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看到过很多的微信公众号的作者会时不时在公众号里面发布一些文章,通过网盘分享一些专业资料。
例如说下面这种:


本来我觉得这样小范围的资料分享应该类似于我们小时候在朋友之中互相借对方的小人书看的性质,但是前几天看到我粉丝群里面的讨论,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前几天,突然听到交流群里面的朋友告诉我,因为他的微信公众号分享了造价师考试资料的网盘,被出版社告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而且法院的传票都到了他手上了。
起初我们还有人怀疑会不会是什么*局骗**之类的,但是那位朋友很明确的表示就是收到了法院了传票,并且还发上来了传票的照片。

看到这个照片,我们一开始有所怀疑的人也只能不得不承认,他就是因为分享资料被人给告了。
再过去,尤其是十几年前盗版软件和盗版书籍敞开卖的年代,这种事情是我难以想象的。虽然说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比起过去来严格多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停留在喊口号的阶段。
不过据我们多方了解的结果是,其实目前有很多版权方都有人在网上盯着看看是不是有人做出类似的侵犯了他们知识产权的事情,然后发现了就起诉。
我这么朋友很显然是撞到他们枪口上了,虽然我认可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我认可做错了事情需要付出代价,但是在微信公众号分享一下网盘里面的资源是不是需要赔偿十几万的金额那可就真值得商榷了。
虽然目前法院的判例大多数是支持版权方对于传播方的索赔的,但是通常情况下,没有严重后果的时候,法院支持的赔偿一般也就是几千块钱,不可能有十几万那么多。更何况网盘里面的资源也不是他上传的,他不过是分享了一下。
不过法院的传票上说的开庭时间是4月29日,我们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