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亲子关系

虫鱼鸟普的轨迹皆同,
母亲哺有,父亲守护;
之后即弃子女不顾,
如此终止所谓父母天性,再不顾复;
夫妻劳燕分飞,各寻新抱,
重谱一段姻缘,再延子孙;
人类抚养后代远为旷日费时;
为善尽父母劬劳,婚缘因而延长。
(波普,《论人》,第三封信,第26一31行)
逐渐地,1660至1800年间的英国发生一养儿理论、育儿方式及亲子情感关系上的显著变化。早在1697年,一法国访问者便已察觉一变化在发生,英国小孩正被相当深情地对待。新态度最初局限于社会的中等阶层,这阶层既未高到太专注于欢乐或政治以致无暇照顾孩子,亦未低到太过专注于求生存以致未能提供关心给孩子。如之下将要指出,1800年之际,有六种育儿方式供父母选择。本章专注于其中新的一种:逐渐流行于中产阶级和乡下大地主阶级慈爱的,以孩子为重的、疼爱娇宠的方式。
1.孩子为重的、疼爱娇宠的方式
变化的几个指标
有四种有关新生儿性质的观点,采取哪一种深深地影响幼儿被对待的方式。第一种且最普通的一种是传统基督教观点,即孩子生来带有原罪,约束恶性的唯一希望在于以最残忍方式压制孩子的气势并要他完全服从父母、校长等权威人士。此宗教观点加强了“下位者(如子女)完全服从上位者(如父母)是下位者的责任,及早养成服从习惯有助于适应阶级社会里的生活”的世俗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环境论(environmentalist)观点,即孩子生来既不具恶性也不具善性,而是一白板(tabula rasa),可塑且易受经验塑造。早在1628年,英国国教徒约翰·厄尔利(John Earle)即观察到:“孩子是……受原始引诱前的亚当……他的灵魂是张白纸,尚未受到世俗的污染…他不知邪恶。”
第三种观点是生物观点,即孩子的性格及禀赋是受孕时已决定,后天的环境及教育不对孩子的性格及禀赋发生多少影响。此观点无疑是占星学的中心概念,根据占星学的说法,个性与命运大半受出生(或受孕)时行星的排列决定。但实际上17世纪的父母似乎并不依照此说法行事,尽管他们相信占星学。他们继续压制孩子的势气,希望塑造孩子的性格。生物观点直到18世纪才开始影响育儿,1744年玛丽·赫维夫人(Lady Mary Hervey)写道:“孩子获得技艺,而非禀赋;后者无论好或坏,是天生的;时间扩大禀赋,但不塑造禀赋。”她相信,教育无力扭转自然,“然而无疑可以扩大自然”。
第四种观点是乌托邦观点,即孩子生来良善,但被社会经验所污染。这是一被若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所深化的概念,但它在加尔文教“原罪”教义的袭击下消失。它在英国复苏的早期证据是艾弗拉·贝恩夫人1688年的小说《皇家奴隶》(Oroonoko)四中的“高贵的野查人”(noble savage)的概念,“上帝使所有事物美善:人毁坏事物、使之变恶。”此说法当时被忽视,直到18世纪中叶经卢梭发皇才获重视。不过,即便那时,此说法似也无多少实际影响,尽管《爱弥儿》(Emil)在英国确实广受阅读。在18世纪的英国,环境论观点在中、上阶级圈中似有取代原罪观点之势,但它在19世纪再度被原罪观点压倒。
1693年,洛克在其相当受欢迎的教育论著《有关教育的思想》中给第二种观点一白纸论一很大支持。他的书恰好碰上君主*制专**体制被*翻推**、服从信条失势、人民获得若干信仰自由、《权利法案》通过之时。服从观念、层级体系松弛,结合洛克《有关教育的思想》开启往亲子关系新时代的道路,及相当温和、慈爱的育儿态度。《有关教育的思想》大获成功,因为读者已准备接受它的概念。它的时代已经来临。
洛克警告父母勿过分娇宠孩子,但他认为教育必须是用来开发孩子的潜在能力和自我发展的阶段过程。婴儿出生时完全像只动物,没有概念、道德、像张白纸,但之后,随着他发展出意志与良心,对他的态度必须随之转变。“先待之以严教勤管,再待之以亲爱态度。”结果会是:“你的小孩在他小时会是听话的孩子,在他大时会是你亲爱的朋友。”洛克显然不是儿童自治、父母娇宠的信徒,但他和稍早时那些劝父母远离孩子,保持冷淡、用*力武**来使孩子服从的理论家差异很大。洛克认为父母应循循善诱而不应责打孩子。洛克的看法有其可取之处,值得那些高唱“完全儿童自治”者重视。洛克也认为父母权威应一俟孩童到达懂得分辨是非之龄即停止。此一审慎平衡于旧压制方式与新娇宠方式间的谨慎建议,预告17世纪末、18世纪专业人员阶级、上层阶级中育儿所有方面的一连串变化。
婴幼儿获得较大关注的最早证据出现在英国——自16世纪未开始,墓碑上出现死于幼时的孩子的画像。在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的特登厅(Tetten hall),有一伊丽莎白时代的墓被10死婴形象围住。在富勒姆(Fulham)有一墓碑,上有一亡妻坐拥一死婴,两皆死于产娩(图5)。亦值得注意的是,贵族子女中,短寿婴孩自系谱除名的现象,据估计从17世纪末的15%以上降到18世纪中叶的5%,再降到19世纪初之际的不到1%。此现象必然与对婴孩的较大关注有关。
也有证据显示,头一回,父母开始明白任何小孩都有自己独特的个体性。在中世纪和16世纪,给新生儿起一个和兄(姊)同样的名字是惯常做法。此习惯延续到18世纪上半叶,爱德华·吉本写道,在他于1737年出生后,“我的体格那样羸弱,我的生命那样垂危,因此在我弟弟们的命名式上,我父亲谨慎地将他们都命名为爱德华,这样一来,万一我离世,此一取自父(祖)名的名字仍能在家族延续。”17世纪时更普遍的是“给新生儿取和最近刚去世的孩子同样的名字”的做法。当克里斯托弗·旺德斯福爵士的长子克里新托弗在10岁时过世,几个月后出生的次子也被命名为克里斯托弗。同样地,当约箱·本杰明·卫斯理John Ber时amin Wesley)e在1703年出生,他的两个名字都是哥哥的名字,他们已在1699和1700年过世。以我所知,此一“给新生儿取和最近刚去世的孩子同样的名字”的做法在18世纪末左右消失,显示那时人认知到“名字是高度个人的、不可在孩子间随意传递”。
孩童取向的社会逐渐发达的迹象可在许多不同领域寻得。服装便是当中一个领域。整个17、18世纪,中、上阶级男孩必须通过一相当重要的成长仪式,其时他们脱下孩提时代的长服(1ogroks),进入裤装,携剑的成人世界。在17世纪贵族中约六七岁(当孩子从女人的照顾移转到男人的照顾)时发生。“脱掉长服,换上男人裤子”对孩子而言是重大时刻。发生于18世纪初的是更衣发生在越来越早的年龄。男孩从三四岁就穿得像他们的父亲,女孩从两岁就穿得像她们的母亲。小亨利·斯拉(Henry Thrale,j北,)°在1769年两岁零三个月时——相当早的年龄——穿上男人裤子。保守主义者抱怨:“小女孩很早穿上女人的衣服,而她们的母亲在她们这个年纪还穿背带(backstring)呢。”就女孩而言,宽松自然服饰在1760年后从小孩发展出,40年后成为成人服装的标准样式。男孩的宽松服饰也在1780年后发展,1782年一位德国人指出“男孩穿舒适自然服装到18、20岁”。
不过,有比服装更明显的证据形式,可以证明18世纪是“承认童年是一有其自身显著特征的时期”的转折点。1760到1814年间,约有20位职业童书作家制造了约2400本书。父母现在愿意花钱买完全缺乏道德意涵、只有娱乐性的童书(图15),新的需求造成新的供应。1800年时童书的种类已相当多,价格在一至六便士之间,连最寒微的工匠也买得起。
结合教育与娱乐的教育游戏也在18世纪中叶被引入——地理拼图在1762年,而以*子骰**来玩的旅行游戏则在1759年出现。玩具店此时在乡镇大量兴起,出售的玩具是被设计来给儿童欢乐,而非满足父母的道德规训欲望。此时是家家酒玩具首次在商业市场大量出现的时候(图10)。儿童玩具市场的形成显然是由社经发展造成(社经发展创造出一大群有钱为儿女买玩具的父母)。身份竞争无疑也在刺激对儿童玩具的需求中扮演角色。但重要的是大群父母现在愿意以买给孩子昂贵玩具、书籍来娇养孩子。英国显然正迈向一孩童取向的家庭类型。
18世纪中叶之际,也有视觉艺术证据显示亲子间日益亲和的关系,这在日渐受欢迎的家庭肖像画里可以看出,小孩在这类画里不再摆出僵硬、拘谨的姿势,而摆出显示与父母亲和关系的姿势与态度。这类由雷诺兹(Sir Joshua Reynolds)、左法尼(John Zoffa-ny),柯普利(John Singleton Copley)®等画家所画的画,在l8世329纪末英国相当受欢迎,尽管它的根源在于17世纪的荷兰布尔乔亚艺术。这是18世纪的贵族女性,甚至贵族男性,希望自己被记住的样子一被记成慈爱的父母一而在许多情形,如我们将要看到,现实距理想是很接近的。
