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查封”+“活扣押”=“缓口气”!河南省高院出台意见,帮欠债企业清债闯关

“活查封”+“活扣押”=“缓口气”!河南省高院出台意见,帮欠债企业清债闯关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活查封”“活扣押”、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8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司法理念,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来河南创新创业。

发布会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个方面,公布了包括“三全”“杜康”等知名品牌在内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新乡市中院审理的一起工程款、*款贷**案,对于暂时无力还款但有发展潜力的被执行企业,主动协调当事人,想尽办法帮助企业优化财产,通过网络拍卖,使被执行企业的土地、房产价值实现最大化,顺利履行了法院判决。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中的被执行企业赢得继续发展的生机。

据介绍,像新乡市中院这样的做法在全省法院屡见不鲜。对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我省法院采取“活查封”“活扣押”的方法,已支持6000余家企业边经营边还债,顺利渡过难关。

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我省法院充分考量这一客观实际,对暂时性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严格把握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适用条件,慎用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给企业一个缓冲期和自救的机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积极帮助企业进行自救,争取社会效益最大化。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省高院于2017年8月20日出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行动计划》,该计划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产权司法保护案件6000余件,执结2000余件,甄别纠正社会反响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100余件。本次意见的出台,再次给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司法理念,对各类产权主体,不管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也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境内还是境外,都一视同仁,不仅保护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还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同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等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