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民警正在一家KTV饮品仓库清查新型*品毒**“咔哇潮饮”饮料。
当日,富平县公安局乔山路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禁毒中队针对近期出现的“咔哇潮饮”新型*品毒**饮料,组织民警对县城KTV、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火锅店顾客饮品进行清查,并向从业人员宣传“咔哇潮饮”新型*品毒**饮料的危害,杜绝新型*品毒**蔓延。据悉,“咔哇潮饮”饮料中均检出*丁酸羟**(属I类管制精神药品)。(通讯员 刘苍锋)

知识链接:
“γ-氨基丁酸”和“γ-羟基丁酸”
二者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在性状上却差距甚远!
“γ-氨基丁酸”丨经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属于“*品毒**”性质。
“γ-羟基丁酸”丨一种神经药物,曾被用作常用镇静剂,用于治疗失眠、抑郁症、发作性嗜睡病和酗酒,也被用于提高运动员成绩。该物质也被用作麻醉剂,在许多地区被禁用。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在许多国家被认定为*品毒**,在许多地区被禁用。
2005年我国就将“γ-羟基丁酸”列入二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并于2007年变更为一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中可以查到。
来源/渭南日报全媒体
编辑/周佳 审核/吕佳

往期热文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16号
网站:http://www.wnnews.cn/
邮箱:wnrbqm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