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格是商品中的货币名称

马克思认为,价格是商品内劳动的货币名称。商品(如麻布)的价格表现了它在已经执行货币商品职能的商品(如黄金)上的相对价值,即20码麻布等于2盎司黄金。由于黄金是一般等价物,每盎司黄金便充当了价值的单位。价格只是商品价值用货币单位计量的量。

黄金作为货币承担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职能。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它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金属重量,它是价格标准。作为价值尺度,它用来使形形色色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转化为想象的金量;作为价格标准,它计量这些尽量。

马克思:价格是商品中的货币名称

马克思阐述了货币的本质,即黄金本身也是商品。黄金之所以是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也凝结了人类劳动——商品,用黄金来估价也只是以下面一点为前提:在一定时间内生产一定量的黄金要耗费一定量的劳动。

价格不同于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只有生产某种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那么该商品的价值就不会变化,而价格是可能偏离价值的。因为价格并非内含在商品的本质中,而是商品价值"观念化"地表达。

马克思:价格是商品中的货币名称

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要规定商品的价格只需要使想象的黄金同商品相等,它的价值只是观念地表现在价格上,价格使商品同对立着的黄金发生关系。把黄金当作自己的实际的价值形态。

马克思:价格是商品中的货币名称

虽然价格有可能偏离价格,但价值决定价格,价格会向价值靠拢。如果"2磅是1夸特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达",把1夸特小麦标价为3磅,或者迫使把它标价为1磅,那么作为小麦价值量的表现,1磅是太少了3磅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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