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一男子性侵女儿长达八年,并致女儿意外怀孕、堕胎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

但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

男子贾某为满足自己的性欲

将毒手伸向自己年幼的女儿小琪

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

贾某多次性侵小琪

最终导致小琪怀孕

令人发指!一男子性侵女儿长达八年,并致女儿意外怀孕、堕胎

2012年,李某与丈夫贾某离婚,女儿小琪归贾某抚养。为了能让女儿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李某主动担起担子。两人达成默契:李某在外赚钱,贾某在家带孩子。

李某的事业蒸蒸日上,她不仅给女儿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甚至还买下一套楼房,供贾某和女儿居住。在李某和亲戚们的眼中,贾某这个父亲也还算合格,抚养女儿认真负责,管教严厉。在李某看来,女儿一直在健康成长,自己的打拼没有白费,唯一遗憾的是,由于忙于事业,自己与女儿的相处时间并不多。

2020年的一天,小琪因身体虚弱而晕倒,李某赶紧带着女儿前往医院。但医生给出的结果,让她当场愣在原地:女儿已经怀有14周的身孕。李某再三追问,女儿的回答让李某顿时瘫倒在地: 其父亲贾某曾多次对其进行性侵害

随后,李某立即向警方报案。经查实,早在2013年时,贾某为了泄欲,就盯上了自己年幼的女儿。在随后的8年里,贾某多次对小琪施以兽行。为了不让女儿将此事告诉他人,贾某对女儿管教严厉,并不断对其进行威胁。慑于贾某的淫威,小琪不敢和任何人倾诉这些,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经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审理,主审法官认为,贾某作为小琪的父亲,明知小琪系未满十二周岁的*女幼**,利用教养、监护、从属关系,在她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与她发生性关系,致使小琪意外怀孕并堕胎的后果,其行为公然违背人伦道德,严重侵害了小琪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从严惩处。最终, 贾某因强奸罪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由于贾某严重侵害小琪的人身权益,情节恶劣,已明显不具备监护人资格,为保护小琪的健康成长,翁牛特旗法院依法撤销贾某对小琪的监护人资格。

贾某因为其兽行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在小琪受侵害的8年里,她经历的煎熬、痛苦和挣扎,任何人都无法体会。“未成年被害人到刑事审判阶段,往往过错和伤害已经发生,不可逆转。少年审判主要研究的也是罪与非罪,罪刑相适应,作用更多的是亡羊补牢。”本案主审法官张丽丽说,仅仅靠教育、挽救、保护未成年人,无法达到广泛的预防犯罪发生的效果。

“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孩子容易遭受侵害,在家庭破裂或者发生家庭纠纷时,让父母双方认识到离异家庭对子女的影响,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变化,才是防治的重点所在。”张丽丽介绍,在本案中,小琪遭受侵害没有被及时发现,是因父母离异后,一直随父*共亲**同生活,母亲不在身边,导致父亲对其实施侵害达八年之久。所以预防犯罪、防范儿童性侵害应该从源头、从家庭入手,这是根本途径。

来源:赤峰警法

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