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房地产新政之后,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新的首付比例标准和*款贷**年限已经开始实施。
降低首付款比例
政策调整后, 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
购买首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 且为二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以外且为二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例如:申请人购买商品房总价为300万元的首套住房,按原政策,如购买的房屋符合首套普通住房,公积金*款贷**最低首付比例为35%,申请人需最少支付首付款105万元才可申请公积金*款贷**。此次政策调整后,公积金*款贷**的最低首付比例下降至30%,在符合公积金*款贷**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满足最低首付款90万元,即可申请公积金*款贷**,为申请人节省首付开销15万元。
延长*款贷**年限
*款贷**年限最长由25年调整为30年。 此次政策调整后,在其他*款贷**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款贷**时要求的月缴存额及还款时的月还款额均有所下降。

今日起,北京多家银行已经开始严格按照12月14日北京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款贷**政策的通知》调整了房贷政策。其中,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房贷利率最低可至4.2%,房贷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以*款贷**金额100万元、利率4.2%(当前最新一期五年期以上LPR)为例,期限从25年延长至30年,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可以少还499元,减轻每月还款压力,释放消费潜力。
建行北京市分行方面表示, 针对2023年12月15日(含)后投放的商业*款贷**(含组合商贷部分)原则上均可执*房行**贷新政策。 具体政策细节如下:
一、下调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款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普宅35%、非普宅40%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款贷**由普宅60%、非普宅80%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
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降低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此次调整的是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款贷**利率政策下限,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款贷**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
即: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款贷**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款贷**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款贷**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款贷**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
三、延长最长*款贷**期限至30年
取消房价过快上行阶段北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记者另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等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处了解到,今日起将严格执行《通知》新规内容。
来源:北京日报
制图:鲍金玲
责任编辑: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