态度转变的另一证据,是服从的象征姿势——在父母面前跪、站,脱帽(在16世纪、17世纪初相当普遍)——的日渐消失。新亲子关系的最早系统性论述来自17世纪末洛克的见解:“爱子者子恒爱之。”洛克是位不必将概念付诸实际考验的单身哲学家,但这无疑是相当明智的见解。无可否认地,他只是意译朱凡诺uve)的意见,但似无英国作家从前曾发表此等言论。他仍领先他的时代许多。保守主义者自然对他的见解不以为然,1700年一位保守主义者抱怨:“孩子对父母的忠诚表现(向父母鞠躬、请求父母的祝福)几乎已绝迹。”一世纪后,在1800年,凯瑟琳·玛丽·霍华德夫人(Mrs Catherine Mary Howard)将子女态度的转变解释为亲密亲子关系无可避免的附随物:“当孩子(如同我们的孩子)与父母关系亲密…不再有过去那种亲子间非常大的距离……孩子对父母也就为所欲为。”
孩子对父母的称谓形式亦支持“在乡下大地主阶级及上层中产阶级的人际关系发生了大变化”的说法。如我们所知,17世纪初的子女对父母的称谓形式是僵硬、拘谨而顺从的,父母被称呼为“先生”及“夫人”。不过,1720年代,年轻的约翰·维尔尼首次离家上学,在信的开头称呼他的父亲为“亲爱的爸爸”,而称她的母亲为“亲爱的妈妈”。理查德·斯蒂尔爵士如此谈及他五岁的儿子:“我们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及玩伴”,并告诉他的女儿们:“我的灵魂裹在你们的福祉里。”到1778年,亲和的亲子关系达于极盛,布里斯托女伯爵(Countess of Bristol)能心醉神迷地谈及她的"小仙女……以微弱的声音说出…那亲爱的字‘妈妈”。
另一方面,亲子间称谓形式随家庭而异,在这方面欲作通论是相当危险的。1737年,18岁的伊丽莎自·罗宾逊(即伊丽莎白·蒙塔古)仍称呼她的父母为“先生”及“夫人”。1747年她的弟弟马休·罗宾逊(Matthew Robinson),剑桥大学生,称呼他的父亲为“敬爱的先生”。1759年约翰逊博士称呼他挚爱的、临终的母亲为“敬爱的夫人”,以及“亲爱的、敬爱的母亲”。但这些似乎是18世纪较亲和的亲子关系的例外。不过,在18世纪尽头,风潮逐渐改易,1799年理查德·萨克雷(Richard Thackeray)称呼他的父母为“Pater”(父亲)与“Mater”(母亲)。这两个拉丁字有含括情感在内,但也带有些许距离感,而它们的普及度在19世纪大幅提高。
对小孩关注日增的另一证据是,1675年后避孕措施在上层阶级中的发轫。16世纪时,上层阶级有比下层阶级更高的生育率。但在1675至1775年间发生了贵族男女生育率的明显下降,此时的幼儿死亡率却在上升(表六及表七)。结果,有段时间他们将“代替换率"(generation replacement rate,到达l5岁的孩童的数目与成人的数目之比)拉到1.0以下。代替换率从1550至1599年的1.6下降到1700至1725年的0.8,18世纪末再上升到1.4。什么使得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上层阶级男女想缩小他们的家庭规模?在避孕措施被实施于社会前有四条件必须被达成。首先,“事先作计划而非信任神的旨意,及视婚姻内与生殖目标无关的性欢乐为合法欢乐”必须获得神学及伦理学的认可。只要官方观点依旧是特土良(Tertullian)o“防止小孩出生即是犯杀人罪”的观点,且只要《圣经·创世纪》里俄南(Onan)的故事0被用作上帝惩罚不生子者的证据,就没有任何改变的希望。无论如何,16世纪、17世纪的清教徒(及英国国教徒)有四项反对夫妇节育的理由。第一,它违反了上帝“大地要繁殖各类动物”的命令⑧:第二,孩子是上帝的赐福,多产是上帝的愿望,第三,节育会减少下一代中选民的数目;最后一项理由是,生产给女性带来光荣、协助女性获得救赎。
性在18世纪从神学框限解放而出,这是自我及自我的满足如今被视为十分重要的证据,纵使个人仍旧不过是大宇宙机器中一小齿轮。很少上层阶级英国家庭在17世纪末前达成性解放,爱丽丝·桑顿夫人在1660年代的无奈认命态度仍是典型,纵使她的认命掺杂了许多复杂情绪。在七次生产后,1662年她终于借产下健康男继承人满足了她的丈夫,以为从此可以停止生产。但她又历经两次痛苦生产,直到她先生的死将她释放。当她在1667年(当时她的健康情形非常坏)发现自已于41岁怀第九次孕,她感叹地说道:“要是上帝不介怀,我宁可…不要生这么多孩子。但一个基督徒是不能在生育一事上有任何选择的,上帝要我们多生,我们就得多生。”在家庭计划能被神学接受前,迈向一节育社会一事是不可能有任何进展。直到18世纪,快乐原则才开始与生殖功能明显分开。不过,在17世纪中叶之前,“婚姻内*交性**只有在它导向生殖时才合法”的观念一直深植在多数女性(尤其是虔诚的女性)心中,她们无法接受避孕的做法。可以说,文化水平越高,受“只为欢乐的性乃属不合法”的观念影响越大。由于家户基督化之故,16、17世纪是“婚姻内*交性**只有在它导向生殖时才合法”的观念发展的时代,这观念在中、上阶级传布广泛,影响深远。“性欢乐”说法可能使一对虔诚的清教夫妇在怀孕期间继续*行为性**,但它不会准许避孕措施,如*交口**,手交或*交性**中断法。但借由将欢乐与生殖分开,新教神学为一新的,对避孕较肯定的态度开启道路。
此外,先生必须开始分担(受困于不断怀孕、产娩的)妻子的焦虑与痛苦。妻子单独采取节育措施是不够的,因为最被广泛采用的节育法——*交性**中断法,倚赖的是丈夫这方的自制措施。至18世纪中叶,圣经中有关俄南与上帝对他的惩罚的教训已丧失其力量,以致在1771年的马萨诸塞州,一位在父子关系鉴定官司(pternity suit)中被控的年轻人,在庭上公然宣称他实行了*交性**中断法:“*操我**过她一次,但及时抽回*具阳**。”可见男人如今也想避孕。
必须指出的是,避孕只能在“有节育的经济诱因,即养育子女的花费超过从子女的劳动力所获得的利益”的地方发展。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最早在欧洲实行婚姻内避孕的两个团体是贵族与都市精英,这两个团体不是靠孩子来干农活或照管店务,也不指望养儿防老,但却必须为子女付高昂教育及结婚费用。它们因此是从节育获得最多而失去最少的两个团体。亲属关系的衰退投掷了一个更大的养育子女的经济重担在父亲身上,因此增强了他的节育动机。
避孕普及的第四个必要条件是一孩童取向的社会的发展。一旦小孩被视为贵重个体,避孕更可能被实施。只要孩子的未来不是父母的主要关注,孩子有多少就不很要紧。但一旦父母必须为子女的养育、照顾、教育、入社会操心,孩子的数目就变得事关重大,孩子数目的增加会减少每个孩子所获得的投资。节育的决定因此部分是一种成本效益分析(父母的资源与养儿的成本间的衡量)的结果。它也部分是“衡量把钱花费在哪里较划算”的决定(把钱花费在孩子上较好?还是花费在其他物品〔如父母的个人兴趣及消费)上较好?)节育因此只可能在一孩童取向的社会发生,在此社会,养育子女、送他入社会,由于需要大量的爱、时间、努力、金钱而变得十分累人,减少孩子数目因此成为父母普遍的期望。随着女孩嫁妆费用提高,节育议题在17世纪末成为重要议题,并进人塞德利爵士(Sir Chrales Sedley)01687年的剧作《贝拉米拉》(Bellamira)的开场戏。梅利曼答应他未来的妻子,“我们将有两张床,因我不想醉酒回家而后在没有钱的情况下生女孩。在这时代生女孩麻烦极了。”理查德·斯蒂尔17O5年的剧作《柔情丈夫》(The Tender Husband)中有个角色尖刻地抱怨,"战争拖垮了女人的价值;整个国家布满女人。女儿是滞销货…女孩是滞销货,先生,完全的滞销货。”
养儿问题在17世纪的严重可从一例子看出。拉尔夫·约瑟林牧师既是教区牧师,有些年也担任学校校长,更是一大片田产的拥有者:所有这些仅带给他1641至1683年间每年约160英镑的收入。在他于此42年期间的所有花费中,有1/3用在他的10个孩子(只有五个在父母过世后仍活着)的养育、教育及婚姻。此钱的1/3被浪费,因为它被花在早逝的孩子上。孩童取向的社会要发展,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孩子应比16世纪初、17世纪、18世纪初的孩子较不易早死。套句经济学家的话,孩子的价值随他们的寿命延长而增加——尽管同时他们的养育费也增加。有理由相信,16世纪的后2/3是婴幼儿低死亡率时期,尽管婴幼儿死亡率在17世纪,18世纪初又陡升。我们可以假定,60年的儿童低死亡率可能刺激对儿童的尊重、关注的成长,这成长在17世纪由于婴幼儿高死亡率的复苏而告中断。直到1750年,对儿童关注、尊重的态度才由于婴幼儿死亡率的稳定下降而复苏。或许便是此婴幼儿死亡率的再度下降,刺激了儿童取向的、子女数目少的家庭类型发展。道德神学、经济学、夫妻情感、对子女的关怀如是全被卷人精英分子的避孕观念的成长之中。
