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13岁男童被害带给我们的冲击太大了
现在的孩子成熟的太早,法律也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
不要让"未成年保护法"成为未成年犯罪的免罪金牌

近日广东清远市13岁男孩性侵8岁女孩,警方因男孩未成年放弃立案调查上了热搜
据报道事发当天8岁的小女孩被13岁男孩诱骗到公园厕所后实施性侵
女孩哭哭啼啼跑回家告诉父母,家长检查后发现孩子*体下**有异常
当天报警并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

医院诊断结果显示, 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孩子遭到性侵家长已经崩溃,急切渴望警方能严惩凶手
男孩父母也曾私下商量给20000元私了。
女孩父母则坚决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
警方则以男孩未满14周岁拒绝立案调查
等待20多天没有说法,女孩父母求助媒体

警方依据男孩未满14周岁不予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未满14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品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不予立案
记者采访当地执法部门,警方表示男孩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所以才出示不予立案告知书
陈某某于2010年5月出生,还差几个月才满14岁

知情人透露男孩已经返校上课
记者走访得知男孩陈某某在校就是个问题学生,不仅喝酒、抽烟、旷课、还有欺凌同学等行为
陈某某七年级的时候就全校有名了,班上同学也会投诉他,班主任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老师也劝陈某某家长给孩子转学,家长则以家庭条件困难为由作罢
知情人透露事发后陈某某被学校停课,现在又返回学校上课了,没有上级通知老师也没有权力不让他上课

现在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就有长的很高大的,而且受网络影响,都普遍早熟,所以不能再以14岁为界限了,支持修改未成年保护法
一定要让他留下案底,受到惩罚,这种社会毒瘤应该连根拔起。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未成年罪犯不受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