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会员提问:优先股为什么利好大盘蓝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涉及九章七十条。在此影响下,今日A股大幅上扬,一举走出前期的疲弱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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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风金平 东北证券研究所策略分析师
本次优先股最大的亮点就在于优先股的永续,即优先股不能转成普通股票。这非常利于当前的A股市场,减轻了A股的解禁压力。
优先股的定义:优先股是指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体现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同时,在投票表决权上做出让渡,一般只有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等,但无表决权或者受到显著限制。因此,优先股的投资风险远远小于普通股,与此相对应的股东权利也弱于普通股。优先股是一种混合证券,一方面优先股是一种股权证书,一般没有偿还期限,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另一方面优先股的股息率相对公司业绩的变动而言、一般是固定的,具有固定的收益,不随公司业绩的好坏而波动。
(一)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
1.股息分派优先。当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时,不论其盈利多少,优先股股东都可以优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因此优先股的风险要小于普通股。
2.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在解散、清算时,优先股的受偿权优于普通股但是低于债权人。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能参与分配。
3.优先股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最主要的是表决权限制。优先股股东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投票表决权,只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质询权。
4.固定的股息收益率。优先股的股息率是预先设定的,无*公论**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该股息率不变,收益比较稳定。
(二)优先股可以看成是股票和债券相结合的产物。
它不但具有相对较高的较稳定收益、而且在公司破产时可以优先于普通股票获得补偿、税收优势、较高的信用等级等特点,同时优先股的推出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被恶意收购的风险。基于不同的条款尤其是所享有具体权利的差异。目前限定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利于大盘蓝筹的上涨,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杠杆基金纷纷涨停。
优先股的一般传统分类有5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公司如果本会计年度的盈利达不到规定的股利水平,差额的未分配股利在后面年度分配时需要进行补足。非累积优先股是指股利分配只以当年的公司盈利为限,如果当年盈利达不到优先股规定的股利乃至由于亏损而没有股利发放,那么差额的未分配股利在以后年度也不再补足。
2.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期限可以收回的优先股;操作上发行人只需提前一定天数通知持有者,赎回价格一般需加上当期未支付的股利或者约定的利差。赎回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自愿的。
3.参加分配优先股和非参加分配优先股。参加优先股是指按规定的股息率获得股利后,如果公司仍有盈余,还有权同普通股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优先股。非参加优先股则只按规定股息率分取股息,不能对剩余利润进行再次分配。参加优先股兼具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利益,对优先股股东非常有利。
4.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持股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的优先股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变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5.股息可调换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股息可调换优先股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的优先股股票;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就是股息率不能调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优先股的种类存在一些创新和变化。比如股息率的不固定,除了可调换外,还可浮动、可通过拍卖形式;股息率定期制定的,制定的过程通过当前持有人和潜在买家通过参加拍卖来决定股息率的拍卖优先股等。比如优先股期限一般为永续的、但也可以设定一定的期限,比如25年而非永续等等。
优先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进A股市场的价值投资体系的完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大量只能拿红利的优先股,大股东有动力分红和送转股,提高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优先股只能在交易所系统集中转让,减少了二级市场类似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利于股价稳定;优先股的推出利于大规模引入机构投资者,改善公司治理。长期看,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投资者的稳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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