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1.范围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藏西**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毕业生),在*藏西**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1)5年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2)中职毕业生同等享受待遇(下同)。
2.支持标准
(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6万元;
(2)对于合伙创办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按照合伙人数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的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
注意:同一名毕业生创办多个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启动资金。
3.申报资料
(1)各乡镇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
(2)补贴资金书面申请;
(3)本人身份证(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书(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就业创业证》(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
(二)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
1.范围条件
*藏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藏西**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毕业生),在*藏西**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
(1)初次享受补贴应为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2)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场所内创业,且实际发生房租和水电费的
2.补贴标准
根据全年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原始凭据计算总费用,如总费用低于2.64万元,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如总费用高于2.64万元,按照2.64万元给予补贴。
补贴从2017年(包括2017年)以后开始发放,最长5年。
3.申报资料
(1)各乡镇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
(2)补贴资金书面申请;
(3)《*藏西**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就业创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上年度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费票据等原始凭证。
(三)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范围条件
*藏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藏西**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毕业生),在*藏西**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初次享受补贴应为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2)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
2.补贴标准
(1)自主创业1年以上创办个体经济的高校毕业生,按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的数额给予补贴;
(2)自主创业1年以上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按企业缴纳的数额给予补贴;
(3)补贴从2017年(包括2017年)以后开始,6年内给予100%补贴。
3.申报资料
(1)各乡镇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
(2)补贴资金书面申请;
(3)《*藏西**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就业创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