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番前两天报道过
在《人民日报》发布的
《2018年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中
番禺区成功进入了5个榜单
其中,番禺投资潜力排广州第一

最近小番又得知一个好消息!
↓
*共中**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印发了《番禺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
文件中究竟带来什么讯息和惊喜?
继续看下去!
为深入贯彻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平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共中**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字〔2017〕19号),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积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幸福美丽番禺上新水平,结合番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支持民间投资扩大
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对注册落户且主要办公场所在万博基金小镇的投资基金投资我区企业3年以上,在退出时按照该笔投资额形成地方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和科研事业,营利性邮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格按不低于出让时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
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对在我区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当年纳税额高于2000万元的,当年按企业地方贡献的50%给予扶持。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款贷**贴息50%,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拟在A股市场上市的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150万元;
上市申请经正式受理的,补助资金150万元,并将申报上市材料前一年对我区新增财政贡献的50%奖励给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企业拟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获有关机关正式受理申报材料的,分别补助资金300万元和100万元;
对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100万元;
支持中小企业采用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等形式开展直接融资,按融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鼓励自主创新创造
推动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的企业,在市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基础上,区财政给予4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对民营企业专利授权、开展发明创造给予资金奖励,对获国家级专利金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实现专利“灭零倍增”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实现发明专利产业化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对取得广州市孵化器登记资格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区、市、省、国家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孵化器内配套建设公共技术平台的,按其获得市级(含)以上财政资金补贴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对新认定的区、市、省、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人才培养引进
对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1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最高2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对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1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最高1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鼓励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区“1+4”产业人才政策;
对企业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创建,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市级名牌名标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对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进入孵化器发展给予租金补贴,按照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最高补贴2000元/月。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已上市或挂牌的企业作为并购方完成首次并购行为,并购非关联的番禺区内一定规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并购非关联的番禺区外(含境外)一定规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支持总部企业扎根发展
对经认定的区总部企业,被评定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250万元奖励;
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本实施意见所指的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的经济组织之外的经济组织形式,它的主要成分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一小部分国有、集体资产或港澳台、外商投资资产,但不具有企业经营权和控制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属于民营经济范畴。
如遇区内对同一事项有不同奖励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本实施意见由区科工商信局、区工商联负责解释。
来源:番禺区政府网 信投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