对较低社会阶层的人——农夫、工匠、小零售商、贫农及一般劳工而言,养儿的主要考虑是两种纯经济因素间的衡量。一方面,这个阶层的每个人都明白他们一旦变老,就无法干手艺或做庄豫活儿,这时候要是无法获得一笔退休金,他们是会跌人赤贫的。鉴于当时的儿童高死亡率,可能需要五六个小孩,才能产生一个养家活口的人,在父母老年时照顾父母。按照此一假定,“需要子女提供廉价劳动力、期盼子女能在父母年老时对父母提供退休金”是多生子女的主要原因。此原因只对那些有远见、有足够财产,家屋空间及收入能在无经济困难的状况下抚养子女,并有信心能让子女有反哺能力的父母才说得通。对无产阶级——贫农及一般劳工而言,状况就不同了。在荒年,当收成失败而粮价很高,他们负担不起哺育孩子的费用,孩子成了累赘、麻烦。他们未开垦足够大的农地来让孩子有活儿做,工作前景也不好、无法期望孩子在父母年老时能照顾父母。他们的房子小到没法容纳父母、他们的收人少到无法有任何盈余来反哺父母。赤贫者因此没有生许多孩子的经济动机。
节育如何被达成无法确知,但由于完全戒绝*行为性**终属少见,可推断主要方式是*交性**中断法,还有*交口**、手交和*交肛**。我们可以假定这些是每代不学自会的技巧。但在1590年柴郡维弗汉的教区牧师(Vicar of Weaverham in Cheshire)被斥责为"教年轻人如何犯通奸或私通罪而不生孩子的人”。
保险套在17世纪末首次出现,但直到18世纪初才变得普及。即使那时它们也很难在伦敦之外寻得,且显然大体被用于进行婚外性关系,作为对性病的预防法。1726年赫维勋爵送他年轻单身汉朋友霍兰男爵亨利·福克斯(1 st Baron Holland,Henry Fox)“一打保险套”。一位伦敦保险套广告商在1776年称保险套为“能保障我的顾客健康的安全用品”,另一位广告商则称卖保险套的店为“能提供进行婚外情的绅士安全用品的地方”。显然,在18世纪,保险套的避孕功能仅属次要,它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性病。詹姆斯·鲍斯威尔经常使用保险套,但只在为达成避孕目的时使用。当他与健康堪称良好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他偏好承诺照顾任何可能的孩子。尽管理查德·卡莱尔(Richard Carlile)0在1825年宣称阴道海绵及护套已被英国贵族用来节育至少达一世纪,但没有确证显示这些方法在18世纪的上层阶级夫妇确获普遍使用。海绵据说早在1660年就被*女妓**使用,但只作为对性病的预防法。
节育法尚包括18世纪时在伦敦可购得的避孕药。避孕药的神奇被吹得天花乱坠,18世纪初一位伦敦药商这样吹嘘:“如果太太……不想怀孕,*房行**后以一杯温麦酒送一帖药服下,便不致怀孕。”但避孕药利避孕用具似乎只限少数女性使用,传统的避孕法如洗热水澡、泻腹、跳上跳下及在马上奔驰无疑较常被采用。
一个19世纪初的堕胎例子能说明这个观点。奥尔德利勋爵(Lord Edward John Alderley)之妻亨利耶塔·玛丽(Henrietta Mary)生了一群孩子,对她先生的经济构成沉重负担。当她在1847年发现自已又怀孕,她赶忙通知丈夫,丈夫听了吓坏了:“你肚子里的孩子实在是*麻大**烦…他会给全家人带来困扰,你非得对他想点办法不可…我只希望你不要生他,因我实在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我怕现在说这些已太迟了,你必须赶紧想办法才好,越快越好。”但他完全低估了太太的足智多谋,因她同一天便得意扬扬地写信给他:“我洗了许多澡、走了许多路、吃了许多药,终于成功:但我已经吓坏了。”翌日她信心清满地说:“我确信你我对家庭扩张都同样感到害怕,但我由于实行了堕胎而对未来信心满满。”此一奉献了20年光阴给子女的虔诚维多利亚时代女性,显然不觉得堕胎有什么不对。
育儿方式的改变
18世纪期间,用襁褓包裹婴孩的育儿方式开始在英国被扬弃。用襁裸包裹婴孩至少可追溯至罗马时代,但在18世纪末,英,美的道德和医学建议都开始反对这项做法。17世纪末时,洛克强烈反对紧带拉索(tight-laced stays),并对用襁褓包裹的做法表示怀疑:“孩子动也不能动,当他被剥夺了自由,他动也不能动。他被包在裹布里,头、脚、手都被绑得紧紧的,所以没法动。”1740年代理查森的《帕美乐》追随洛克见解,抨击用襁褓包裹婴孩,法国的卢梭在其《爱弥儿》及布丰伯爵(Comte de Buffon)在其《人的自然史》(Histoire Naturelle de I'Homme)中亦曾对用襁褓包裹婴孩提出严厉批评,可见知识分子及道德家对用襁褓包裹婴孩抱怨了将近百年之久。·
道德家甚至医生建议不用襁褓包裹婴孩是一回事,母亲将他们的建议放人实践又是另一回事。英国人以怎样的速度追随新建议并不清楚。1707年曼德依夫人(Mme de Maintenon)e表达她对英国人在小孩出生三个月后移去包布的做法的赞同,因此英国在除去婴儿襁褓上可能已经领先欧陆。此外,一般认为用襁褓包裹婴儿的做法是在1750至1775年之间淡出。1762年卢梭指称在英国用襁褓包裹婴孩的做法已经“几近绝迹”,1785年《仕女杂志》认为多数读者甚至不知道如何用襁褓包裹婴孩。在美国有关襁褓主题的最有影响力的书是两本相当受欢迎的有关幼儿照顾的书:一本由卡多更医生所著,出版于1748年(接下来的25年中出版了10版),另一本由威廉,卜荃医生(Dr William Buchan)所著,出版于1769年(接下50年中出版了20版)。卡多更医生给时髦母亲看一幅她的婴孩如何被乡下奶妈对待,而她在城里享乐的恐怖画面:“她像束旧衣服被挂在一根钉子上,奶妈在旁闲闲地料理自己的事务,倒霉鬼就这样被吊着。所有被这样吊着的小孩都有一张紫色的脸,被紧紧压着的胸部不让血液循环…小孩当然是安静的,因为他没有力气哭喊。”20年后,卜荃医生严厉地指责“穷小孩一来到世上,就被包得密不通风,弄到骨头都变形了”。不过,他承认如今“在英国数个地方,用襁褓包裹婴孩的做法已经几近绝迹”。这个说法得到约拿斯·汉威(Jonas Hanway)在1762年的支持。18世纪结束时,标准做法变成让婴孩趁早活动、运用四肢。
1784年阿申霍尔兹(Johann Wilhelm von Archenholz)惊讶地发现在英国“小孩不被襁褓包裹……他们被覆盖以轻布,这使他们活动自由”,一年后一位英国医生承认:“把小孩包裹得像木乃伊的野蛮习俗如今已经几乎绝迹。”用襁褓包裹婴孩的做法数千年来是全欧洲标准做法,在大部分西欧持续到19世纪中叶,在俄罗斯持续到20世纪,英国在放弃此做法上领先欧洲其他地方很多。
再次,吾人不禁思索18世纪英国人放弃用襁褓包裹婴孩的真正原因,结果我们发现:此一转变和当时其他转变原因相同,都起因于婴幼儿的解放。这些转变是对家庭生活、对孩子的态度大幅改变的征候。用褪褓包裹婴儿的最重要结果之一:便是这方法使母亲或奶妈无法拥抱、爱抚孩子。因此,很清楚的,变化得自意识形态而非科学上的原因,为父母的好处而非婴孩的好处。近来研究显示被褪禄包寒的小孩确实比较安静、睡得多、哭得少,心腔跳动及呼吸速度减慢,且没有多少证据显示后来会因缺乏早期刺激而发生生理或心理迟钝。用襁褓包裹婴孩之所以在英国受到谴责,是因为它被视为伤害人的自由,它在英,美的及早消失,及在俄罗斯等地存活到20世纪,必须在不同文化、不同政治社会、心理环境的理由上解释。卡多更和卜荃医生的论辩并非科学真理,理查森和洛克的辩论亦非道德真理。
在近代初期欧洲,哺乳通常持续一年到18个月,哺乳因此是对母亲的沉重负担。这个时间长度后来可能缩短,因在18世纪中叶詹姆斯·尼尔逊(James Nelson)指出:“目前的流行……是让小孩只吮奶三四个月。”但他建议6至12个月,以9个月为理想。
尽管医生向来反对将孩子托付给职业奶妈,将孩子托给职业奶妈长久以来是上层阶级母亲的习惯。有许多理由可以解释此一做法。许多母亲不能产生充足的奶水供应,或由于产后病弱,或某种先天的缺陷,也有可能由于对孩子的敌意。有些母亲认为哺乳是痛苦过程,认为哺乳很烦、干扰睡眠、影响正常社交。哺乳是项完全没有社会威望的工作,许多母亲害怕哺乳会伤害她们“美丽的乳房、坚挺的乳头”,从而伤害她们的性吸引力。不过,这都不是雇用职业奶妈的主要原因。17世纪的威廉·高奇,及18世纪中叶的詹姆斯·尼尔逊,都认为雇用奶妈的主要原因是丈夫的坚持而非妻子的愿望:“许多温柔母亲…受丈夫权威阻止而不敢喂奶。”这部分是因为丈夫不想让妻子怀中的婴儿分散妻子对他的注意力,但主要是因为妻子不喂奶,他才能继续享受妻子的*服务性**,因为按照盖伦(Galen)的说法,丈夫不应与喂奶的妻子*交性**,因“*交性**…破坏血液,从而破坏奶汁”。迟至1792年,当雇用职业奶妈的做法已经渐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仍认为丈夫对性关系的欲望是奶妈残存的主要原因:“有许多丈夫完全不讲道理也根本缺乏对子女的情感,以致在性欲骚动时,他们拒绝让妻子喂奶。”
