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山西11家校外机构违规被处罚)

山西曝光违规违法医药机构,山西8家公司无证经营

(原标题:山西5家机构不具备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被查处 含交易场所及会员)

中金社2016年10月25日消息,山西省辖内五家机构不具备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被查处。

五家机构分别为天津白银谷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兴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大宗农产品有限公司、浙江新圣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山西国盛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省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的机构是根据投资者投诉举报和山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的证据材料,经核实后确定,依法向投资者公开,保护投资者利益。

专家提醒,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通常以出售炒股软件、证券投资讲座、披露内幕消息等方式为名,开展非法证券活动或实施诈骗,且通常许诺高额回报,而对相关风险描述较少,投资者应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规定,2012年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整顿予以保留的共有21家,整顿后新设立的2家。现将23家交易场所名单公布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规定,设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办文件明确规定,各类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在5个交易日内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以电子商务名义直接或以会员、代理等方式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或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广大投资者要强化风险意识,监督交易场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2012年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各类交易场所(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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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后新设立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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