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8月22日)、政审(8月25日)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卫计委、湾里公安分局联合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有关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有关媒体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招聘录用的新教师,一律实行编外聘用,其待遇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区在编在岗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标准,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转正,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当事人需按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咨询、举报电话及网站

咨询电话:0791-83764368(区教科体局)

举报电话:0791-83765390(区监察局)

0791-83761238(区人社局)

网站查询: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www.ncrczpw.com/)

南昌湾里(http://www.wl.nc.gov.cn/Index.shtml)

湾里区教科体信息网(http://www.wljwt.com/)

南昌市湾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lrl.gov.cn/)

考生招聘期间请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下发的通知。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16年宜黄县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方案

由于我县县城和乡镇幼儿园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幼儿教师的数量严重不足。为确保我县幼儿教育正常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共30人。其中县幼儿园水北新园6人、乡镇幼儿园24人(二都小学2人、中港小学4人、黄陂小学人5、东陂小学1人、新丰学校2人、神岗学校2人、圳口小学2人、棠阴小学1人、凤冈学校2人、梨溪小学3人)。

三、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县幼儿园水北新园要求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乡镇幼儿园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宜黄户籍。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宜黄县电视台、宜黄县教育网(www.yhjyj.com)、宜黄县县城街道宣传栏等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分水北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两块,不得兼报。

1.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4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宜黄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应试者凭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宜黄一中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宜黄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但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录用,取消招聘名额。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应试者凭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17日

2.面试地点:宜黄县水北幼儿园

3.面试内容:弹琴、唱歌、舞蹈。除钢琴和电脑外,其余所需道具考生自行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入闱公示

1.面试对象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宜黄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办法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选择岗位

入闱的乡镇幼儿教师,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挑选岗位。

(九)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宜黄县教育局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宜黄县教育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招聘的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打破“大锅饭”和平均分配格局,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宜黄县教育局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制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宜黄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六、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部分、教龄津贴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宜黄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双龙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巧平、县教育局局长罗时强、县人社局局长郑建华、县编办主任涂红霞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廖诚、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李宜瑞、县人社局副局长罗玉良、县财政局财检办主任占文宝、县编办副主任熊国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李宜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本招聘方案由宜黄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