17世纪初最受欢迎且最有影响力的谈论家务管理的清教徒作家——威廉·柏金斯、威廉·高奇、罗伯特·克利佛及约翰·多德,都强烈地支持医学界的传统建议,要母亲自行哺乳。他们使用“大自然所以给与女性胸部是要她喂奶,而不是要她用胸部当性挑逗区”的功能论观点;他们使用“母亲的奶是最好的”的医学观点;他们亦使用“吸吮奶妈的奶,婴儿会撷取奶妈的下层阶级人格特质,而母亲的奶则能传递母亲的良善特质”的古老迷信观点。连一些贵族也在17世纪初开始接受这些观点。1596年第九任诺森伯兰伯爵(9 th Earl of Northumberland)宣称"母亲的奶头是子女健康的最佳保障",30年后林肯女伯爵(Countess of Lincoln)出版了一本催母亲亲自喂哺孩子的书。
此一渐热的宣传在17世纪产生了多大效果并不十分清楚,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自行哺乳的母亲认为哺乳是值得炫耀的事。也有若干证据显示,有清教信仰的母亲是第一批来自富裕家庭尝试自行喂哺的女性。死于1636年的本杰明·布兰德(Benjamin Brand),在他的墓碑上夸耀他的妻子为他生了12个孩子,“每个都是用她自己的奶喂养的”。1658年曼彻斯特伯爵(2 nd Earl of Manchester))的第二任妻子在她的墓碑上记载道,她的八个孩子中,七个是“她用自己的奶喂养的…她的孩子对这点非常感激”,17世纪中叶,虔诚的名门淑女爱丽丝·桑顿夫人不断强调她对自行育婴的强烈责任感,尽管她在产后经常十分虚弱。
18世纪初,《观察者报》对将小孩交给奶妈的做法发动猛烈政击,“奶妈懒散又肮脏,将孩子交给奶妈的做法既残酷又危险”,对支持母亲自行育婴的宣传提供强大助力。不过,亚迪森承认“将小孩交给奶妈的做法得到潮流支持,自然因此让位于习俗。”1756年詹姆斯·尼尔逊在他的《论管理儿童》(Essay On the Government of Children)一书中建议母亲喂奶,但也承认“我不是不知道我的建议为上流社会人士遵从的可能性有多小”。尼尔逊似乎说对了。1716年连像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这样独立的女性也反对母亲哺乳:“我承认大自然给与母亲奶汁喂养子女;但我同时坚持如果她能在别处找到更好的奶汁,她应毫不犹豫地选择它。”不过,在富人阶层之下,很可能价格是项限制因素,因根据卡多更医生的说法,一个好奶妈在1748年索价一年25英镑,这是笔大数目,比亚迪森早时的估计高出三倍。1740年代伊丽莎白·蒙塔古为一位非常可靠的奶妈付出一年50英镑的代价。1813年在爱尔兰一位女伯爵的奶妈索价一年26英镑。
因此,结论似是雇用奶妈的做法大半局限于富裕阶级。尽管比例可能在下降,富裕阶级内的大多数母亲似乎到18世纪中叶仍未自行育婴。1748年卡多更医生出版他的广受阅读的《论看护与管理儿童》(Essay upon Nursing and the Management of Children)。他认为90%死亡的儿童是受奶水不足或肮脏的懒奶妈喂乳所致。他甚至宣称穷人的孩子比富人的孩子健康,因为他们是受母亲哺乳,且未被关在不通风的房里。
卡多更医生的观点受到几位男士的回忆录的支持,他们将自己的不健康归咎于奶妈的疏忽。其中最糟的是斯特德曼①,G. Stedman)的经验,他于1774年在海外出生,是军官之子:
四位奶妈由于我的缘故被辞退(我被交托给她们照顾,我可怜的母亲身体坏到无法哺乳)。其中第一位由于差点使我室息在床上而被辞退;她睡在我身上直到我闷得透不过气来,我费了半天力气才复苏。第二个把我摔到石头上,我的头几乎裂开,躺着抽搐了几个小时。第三个携我从一旧砖墙下过,这堵墙刚好在我们通过它时倒下,第四个则是个小偷,连我的婴儿服都偷。因此可怜的强尼·斯特德曼比一般人早几个月断奶。
直到18世纪下半叶,雇用奶妈的做法才终于让位于母亲哺乳,奶妈哺乳很快地退出流行。1770及1780年代乡下最高位的妇女之一,德文郡乔治亚娜公爵夫人哺乳她的长子长达9个月时间。1786年费兹威廉女伯爵(Countess Fitzwilliam)哺乳她的幼子,三年后海军中将德瑞克(Vice一Admiral F,W,Drake)之妻表达她对朋友正在喂哺孩子的满意。愈来愈多母亲亲自哺乳,这观念受到克雷文夫人(Lady Craven)的肯定,她在1789年指出:“你会在每个阶层遇到许多不肯将小孩送到奶妈处的母亲。”阿申霍尔兹在1784年访问英国时惊奇地指出:“连名门淑女也亲自哺乳。”1797年托马斯·吉斯的通俗手册坚定地指出,对一位母亲而言,“首要任务…是亲自哺育孩子”(图22)。
无疑,母亲哺乳在上层阶级中蔚为风潮,保护了许多婴孩不致死于无知奶妈之手。另一重要结果是心理上的。诚如普鲁塔克在其多个世纪前的《道德论丛》(Moralia)中所指出的,母亲哺乳刺激母亲情感。它也给孩子一较大安全感和对世界的信心,并增加小孩对母亲的情感。此很可能是18世纪情感增长(此是本书中心论辩)的主要肇因。
有理由相信,在此从奶妈喂乳到母乳喂养的转变中,英国在欧洲居领先地位。在18世纪、19世纪初法国市镇、城市,雇用乡下奶妈的情形除了在最低阶级外,所有阶级都相当普遍,这造成非常高的婴儿死亡率。雇用奶妈的做法在法国似乎到19世纪末才消失,在德国到20世纪才消失而由奶瓶喂奶所取代。
在贵族家庭,在家教育孩子的风气渐盛(这符合洛克的建议,他建议由私人家庭教师来取代公立寄宿学校的杂乱无章)。家庭教育亦有助于使贵族小孩离开由接触低社会阶层的人引起的社会污染。此风气发展的清晰图像需要更多研究才能获得,但以下的情况无疑相当普及:在18世纪多数时候,贵族不让儿子进地方文法学校,而让儿子在家受私人家庭教师的教导,或进私人学校或进两个最贵族的公立学校——伊顿公学及威斯特敏斯特公学——之一。唯有在宫廷贵族阶层,洛克的建议才被忽视,小孩仍大半受忽略,很早就被送离家。许多贵族小孩仍早在七岁就到寄宿学校,数十年不返家,假日就与*亲近**或兄弟姊妹共度。
精英分子自文法学校退出到家的主要原因与造成离开大学的原因相同,即害怕被其他孩子(尤其低社会阶层的孩子)污染。18世纪学校和大学是罪恶训练地,也是许多人的恐惧,这使许多父母不愿意把小孩送到公立学校。这是《汤姆·琼斯》中奥瓦奇先生(Squire Allworthy)让汤姆·琼斯和卜利夫少爷(Master Blifil)在家受教育的原因:“他认为在家受教育能让孩子避开在公立学校或大学受教育所会遭受的那种道德污染。”大力反对孩子在家受教育的笛福认为,父母让孩子在家受教育只是基于一种“欲借此显示自己高人一等”的心理,“贵族父母认为让儿子到公立学校与零售商、技工的儿子混在一块是丢脸的事…因此让儿子在家受家庭教师教导。”
家庭教育的兴起意味教育方法变得较理性、温和。就像在家庭关系许多其他领域,中产阶级不从国教者在温柔对待孩子这一点上似乎领先社会其他人。17世纪末教友派信徒威廉·潘恩(William Penn)劝父母“温柔地爱孩子,耐心地指导他们,切勿动气,要因年龄、性格施教”。如果孩子不听话,“跟他们说道理,而不要怒责他们”。1691年《雅典信使报》的长老会教徒编辑约輸·当顿劝他的中产阶级读者在家教育子女。他认为母亲没有“多数教师所具备的那种专横气”。18世纪中叶,詹姆斯·尼尔逊在他那本有关养育子女的通俗手册中,劝父母不可太过严厉教导子女。他对过分严厉教导子女的反对是既基于医学也基于社会学的理由:“我认为严厉、经常的鞭打是非常坏的做法,它破坏身体健康;此外,鞭打这种行为会有某种恶意的成分,它使鞭打这种行为变得相当不适当。”教育重点现在是被放在诱导而非在体罚。1798年母亲们被告知:“教育孩子的头一个目标应是获得他的情感,第二个目标是获得他的信任…最可能扩展一个幼小心灵的事…是赞美。”
此建议在18世纪许多上层阶级家庭里获得遵守。新态度的最明显证据包含在菲力普·法兰西斯(Philip Francis)@在1774年把独子委托给一位私人家庭教师时所给的指示中:“由于我的目的是培养孩子成为一位君子,亦即培养他成为一位美、善的人,我不认为让他在鞭子下受教育是与这目的相合的事…我坚决反对使用鞭子。”霍兰爵士亨利·福克斯对教养他的儿子查理·詹姆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给了类似指示:“别做挫杀他势气的事。这世界自然会很快做那事。”这立场就当时而言并非不寻常。出生在1741年的阿瑟·扬(Arthur Young)只被他生性暴躁的父亲(一位富裕、有势力的牧师)打过一次,且那次确实是他犯了错。出生在1793年的伊丽莎·福克斯夫人是律师的女儿,她“在家很少被打”,而波斯卡文夫人(Mrs Boscawen)@的儿子则只在家被打过一次,当时他仍是穿长衣的孩子。
