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科技园项目5号厂房起重机采购与安装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阳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科技园项目5号厂房起重机采购与安装。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最高限价:112.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取证、2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保养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包括轨道、滑触线、吊钩电子秤等。(详见“供货要求”。)
2.5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交付至厂内,交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6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合格要求,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2.8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年。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若为生产商,投标人须是在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
3.2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3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并有盈利(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特别提示∶详细公告请微信公众号搜索“投标汇”进行查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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