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帮助更多的人了解医保、医疗、医药知识,避免大家对信息理解的偏差,近期将发布一些医保及医疗相关名词解释,以便大家更好的了解行业名词,顺便业内人士可以加深下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今日分享如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请动动您的手指转发:
1、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是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服务后,向医保部门申请费用结算时所需要提交的数据清单,是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间的统一结算凭证。DRG/DIP需要的基础数据是多维度(包括疾病的主要诊断、资源消耗程度、病情严重程度及医疗状态等)的信息,考虑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获得性,各个维度的数据均来自参保人出院时的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2、病案首页
住院病案首页是医院进行住院病案登记、疾病分类、审查等的主要依据,主要包含主要诊断和辅助诊断填写和选择,手术和操作填写等。DRG分组所需要的数据主要取自病案首页。
3、ICD编码
全称为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各国在使用的时候有本地化版本,例如CHS-DRG分组使用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医保版疾病诊断和医保版手术操作分类及编码。
4、基于大数据的病种组合(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
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从数据中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可应用于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
在总额付费机制下,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单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单价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不再按照病人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累计在院的实际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5、疾病诊断相关组-预付费(DRG-PPS)
是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在DRG付费方式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每个病例会对应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即按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
6、核心疾病诊断相关分组(Adjacent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ADRG)
是主要根据疾病临床特征划分的一组疾病诊断或手术操作等临床过程相似的病例组合。ADRG不能直接应用于管理或付费,需进一步细分为DRG后才能使用。
7、DRG相对权重(RW)
是对每一个DRG依据其资源消耗程度所给予的权值,反映该DRG的资源消耗相对于其它疾病的程度。
8、CHS-DRG分组理念
采用病例组合(Case-mix)思想,疾病类型不同,应该通过诊断区分开;同类病例但治疗方式不同,亦应通过操作区分开;同类病例同类治疗方式,但病例个体特征不同,还应该通过年龄、并发症与合并症、出生体重等因素区分开,最终形成DRG组。
9、CHS-DRG结算的适用范围
(1)应用的业务范围:DRG结算目前暂仅应用于参保人在DRG付费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DRG付费标准和当前支付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按照既定政策结算和享受,暂不受DRG结算的影响
(2)应用的医疗机构范围:DRG结算细则暂只应用于开展DRG付费试点的所有医疗机构,未开展DRG试点的医疗机构继续延用原有的结算方式和政策。
(3)应用的疾病范围:DRG付费更适用于急性期住院患者,而对住院时间过长,或住院资源消耗与医疗效果关系不密切、或有特殊32结算政策的病种不适用。如精神病患者、住院时间超过60天的长期住院患者、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患者、日间手术等,一般不采用DRG结算方式,而采用床日或单病种付费。
10、CHS-DRG费率与付费标准测算
基本思路:完成了DRG分组后,付费标准测算的首先根据各DRG组内例均住院费用与所有病例的例均住院费之比计算并调整各DRG权重,然后以调整后DRG权重为基础,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各类试点医院预计DRG出院病人数和总权重,并根据医保年度预算基金额度和预期支付比例推算出年度医保病人总费用,再以总权重为系数将年度病人总费用分配到每一权重上,即计算出各类医院的费率。最后根据各DRG组的权重和各类医院的费率即可计算出各类医院某DRG组的付费标准。
11、CC (Complication & Comorbidity)
并发症、伴随症。
12、MCC (Major CC)
重要并发症、伴随症。
13、CP(Clinical Path)
临床路径。针对某个诊断明确的疾病或手术,以循证医学为基础,以预期的治疗效果和成本控制为目的,以便于医务人员有计划地执行治疗方案,减少临床治疗过程中的变数,保证治疗方案顺利实施为原则,所制定的有严格工作顺序和准确时间要求的最佳程序化、标准化医疗检查和处置流程。
14、BR(Basic Rate)
基础费率。是指在定价时每个相对权重点值的货币价值,实际上就是患者的平均成本,可以根据各地每年医疗服务成本、物价消费指数和通货膨胀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更新与调整。
15、DRG的基础价格
即付费标准,是每个DRG组的标准支付额,由DRG相对权重(relative weight, RW)和基础费率(basic rate, BR)两部分组成。
16、CV(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变异系数。反映每个DRG细分组之间和之内的资源消耗差异。计算方法为标准差/平均数,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CHS-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只有CV值小于1才可以在同一DRG细分组内。
17、RIV(Reduction in Variance)
总体变异减低系数。是子集离均差平方和与总体离均差平方和的比值。RIV越大,即系统化结构化的过程使得数据的变异度下降,数据内在规律把握的越好,系统化的程度就越高。在《国家医疗保障局CHS-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中用于进行分组效能的评价指标之一。
18、费用消耗指数
所有病例实际住院费用与标准住院费用总和的比值。如果计算值在1左右,表示接*平近**均水平;小于,表示医疗费用较低;大于1,表示医疗费用较高。
19、时间消耗指数
所有病例实际住院天数与标准住院天数总和的比值。如果计算值在1左右,表示接*平近**均水平;小于,表示住院时间较短;大于1,表示住院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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