但在教养子女的议题上向来众说纷纭(现代儿童心理学者在此议题上亦无一致意见)。出生在1800年的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是实业家之子,他后来记载他的母亲(她是位苏格兰加尔文教徒)和他的父亲对养儿意见的不同。当他小时候哭求某样东西,“我母亲虽是非常温柔的人,她所濡染的性恶论却促使她打我”。但他父亲不让母亲打,宁可让孩子哭到停。当他长大了些,他的父亲对他说:“我从未打你,你不可打任何人。”柯比堡(Coby Castle)的霍华德夫人认为:“棍子,如果用得谨慎,在孩子能完全辨别是非前是很有用的,与其让孩子哭个不停,不如给他一顿打。”不过,一般人多半反对打较大的孩子。当艾伦·藏顿在1813华被雇用为富有的实业家的家庭教师,她费了半天劲控制“小孩的坏脾气”。最后她“抄起棍子,不顾当时的教育观念是多么强调温和,不顾孩子的父母不赞同的神情”。可见当时在富人圈里,在家打孩子显然被反对。
有关18世纪末亲子关系的一些故事显示某种程度的父母娇宠与子女被宠坏的情形,这在历史上没有可相比拟的情况(除了20世纪末美国的状况)。当玛丽·巴特(Mary Butt,后来的雪伍德夫人(Mrs Sherwood)在1782年拜访渥里克(Warwick)的一位医生,她发现医生的儿子躺在火炉前的地毯上。当母亲要儿子站起来,迎接访客,他回答说:“我不想”,这是玛丽第一次看到这种不服从且坏态度。“但我后来看到无数这种坏态度”,她难过地加上这一句。另一女性忆起一场恐怖晚餐会,在那场晚餐会上“主人的长子是个十足的讨厌鬼,尽管他只有五岁大。再没有比那回餐会更可怕的餐会了,因为那孩子的行为…他不时尖叫、发出很大的声音。大家都没法谈话”。一同样恐怖的晚餐会在1777年由约书亚·雷诺兹爵士为大卫·盖瑞克和赫斯特·斯拉夫人所举行。不幸的是,罗塞斯女伯爵玛丽(Mary,Countess of Rothes)与她的第二任丈夫班奈·蓝顿(Bennet Langton)也在那儿,由于带了他们的两个孩子而把宴会搞得一团糟,“两孩子自顾自玩耍、说话…蓝顿和他妻子得意扬扬地亲吻他们的孩子,只听孩子讲话,对在场其他人士视若无睹。”客人纷纷抱怨把小孩带到宴会的灾难性后果。
此一“父母喜欢在人前炫耀孩子”的证据,得到“父母权威在某些状况确实衰落”现象的支持。1762年,霍兰爵士亨利·福克斯写了一封信给他在伊顿公学的儿子,这封信所流露的恳求语气,是历史上任何其他时候(除了1960年代末期)父亲给学童儿子的信上所少见的:“我非常希望看到你的头发剪到合理长度。你和一些学校的孩子的头发都太长了。很没男子气概:很难看;而且必定很不方便。我觉得要是我表达期望,你会剪它的。如果你愿意剪,亲爱的儿子,我会非常感激。”即使就当时标准来讲,霍兰爵士也是位相当娇宠孩子的父亲,他以“一种最纵容的态度”教养他早熟的儿子查理·詹姆斯·福克斯。一次,霍兰家为所有外国牧师举行一场盛大晚餐会。孩子在点心时间进来。那时仍穿着裙子的查理看上餐桌中央的一碗奶油,很想得到它。霍兰爵士坚持他应得到,尽管霍兰夫人表示异议,他仍将奶油放在地板上,让孩子吃它。在18、19世纪之交,有一些家庭把娇宠带到极端。1804年海军上将格雷夫斯(Admiral Graves)和他在艾克斯特的太太从来没能让他们的孩子乖乖剪发。“这些孩子的脾气都大得不得了,当他们一起抗拒剪发,满屋子飞跑,甩着他们的长辫子大哭大叫,那模样可够瞧的。”
我们从这些纷杂证据能得到的结论是:在18世纪末英国的若干专业人员及地主阶级圈,发展出一种相当娇宠的养儿方式。结果,有些父母宁愿疼爱子女而不愿严管小孩,成人的社交场合充斥父母和小孩的声音,无纪律、吵闹、多嘴的小孩闹得无法无天,父母习惯“在大人面前谈孩子的美言懿行”。
慈爱、娇宠的育儿方式的逐渐得势被当时人注意到了。有些人欢迎这项转变,1797年托马斯·吉斯本指出在16、17世纪“家庭关系是严肃而拘谨的。长者摆出一副慎重的样子,年轻人装出一副顺从的面貌”。他注意到,不久以前,孩子“在父母面前还吓得不敢讲话”。然而,不久之后,一种相当不同的家庭气氛产生了,父母设法“做孩子的朋友”。
另一方面,许多父母日益担忧“疼爱导致宠坏,娇宠变成放纵”。1732年时,理查德·科斯特克(Richard Costeker)担忧贵族子弟如今“堕落得不成样…许多贵族子弟被母亲宠坏”。他抱怨现今子女“被母亲宠爱得不像话”。1750年代,詹姆斯·尼尔逊在其著名的《论管理儿童》中,对过度娇宠(这他认为是当时一般的状况)的危险的关心远甚于对过度严格(这他认为是当时少数人的状况)的关心。他大声斥责“某些不知疼爱子女的父母的残酷”,但奉献两百页给过度娇宠造成的损害。到19世纪初年,连讽刺漫画家也介入。一幅题为“母亲的希望”的漫画显示一个在他柔顺、无助的母亲面前大发脾气的小男孩,以这般陈述结束他的发飙:“我凡事自有主张”(图18)。另一幅漫画显示两个孩子在虐待一只猫和一只狗,而他们的父亲在旁欢喜地说:“亲爱的小鬼,他们玩得多开心呀!”在18世纪、19世纪初对过度娇宠的不满,与17世纪末对过度严格的抱怨间有着显著对照。这是个显然在现实里有坚实基础的对照。
对孩子态度亲切的最明显证据之一是“17世纪末在许多领域对严厉鞭打的反感”。自教育学与心理学的角度看,在因学问过失(诸如笨、无知,不专心或懒惰)而经常鞭打,与因严重的道德过失(诸如不服从及撒谎)而有时鞭打间有着显著差异。改革者的主要目标是将前者全部消灭,次要目标是将后者减少到最小程度。
直到17世纪中叶后不久,对公立文法学校里校长残酷对待学生的行为的首次猛攻才发生。这不只是由于义愤而产生,而且是由于对当时的体罚措施(对犯最轻微学术过失的男童施以重罚)的心理动机的新理解而产生。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托马斯·图瑟(Thomas Tusser)曾经抱怨他的伊顿公学校长由于他在学习拉丁文时“犯了很微小的错误”而给了他53大板。论者注意到体罚的频繁与严重,大大超过事由,它通常采取用桦枝条鞭打学童光屁股的形式。
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在《休迪布拉斯》(Hudiras)@中暗示此一*行暴**的原因。但明白地说明原因者则是一位匿名作者,在1669年的一本手册里,作者让男童指出:“我们承受的痛苦的性质使我们的学校不只是感化院,而且是*院妓**,在此残酷的惩罚中,暴露于责打者无情皮鞭的…是我们的*处私**。”作者指出“打屁股的过分之处,就在于它是打在*处私**上”,点出打屁股的同性恋虐待狂动机,他指出打屁股完全不能达到增加学习能力的目标,也不能达到教化的目的。此外,被打的恐惧会导致口吃等心理疾病。他下结论:“孩子是否该因学术过失被打,实在是个值得审慎考量的问题。鞭打应是稀罕的惩罚,用于道德过失,不用于学术过失。”
就在同时,鞭打的虐待狂动机初次被带到公众面前。托马斯·沙德韦尔在其1678年剧作《古玩通》(The Virtuoso)里刻画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他在性兴奋时刻问他的*妇情**:“我们的欢乐工具在哪里?”当她制造几根桦枝条,他解释道:“我在威斯特敏斯特公学对桦枝条习惯到无法离开它的地步…说出来你别吓一跳,我很爱打人。”(图25)一首当代诗指出妮尔·格温(Nell Gwyn)9擅长鞭答,詹姆斯·克利兰德(James Cleland)在1748年《芬妮·希尔》(Fanny Hill)中放入一段互相鞭打的情节,而霍加斯在1732年版画《*女妓**之路》(A Harlot‘s Progress)中对一*院妓**的描写则以一束桦枝条挂在床边墙上来表示。“邪恶的英国人”(Le vice Anglais)在l8世纪时则是常见的*法讲**。
17世纪末“鞭打不适合作为教育方式”的观点由于被洛克采纳于其1693年畅销教育论著《有关教育的思想》(这书到1800年出版了25版)而得发皇。他赞成适度体罚,在小孩发展出推理能力之前。不过,在小孩发展出推理能力之后,他坚持单独使用循循善诱、耐心教导的方式。他直言鞭打作为道德或知识训育方式是完全无效的。他的论辩包括实际的与道德的两面。实际的一面是"鞭打是无效果的(counterproductive)",因为,"鞭打无法对被打者产生激励的效果。”道德的一面是“鞭打造就坏人格”,因此不适合用在教育上。
由于洛克的大力倡导,上述观念逐渐成为当时常识。1711年,广受阅读且相当有影响力的《观察者报》刊登反对体罚的文章。斯威夫特指出“鞭打摧折好小孩的志气”如今已成为通俗概念。终于在1769年,托马斯·谢里登(Thomas Sheridan)根据时代新精神,对体罚在学校的完全废除提出诚恳呼吁:“丢掉棍子…让他们以欢乐诱导学生的创造精神,而非以痛苦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
上述新颖概念自然未逃过"打人*党**"(party of the Thwackums)的挑战。约翰逊博士和奥利佛·哥尔德斯密斯都不相信新教育概念,后者冷然指出:“我不反对用奖赏诱导孩子,但我们都知道痛苦能更为强烈地刺激心灵。”另一方面,在斯摩莱特(Tos Smollett)1748年的《阮登奇遇记》(Roderick Random)9中,男主角领导了一场对残酷校长的反叛,他们把校长绑到一根棍子上鞭打他——这样一幕学童复仇戏,必定吸引了许多18世纪读者。
