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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奇葩误诊,普通囊肿竟然被诊断为阴茎癌,切除完*体下**后才发现真相!
事后医生却辩称“ 贺某年纪已经这么大了,也用不上这个器官了,现在也不可能再帮他装回去 ”。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3年2月8日,67岁的陕西大爷贺某(化名)正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突发脑溢血,幸好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往了当地商洛市某中心医院抢救,经过治疗后康复出院。
原本贺某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本人也比较好动,经常和朋友们一起出去旅游,平时在家也经常干农活。
经过这次脑溢血,家里人都开始担心他的身体,不让他再劳作,也不让他再出去旅游,要求他必须在家里静养一段时间。
原来充实的生活一下子变成了需要每天都躺平,贺某一下子觉得好像哪里都不太对。
虽然他明白这是家人为他好,但是为此他也开始闷闷不乐,总觉得身体这里那里好像又有不舒服的情况。

3月初,贺某突然发现阴茎开始肿胀,一开始他不以为然,自己去药店买了点药膏来涂,但是涂完后发现并没有起效,情况反而更加严重,上厕所开始有疼痛感,排尿也不是很顺畅,甚至影响他正常行走,这让他不免有些担心。
于是贺某又来到了这家医院的泌尿科挂号。
医生让他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包括拍了一个CT,贺某虽觉得检测的环节有点多,但想着可能是医生比较严谨也没有多说什么。
拿到CT片子后主治医生李某(化名)就凭自己的目测看了看,发现贺某发病的位置确实是有一块肿胀,然后就告诉贺某,他应该是得了阴茎癌,建议他马上介入手术治疗,切除阴茎 。
一听是癌症,贺某立马脸色都变了,要知道得了癌症就等于是被判了死刑啊,癌症不就是不治之症的统称吗?
难道他马上就要命不久矣了?
但是听到手术需要切除阴茎他又犹豫了。毕竟是身体上一个原生的部件,要是切掉了肯定还是会有很多不方便,贺某就说让他回去想想。李某让他早做决断。

到家后贺某思想斗争了很久,想想这么大的事情还是找来家人一起商量。
家人们听说后也是慌了神。
还好贺某的儿子有在学医的同学,还特地去咨询了一下,得到的回复是谨慎起见,建议先做个病理检查,确诊了再看下一步。
这应该也是医院的正常流程。
贺某将这个提议告诉了主治医生李某,希望可以为父亲先做一个病理检测,确诊一下是否真的得了癌症。
李某却说凭他多年经验这肯定是癌症,贺某的这种情况他看得多了,虽然现在还是早期,但是癌细胞扩散起来很快,如果不做手术的话病人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李某还表示病理报告可以等到手术结束以后再做,现在做的话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
见李某说的如此信誓旦旦,又是一副我是专家,这么做也都是为你们好的样子,贺某的家属也怕万一病情恶化到时候追悔莫及,于是就同意了尽快安排手术。

4月2日,贺某就被推进了手术室,整个手术过程也很顺利,贺某完成了阴茎切除手术与双侧淋巴结清扫手术,医生表示控制住了癌细胞的扩散。
术后贺某需要插着导尿管生活一段时间,术后伤口也需要慢慢养起来,甚至手术刚结束那段日子里走路都非常的困难。
每走一步都会牵扯到伤口,让他痛苦难言,而且就算康复出院以后小便的话他都需要蹲着上厕所。
但是贺某一家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比起生命来说,这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只要癌细胞得到控制就是最大的胜利。
本以为一切到这里就可以圆满的结束了,贺家人只需要帮助贺某尽快康复出院,后面就只是调养问题,以及让贺某适应他现在的身体状况。
没想到当贺某的儿子拿到病理报告的时候,简直让贺家人傻了眼。

根据病理报告上的诊断,贺某得的只是纤维结缔组织增生伴慢性炎细胞浸润及角化囊肿,说白了就是阴茎包皮囊肿。
特别是报告上最后写的是未见恶性病变,也就是说贺某得的根本就不是癌症!
所以原本可能只需要动一个小手术,或者药物治疗就能治愈的小病,结果现在却变成了需要切除整个阴茎,包括双侧淋巴结的一项大手术。
不考虑这场手术需要花掉多少医药费,一家人心情也随着贺某的病情一起忽上忽下,更不用说手术后的状态对贺某的生理以及心理上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而且明明在动手术前贺某的家属有特别提出要求院方先做一个病理检测,却被主治医生李某言辞拒绝,结果居然搞出这么大的一个乌龙。

贺某的家属都不敢告诉老人实情,怕老人听到这个结果后情况激动,影响术后恢复。
贺某的儿子独自拿着病理报告去找主治医生理论,没想到李某的回答居然是医院从手术技术角度没有问题,只不过程序上没有和家属沟通清楚。
再说贺某年纪已经这么大了,也用不上这个器官了,现在也不可能再帮他装回去。
当家属质疑为什么不先按照家属的要求做药理检测的时候,李某的借口是因为贺某的部位不好取样,所以选择了割除之后再做检验。
并且说家属在手术前都签字同意了,即便医院有误诊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这件事医院并没有什么责任。
但是医学方面医生应当是专业的,贺某的家属也是因为信任李某的缘故才同意的手术,如果他们知道有可能不是癌症,一定会坚持要做病理检测的。

对于李某这样的回复贺某的家人当然无法接受,又去找医院领导讨要说法,要求医院承担这次误诊造成的伤害。
结果院方的回复竟然是诊断及治疗符合诊疗常规,主治医生李某并不存在诊断不清、盲目切除的行为。
连院方都一再推脱,贺某的儿子及其家人只能把医院告上法庭,等待法庭的判决。

«——【·以案释法·】——»
此新闻一出就引起大众群众关注。
有网友认为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李某应该为他误诊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贺某年龄大、用不着这个器官为借口逃避责任;
也有网友认为各项检查数据显示贺某确实有病症,家属经过与医生的沟通也已经签了手术同意书,因此贺某一家也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那么本案中主治医生李某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规?贺某及其家属又该如何追偿?
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梳理一下案情。

1.本案中李某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贺某的主治医生,在拿到贺某的CT片子之后仅凭肉眼判断就认定贺某得了癌症。
并且在家属已经提议的情况下坚持术后再做药理检测,因此误诊造成的误割贺某阴茎,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亲近**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若李某认为不方便与贺某说明的,也可以同贺某的家属说明情况,并且需要取得贺某或其家属的明确同意。
本案中无论是贺某还是家属其实对马上手术都是不同意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及院方以程序上有瑕疵作为借口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是无效的,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如果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我国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上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相应的警告;
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刑法中关于医疗事故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李某的行为是否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由于医务人员严重的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医疗事故罪。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在这里要求的是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结果,李某的行为虽然属于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而导致的不负责任,但是贺某因误诊造成的阴茎缺失在医学上并不属于特别严重的后果。
误割阴茎本身不会对贺某造成严重的人身危险,只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不属于入刑的医疗事故。
所以李某的行为虽然形成了医疗事故,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3.本案中贺某及其家属该如何追偿?
根据我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节也可以申请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贺某家属与李某及院方沟通后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贺某及其家属可以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五十一条规定,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亲近**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以及李某及院方的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来综合考量。
本案中贺某最终即便得到了赔偿,也换不回一个健康的身体,由此也是建议所有的患者们,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充分的检查和鉴定。
院方也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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