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要做几次超声检查呢?——写给准妈妈

目前国际上推荐孕妇在孕期至少需要接受5次超声检查,分别为:停经超声检查(4-8周),早孕期筛查(11-13周)、中孕期系统超声筛查(18-24周)晚孕期筛查(28周-32周)产前超声评估(足月、出生前)。

1. 停经超声检查( 4-8 周):目前有条件的医院通常会安排经阴道超声检查以提高准确性,尤其是早期发现宫外孕经阴道超声检查比经腹部超声检查更准确,无需憋尿更方便,对母体及胚胎都是安全的。

此次检查还可以观察妊娠囊数目判断多胎妊娠;胚胎是否存活、还可以测量妊娠和胚胎的大小来估算孕周。

2. 早孕期筛查( 11-13+6 周):此次B超主要是早孕期胎儿畸形筛查,判断双胎妊娠的绒毛膜性及测量NT及观察有无鼻骨。

3. 中孕期超声筛查( 18-24 周),此次检查最重要的目的是观察胎儿全身各系统结构是否存在畸形。

4. 晚孕期筛查( 28-32 );此次检查的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对胎儿系统结构畸形做一次查缺补漏筛查。

5. 产前超声评估(足月、出生前)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胎儿的胎位,评估胎儿的各项生长发育指标以及给胎儿估重。需要强调的是,畸形筛查此时的检出率就很低了,所以疑似有畸形的胎儿,请尽快寻找正规的产前筛查机构会诊(28周之前),不要等到快生产了匆匆赶来,神仙也没什么好办法了。

结束语:正常妊娠情况下,孕期至少五次超声检查,侧重点各有不同,如果有问题的胎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产前超声的医生是生命的第一位质检员,我们中心医院超声科全体人员随时准备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