此一新态度影响学校措施到何种程度不易断定。大学中的鞭答无疑在1660年代已经完全消失——最后一个例子是1667年在剑桥大学。在上流公立学校鞭答从教室里每日发生之事降为极少发生之事——改变约是在17世纪末到19世纪初之间发生。圣保罗公学在1748至1769年间的校长乔治·西克尼斯(George Thicknesse)不仅以他古典文学的造诣出名而且以他对学生的慈爱享誉。他认为“有些学童没有学拉丁文的天赋,校长不应强迫他们学习,桦枝条和棍棒改变不了天性”。其他的伦敦公立学校如威斯敏斯特和哈洛(Harrow)公学也产生事态上的改变。至于伊顿公学,l8世纪的校长巴纳德博士(Dr Barnard)“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说话总是那样慈祥、温厚,以致许多学生在离开时掉泪”。结果,1747年,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在诗中将他在伊顿公学的岁月标为他一生最美好的岁月,这在17世纪是不可思议的想法:
噢!快乐的山丘,啊!甜美的树荫,
噢!令人钟爱的田野
那是我无忧的童年所停驻的地方,
不识愁滋味。
在体罚议题上极其保守的约翰逊博士,认为“学校里的鞭打比以前少了,但学生的学习精神也差了;因此少鞭打对学生的影响是有利有弊”。
在乡下文法学校(这类学校逐渐被大地主阶级舍弃,而由中产及下层中产阶级子女就读),校长打人的情形亦逐渐减少。但情形因学校而异,视校长的脾气而定。在1730、1740年代伯里的圣埃德蒙斯文法学校(St Edmunds Grammar School),一位公认的好校长充分利用棍棒及竹板。1750年代在邻近的拉文纳姆文法学校,阿瑟·扬接受了劣等教育,但从没被打过一次。在18世纪未的雷丁文法学校(Reading Grammar School),乔治·汉格(George Hanger)⑤由于学术过失而被毒打:“校长较少用戒尺;他最喜欢的工具是根大得足以惩戒犯人的长棍棒…男生在他的棍棒下尖声喊叫是他灵魂的音乐…我发誓我曾见过男生两胁、肋骨及手臂上有如我手指般大的鞭痕。”
有理由认为,在由教士经营的小型私立学校(教士以招收中、上阶级住宿生,教他们古典文学作为增益收人的方式),校长打人的情形一向较少。1780年代,一些私立学校在报纸广告上夸耀自己“相信循循善诱、因材施教的教学法,而不相信体罚”。至于女子学校,体罚似乎也在18世纪末于经营良善的学校里消失。出生在1719年的波斯卡文夫人“从未在学校被打”,而在1797年的巴斯的李小姐的学校则“绝无打人事情”。
洛克似是第一位激烈抗议将年轻身体包在紧身束腹里的人。威廉·劳(他的育儿手册在1729至1772年间出版了10版)道出这样一位母亲的故事:这位母亲的女儿们被束身,限制三餐,且不断被洗肠以维持苍白面容。结果不仅是她们都“苍白、病弱得可以”,而且长女在20岁时死亡。在解剖时发现“她的肋骨已长到肝里去,她的内脏由于被挤压而饱受创伤”。卢梭在《爱弥儿》里对束身表达反对观点:“我不禁想,在英国被推到一不可思议程度的束身,最终将造成种族的退化…看到女人被束成那样着实令人难过。”
不过,实际上,束身是哲学家和医生联合批评但没收一点效果的一个领域。束身在18世纪这个较自由、温情的时代依旧被施行于女孩身上的原因,是束身被认为对创造(钓金龟婿所必需的)身体曲线条件是绝对必要。束身的一个受害者是牧师之女玛丽·巴特,据她指出:“给小孩戴颈箍是当时的流行,我在6岁到13岁就戴了一副。早上戴上、晚上很晚才取下,我经常戴着脚枷、颈箍练姿势。”在同时期露西·艾金(Lucy Aikin)经历了同样经验:“我们在每天早上都得戴上脚枷、颈箍,还得穿上束腹,以便改善身材、姿势。驼背被视为最古怪、丑陋之事。‘抬起头,小姐,老师总是这样喊。我疑心我的健康被整得很惨。”
束腹、脚枷、颈箍不是唯一被加在少女身上的约束。18世纪末期,女性美、仪态的理想是极端的瘦、苍白容颜及缓慢悠徐的动作,所有这些都在最昂贵的寄宿学校里被淳谆教导。当阿瑟·扬的爱女波宾·扬(Bobbin Young)在1797年感染肺结核,他将部分责任归咎于学校供应食物不足、无新鲜空气以及禁止跑步或快动作。18世纪末时,由束身、节食引起的虚弱身体状况业已和女性相连。优质女性是指弱不禁风的人物。咸认理想女性是苍白、无精神,瘦弱的美女,而“刚健、勇毅的气息是与美相矛盾的”。格雷戈里博士建议“聪明女性偷偷享受良好健康,但决不夸耀拥有良好健康”。
就这样,两性中最强韧、最精神充沛的性别变成体力衰弱、精神委靡的性别——女性并非天生虚弱,而是被塑造成虚弱。女性虚弱美的塑造战胜了哲学家和医生的反对,18世纪末孩童中心社会的兴起也对女性虚弱美的塑造起了刺激之功。慈爱的父母如今相信除非他们的女儿有笔直的身材、瘦弱的身躯、苍白的面容、徐缓的动作,否则她们在婚姻市场上的机会并不看好。此时婚姻市场上,婚姻伴侣选择中最主要的因素不是钱,而是个人选择。女性如今在一公开婚姻市场上相互竞争,制胜关键不在于嫁妆,而在于身体和个人特质。挺直的背如今被认为是钓金龟婿战役中的重要*器武**。
无疑,1660到1800年间,在乡下大地主阶级和上层中产阶级的养儿方式上发生了大变化。襁褓让位于宽松衣服,奶妈哺乳让位于母亲哺乳,严管勤教让位于娇宠优容,距离感让位于同理心,母亲成为孩子生活中的主要角色。这些变化反映了压力的减轻,这有助于制造对世界较亲和、较少使用*力暴**、能与他人(尤其是妻儿)建立亲密关系的个人。
另一方面,当时人对近来被许多中、上阶级父母采纳的娇宠育儿模式的批评也有不少道理在焉。批评者指出这样的父母并未善尽“引导子女融入成人世界”的责任,结果便是孩子成为懒惰、粗野、不适应社会的人。孩子的社会化过程出现问题。常见的情形是孩子突然地被推出舒适、安全的家庭环境,而被推进公立寄宿学校——在公立寄宿学校大男孩欺负小男孩的情形很普通,孩子一时无法适应。
母爱解放的另一个不幸结果是母亲在孩子(尤其儿子)到达青春期时往往舍不得让孩子走。童年逐渐被视为人生最美好阶段,而非17世纪时的恐怖炼狱。
这真是人生的欢乐哪
当我们是小女生和小男生
年纪轻轻
在草地上奔跑
威廉·布莱克这样写道,他的态度会让约翰·奥柏瑞和他同时代人吓一跳。但18世纪文学中我们可以看出,此一在母亲密切照顾下的童年黄金时代,日后会产生严重的禁制后果。如哈格斯卓姆教授(Professor Hagstrum)指出,"母亲的浪漫形象出现在‘伤感的人’(18世纪末的原型英雄)的童年。”儿子对母亲的爱恋成为一种无法被完成的爱恋(sexual love that goes unfulfilled),并受到俄狄浦斯情结(oedipal fixation)的禁制。
2.养儿方式与社会范畴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的养儿的变化就其影响而言是高度社会选择性的,主要影响专业人员阶级与绅土阶级,后来及于贵族。养儿的演化故事的关键是阶层化传播原则,在此原则下,新方式是最先在最有教养、最能接受新观念的阶级中取得势力。此等阶级既未贫穷到经济状况经常迫使他们疏忽、剥削或遗弃子女,亦未富裕到社会、政治生活过于活跃,以致没时间照养子女。最早采用新养儿方式的是专业人员、富商及乡下大地主阶级,这三个阶级都是经济富裕阶级,经常向上流动,且比较有教养的阶级。这些阶级的父母并不亲自照顾子女,子女是由奶妈、女佣及家庭教师照顾,但他们每天接见子女,并在接见子女的时候给予亲切照拂。对许多母亲而言,这些占据她们不少时间。
在社会最高阶层——宫廷贵族和若干富有乡绅,在18世纪有许多家庭其中夫妇二人都太忙于政治、社会事务,以致无时间照养子女,小孩在头6到8年是交给奶妈、保姆及家庭教师照顾。之后男孩被送到学校。这些不是残酷无情的父母,只是对小孩没多少兴趣、很少见小孩的冷淡父母。1682到1698年间,从6岁入学到22岁因兄长之死自剑桥返家,罗伯特·华尔波只回家过几次,一次待几个礼拜。同样地,当布特伯爵(James,1st Earl of Bute)之子约翰在7岁时被送到伊顿公学,他直到几乎成人才返家。至于女孩则被留在家,但不受疼爱。“玛丽·赫维夫人生了一个难看、肮脏的女娃,”赫维勋爵1734年这样告诉他的密友霍兰爵士亨利·福克斯。
18世纪期间,英国的许多专业人员、地主阶级似乎逐渐走向我们今日所知的孩童取向的社会。身为一个没有多少业务的专业人员,詹姆斯·鲍斯威尔有许多在家的时间可以奉献给子女。在他的日记里他仔细记录他的小孩牙牙学语的情状。“Etti me seeu pictur”“(“让我看你的照片”)他的小女儿维若妮卡(Veronica Boswel)说。当她搔起鲍斯威尔的扭伤的脚踝,“我忘情地喊:‘上帝祝福你,我最亲爱的小宝贝,‘她回答:‘od bless u,papa,’(上帝祝福你,爸爸。)”唯一的美中不足是:“她爱她妈妈比爱我多”他很高兴当他离家去旅行,5岁的维若妮卡“哭得很伤心,小手勾住我的脖子不放,大叫‘噢,爸爸‘。山迪(Sandie Boswell)也哭了”他也很高兴发现当他回家时,“小孩很高兴再见到我。埃菲(Effie Boswell)和山迪都哭了,这非常好。”他给儿子山迪的信既亲切又感人。照文献上看来,他只打过山迪一次,因为山迪撒了个谎。当孩子们逐渐长大,鲍斯威尔带他们出外踏青,每周日听他们朗诵圣诗及主祷文。他认为幼子杰米(Jamie Boswell)“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并常与长子山迪一同外出。1782年,当他离家去旅行,9岁的维若妮卡说:“爸爸,写信给我。”他听了非常感动。他和妻子把家布置成一个安乐窝,孩子都舍不得离开。1783年9岁的费米被送到爱丁堡的学校当寄宿生,10岁的维若妮卡则因为某种原因只当寄膳不寄宿的学生。但费米“哭得那样伤心,在哭了一礼拜后,我们准她像她姊姊那样每晚回家”。三年后鲍斯威尔忙于帮助山迪学拉丁文,帮助维若妮卡和费米学法文。
应该强调者,詹姆斯·鲍斯威尔对子女的兴趣绝非特殊,他说的有关其他人的一些故事清楚证明慈爱的育儿态度,在18世纪末甚至扩展到宫廷贵族中一些父亲。当鲍斯威尔在1778年拜访伦敦的彭布罗克伯爵,他家里有“咖啡、茶及爬在父亲膝上的小夏洛蒂女爵…我很高兴他家是这个样子”。他也很高兴得知格洛斯特公爵(Duke of Gloucester)"每晚带他的小女儿上床就像我和维若妮卡”。另一位非常慈爱、娇宠的父亲是霍兰爵士,他在忙于政治事务之余仍有时间为他的子女的幸福操心,与子女共度一些时光。在他早熟的儿子查理·詹姆斯·福克斯只有三岁时,他的父亲已被他吸引。“我今天在家与查理一起用膳,打算做工作;但他替我找了更好的事情。我越来越喜欢他了。”结果,他宠坏了孩子,完全忽视了他的坏脾气,并拒绝让他受惩戒。男孩长成为迷人、聪慧,但冲动、任性、古怪而沉迷于酒色的政治家——查理·詹姆斯·福克斯。
在18世纪获得最充足记录的是母爱而非父爱,雷诺兹和左法尼所绘的母子(女)亲密关系显然在现实里有一坚实基础。许多母亲,当面对亲自照管子女或将子女交给佣人、保姆及家庭教师的选择,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尽管她知道这样的决定可能把丈夫推向*女妓**或*妇情**的臂膀。当鲍斯威尔太太在1778年“对子女挂怀到不愿离开子女的程度”,故而让相当独立的詹姆斯·鲍斯威尔独自到伦敦去,她这个决定绝非独特。
与17世纪上层阶级家庭冷酷、疏远的家庭关系、或维多利亚时代过分压抑的家庭关系相距最远的,是莎拉·伦诺克斯女爵(乔治·纳皮尔爵士〔Honourable George Napier)之妻)与其子女温暖、亲和的家庭关系。当她年老时(约1820年),她的一个儿媳问她她与孩子的关系,她的回答(由她的讯问者所述)十分动人:
他们一脱离褪褓,我就将他们交给父来管理,并努力成为他们的朋友,而非他们的管理者…他们在我身上能得到同情、安慰、看法或建议,但他们知道他们没有服从的义务…然后,当他们为自己做决定,他们的决定与我给他们的建议多少相符。
她认为,她之所以有影响力,是因为她的孩子向来知道她“是他们父亲的关爱对象,且知道我是他们父亲的朋友、伴侣”。同样的温暖关系似盛行于他们子女的家庭。
同一社会阶级内有些家庭遵循一不同方式。18世纪有关一个恩威并施的母亲记录周详的例子,是赫斯特·斯拉夫人的例子(图16)。出生在1741年,富有的沙勒斯伯利斯(Salusburys)绅土阶级家族一贫穷分支之女,她被一富有、无子女的叔叔收养,从而成为一位令人觊觎的女继承人。1763年,在22岁时,母亲和叔叔的联合压力促使她同意嫁给富有酿酒商亨利·斯拉,他对她的主要兴趣似乎是来自她叔叔的一万英镑嫁妆。在接下14年,从1674到1778年,她经历了两次流产并生了12个小孩。这是极高的生产率,无疑受到用奶妈喂奶的影响,这使得她产后能非常快速地恢复性活动及生殖能力。1779年她指出:“我已有五个小女孩而我又怀孕了,傻子才会为此感到骄傲。噢,天哪!我要那么多小孩干嘛?还不是为了取悦丈夫。”
赫斯特·斯拉夫人在1766至1778年间所写日记使我们得以一览她与子女的关系。赫斯特·斯拉夫人绝非典型,但她的故事牢牢地嵌在她的时代与阶级的文化里。她既有“借体罚挫杀子女的势气”的传统观念——这方面的观念受家庭友人及顾问约翰逊博士启发颇大——又有“制造几个天才儿童”的强烈企图心。问题在于她未能亲自哺乳和她冷酷的教育方法,以及她自私的望子成龙的野心疏离了她与孩子的情感。而她旺盛的生殖力——约14个月生一胎——则制造了一群病弱的孩子。不过,有12年,她所有的精力都奉献给孩子。她未得到先生任何情感支持——亨利·斯拉忙自已的事业,追求自己的社交生活及婚外情,不理孩子,只对床上的妻子赋予充分关心,好让她不停怀孕,以得一男继承人继承他的事业。她是个精力旺盛的女人,将全副精力投注在她的孩子、她的母亲和她的书上。诚如她所描述的,“我们吃得很好,但操心厨事的不是我。主持晚餐的另有其人…那是我母亲。斯拉先生独个儿吃饭……我只好到文学里寻求安慰,到书和孩子里找爱。”她“一年生一个孩子,也失去了几个,操心其余的孩子到脑中只有他们和她的程度”,这里的她是指她每天见几小时的母亲。
当斯拉太太的日记在1766年开展,她的长女昆妮·斯拉(Queeny Thrale)已是个天才儿童。l8世纪是个鼓励天才儿童的时代,他们的父母骄傲地带着他们到处展示,如炫耀宝物一般。昆妮的记忆力确实相当好。在两岁半还不能读、写的年纪,她已知道罗盘、太阳系、十二宫、国家、海岛及欧洲大城市、基督徒三美德、威廉·利里(William Lilly)⑧的《文法》的第一页、色彩的名字、一星期七天,及月份的名字、乘法表、主祷文、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及十诫,并能说人的堕落(Fall of Man)、帕修斯(Perseus)与安德洛墨达(Andromeda)@、帕里斯的审判(Judgement of Par-s)®等故事。三岁时,昆妮能背出在礼拜仪式中会众同牧师轮流应答(或吟唱)的祈祷文,但仍然不能读,拼字也很差。四岁半时她能读得相当好,并通晓拉丁文法到相当程度。
赫斯拉·斯拉夫人对昆妮宠爱得不得了。1770年,昆妮六岁的时候,她写道她自小孩出生后第一次到戏院(带昆妮一起去):“我从未在外吃饭,从未到我不能带她的地方参观:我几乎片刻不离她,将她当宝贝照顾。”1771年1月,昆妮六岁半时,她母亲带她到亚宾顿的布赖特先生(Mr Bright of Abingdon)面前表现,他终于宣布昆妮的拉丁文程度,“与牛津大学毕业生并无二致”。昆妮对母亲的过度关照,带着她到处炫耀厌烦得不得了。母亲认为女儿“顽固到不寻常的程度,犯了错死不道歉”,“对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喜欢,却讨厌许多人”。10年后她指出,昆妮“阴沉、恶毒、刚愎、喜欢伤害我”。
在她所有孩子中,有两个是她特别喜爱的。露西·斯拉(Lucy Thrale)“相当可爱。别人说我特别偏爱她,但她实在可爱得令人无法抗拒”。小亨利·斯拉“有慈悲心…有求知上进心…他是那样理性、善良,那样好”。另一方面,可怜的小苏珊娜(Susanna Thrale),是个早产儿,丑陋、多病、而多愁。她母亲讨厌这孩子——“她脾气别扭、个性古怪,我不爱和她谈话”——在她四岁时就将她送到肯辛顿(Kensington)的私立学校,在那儿苏珊娜很快脱胎换骨。1775年赫斯拉·斯拉夫人决定带另一个女儿苏菲(Sophy Thrale))回家,因为她“相当可爱。我要把她留在家里,昆妮和我能把她教得很好,她会令我们满意的”。斯拉夫人不但对儿女的态度相当自私,而且还用武逼子女就范。她殴打子女,使他们遵从她的命令,学到教训。这些行为挑起小孩的意大利文老师巴雷第(Baretti)的厌恶与反感,他提倡立基于娇宠和爱的教育方式,鼓励孩子反对母亲。因此家中冲突不断。
直到1774年,养儿11年后,赫斯特·斯拉夫人才首度离家作长途旅行。旅途中她担忧子女,没有家书来便哭泣不止。最终使她心力交瘁的部分是她钟爱的孩子昆妮对她表现的敌意,部分是孩子不断的死亡。一子在出生10小时后死于呼吸困难,一在两周后死于痢疾,一在六个月时死于感冒;这些死尚可忍受,不能忍受的是她亲爱的露西四岁时死于乳突炎。一子拉尔夫·斯拉(Ralph Thrale)被诊断得了脑疾(“这件事情我们终身未对别人提起“),所幸不到两岁就死了;享丽耶塔·斯拉(Henrietta Thrale)5岁时死于麻疹;苏珊娜,如我们所见,又病又丑,4岁时就被送到学校。但他们的母亲不断担忧其他孩子的健康,在他们生病时彻夜陪伴他们,并担当起医生的角色。最大的打击是聪明、俊美、可爱的独子兼继承人亨利在1776年9岁时的死。他突然得了盲肠炎,几小时后便死亡,留下他的母亲肝肠寸断。“我太为他感到骄傲,”她对自己说:“因而触怒了上帝。让我的悲伤洗净我的罪,主啊……别让我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苦。”她和先生急切想要男孩,原因正如她的友人约翰逊博士所说:“儿子对斯拉家族事业的延续有绝对必要;因为女士怎能管理啤酒厂?女士管理土地比较合适。”可能为了想要得到继承人,她让自己不断受孕,但终究未能得到。“赫斯特·斯拉夫人有希望得到一个年轻酿酒商”,约翰逊博士在她于1777年再度怀孕时这么说。
但1776年的事件终于打破了赫斯特·斯拉夫人“塑造孩子生活、将他们都变成能被炫耀的天才儿童”的决心。一年内她失去了三个孩子,包括独子,令她非常痛苦。“听小孩学习每令我茫然若失——我的心情痛苦极了。我没有心情教苏菲。她可能能学得非常好,如果我有我曾经有的那种教学精神的话…我不想使她难过,那样她会短命的…目前我无法教小孩——我已花费整个青春在教小孩上,却一无报酬。”在三个活下来的女儿中,两个对母亲不满、有敌意。
终于,在1776年,她放弃了挫杀孩子的势气、灌输孩子学识的奋斗,送他们去学校,将精力转到文学追求,结交伦敦文学同好及创造一所自己的知识沙龙上。她的孩子不是死去就是对她不满。1781年她的先生死于中风,留下赫斯特·斯拉夫人和五个女儿(其中一个不久去世)。赫斯特·斯拉夫人终于面对残酷事实:“她们无疑是五个可爱孩子,但她们不爱我。这是我的错还是她们的错?”两年后,她为了一桩浪漫爱情而放弃了她的老朋友约翰逊博士和她四个孩子:她嫁给他们的意大利音乐老师皮欧齐先生(M Piozzi),到意大利品尝真正的婚爱之乐。
从这故事能得到什么结论?这故事说的是一个得不到先生关注、遂将全部精力投注在子女身上的女人。专权、霸道、严格、占有欲强、欲借由子女来达到自我满足,身为一位母亲,赫斯特·斯拉夫人是彻底失败。她没能将任何孩子变成天才儿童:也没能得到孩子的爱。露西和亨利这两个她最爱且最能符合她期望的孩子都早死。两个她花费最多精神的孩子——长女昆妮和么女西西莉亚(Cecilia Thrale)——最后恨她恨得要命。17世纪的严母典型,加上18世纪的慈母范式,以及当时女学者的高度知识雄心,合之形成一十足灾难性的组合。
至今获得的所有证据都显示对子女的日益关心局限于大地主阶级、上层专业人员阶级或上层中产阶级,无证据显示此态度渗透到低社会阶层。我们可以猜测,教养子女的严格加尔文教派概念在下层中产阶级持续最久,但这只是猜测。
似乎,在许多下层中产阶级家庭,“小孩天生邪恶,因此有必要采取严格手段挫杀孩子的势气、压制他的恶性”的观念从17世纪延伸到18世纪。在17世纪清教徒中产阶级母亲恩威并施的管教,与18世纪末、19世纪初信仰福音主义的中产阶级母亲恩威并施的管教间,似有不可分割的关联。
两者间的关联可从约翰·卫斯理的母亲苏珊娜·卫斯理(Susanna Wesley)于l8世纪初年在艾普沃斯(Epworth)牧师公馆所采用的教育子女方法看出。如她在1732年所解释的,“一岁前,孩子被教导害怕棍子、轻轻地哭,这番教导往往收效,屋子里很少听见孩子讨厌的哭声。”孩子被教会严格遵守父母教导。“为了形塑孩子心灵,须做的第一件事是挫杀他们的势气、使他们性格乖顺”,“孩子必须被收服”,因为收服提供“宗教教育的唯一合理基础”。结果,孩子被塑造得乖顺得不得了,完全服从苏珊娜·卫斯理的愿望。她把生命奉献给他们,教他们宗教及读、写、算。她的政策是奖赏孩子的善意及努力,以鼓励他们发挥最佳能力。这与洛克推荐的教育法并无太大不同。它是严格的、强制的,但温暖、理性而前后一致。它与洛克的教育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目标是取悦上帝,并使下一代内化强烈的宗教感与责任感。此种教育方式的结果是成人的约翰·卫斯理——完美主义者,十分愿意服从权威,但也十分了然自己在历史上的“上帝的选民”的地位。半世纪后,在1783年,卫斯理仍然在他的《论教育儿童》(Sermon on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中宣扬同样道理。尽管他承认在他的时代仅1%的父母有决心施行此教育法,他坚持“挫杀孩子的势气,使他的意志臣服于父母的意志,臣服于上帝的意志”的必要。
因此,不令人意外地,在18世纪末出现了像汉娜·莫尔(Hannah More)这样一位福音主义信徒,中产阶级教育改革者,呼应苏珊娜·卫斯理的意念,而在1799年写道“视孩子为无邪的人是个大错误,还不如视孩子为天生带着恶性的人,教育的目标是矫正该恶性”。这句话的意思可被解释成汉娜·莫尔认为“孩童无罪”论在她的听众间非常普及,而她是不赞成该论的。也有可能下层中产阶级从未接受“孩童是——社会能在上面印形象的白板”的洛克式观点,更不要提“孩童生来良善”的卢梭式理论了。他们向来知悉原罪的概念并认为儿童的恶性应被矫正,用结合体罚与道德规范的方式来管教子女。
在贫民中,可得的证据显示许多父母对子女的态度经常是难以预料的,有时是冷淡或残酷的。不清楚原因究竟是父母无钱照顾子女、子女早早离家,或是较仁慈的感情是穷人负担不起的奢侈品。贫穷文化不鼓励远见,因为穷人的生活过分受命运——坏收成、失业或生病——支配,以致他们无法为未来作理性算计。他们容易对子女有时很好,有时冷淡,有时相当残酷。要是他们对子女残酷,那是因为他们需要对某人发泄挫折,或因为他们无法预见他们行为的后果,或那是他们自己被养育的方式,他们因此视苛待为正常、正确的教育方法,或因为他们受限于经济无其他选择。在一个对动物经常相当残忍的社会,小孩容易被以类似态度对待。迟至1846年,一位敏感的上层阶级妇女仍指出:“任何长期住在乡下的人都必然知道穷人的孩子是被拳头及尖刻言词所养大的。”为了这个缘故,她坚决反对将处罚上层阶级小孩的权力交给保姆或佣人,因为后者会“以拳头及尖刻言词加诸小孩”。
对那些没有财产、安全感或前途的人而言,小孩有时是十足的讨厌鬼。供子女食宿需要钱,妇女分神照顾子女影响赚钱机会。纵使小孩7岁后能被雇用(在许多乡下地区小孩从事看守动物、检柴、吓鸟等工作,到工业革命早期童工变得更加普及),小孩还必须被养育7年。如果太太每两年制造一个孩子,这个家庭可能因此必须喂养三或四张无生产力的嘴,这是许多家庭根本负担不起的重担。l674年在威克菲(Wakefield有个穷人“因为孩子偷了块面包吃而吊死孩子;另一个小孩说:‘爸,别吊死我,我没偷面包”,这样的故事令人闻之鼻酸。
小孩的情况在女性受雇率高、童工需求率低的地方特别普遍。母亲每天出外工作,留孩子在家,不好好照顾孩子,甚至经常喂孩子吃*片鸦**以让他们安静。在此等地区,孩童死亡率比在妇女待在家的地区高很多,孩童常因得不到照顾而死。饥饿、贫困是孩子的宿命,卫理公会派牧师威廉·亨廷登(William Huntingdo)对他作为一个每周只赚七到九先令、有十二个孩子要养的劳工之子的童年有辛酸回忆:“我童年的生活很苦,饥寒交迫、衣不藏体,我经常偷偷希望我是头野兽,因那样我就能在野地觅食。”
勤劳、谨严的劳工发现自己处于和借酒浇愁的怠惰贫民差不多的困境。1790年代于伦敦展开婚姻生活的法兰西斯·普雷斯(Francis Place),住在家徒四壁的房里,不断说到多生孩子之苦。这是个他认为不可避免的状况,因他没有避孕知识。他解释当时勤勉劳工贫民的状况有多悲惨:“勤勉劳工贫民看不到改善命运的希望。随着他们孩子数目的增加,希望离开他们。他们的心随土地变瘠而沉落。”至于他自已,“我知道我无可避免有个大家庭,等在我们面前的只有苦难”,除非他能顺利谋生。他的太太定时怀孕,照顾孩子使她无法做他的帮手。她也跌入沮丧,因为“她一怀孕,就十分担忧我们的经济状况”。尽管她在生产三目内就能下床煮饭,养育小孩减损了她的赚钱能力,子女的增加拖垮了原已差劣的家庭生活水准。,
无产者比例增加的一个结果是非婚生儿率的提高,原因将在后文讨论。私生的增加无可避免地刺激一些杀婴及大量遗弃,因为没有经济支持的未婚妈妈的困境坏到足以鼓励一些心急如焚的妇女杀掉她们的新生儿(更多女性留小孩在街上让他们自生自灭,或让他们被好心的过路人、教区少年院或弃儿医院收养)。在西欧有可追溯至古代的漫长杀婴史。在16、17世纪,随着教会加强它对一般人道德行为的控制并得政府在法律执行上的协助,杀婴变成相当严重的罪行。由于杀婴剥夺了婴儿的洗礼,以及获得救赎的机会,杀婴如今成为罪可至死的罪行。它因此成为几乎完全局限于最绝望的未婚母亲的做法。当《麦克白》(Macbeth)里的三女巫调制魔液,在她们丢进锅里的许多东西里面有:
由一娼妇所产的
一出生就被勒死的婴儿的一根手指。
在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要在锅里找到一根婴儿的手指并不是太难的事。
杀婴——成为“自已子女的杀手”——是一仅被最绝望的未婚母亲采取的解决办法,遗弃就普通多了。诚如约拿斯·汉威在1766年所观察到的:“丢掉一个婴孩比杀掉它对人心而言容易多了。”18世纪期间越来越多婴儿被扔到街上,成为教区的负担。他们多数被送到教区济贫院——教区济贫院在1722年后建立,在那儿婴儿死亡率相当高:
小孩被交到穷困、航脏、衰老妇女之手,一个女人照顾三四个小孩,有时和孩子一起睡。这些女人的收入非常少,她们被引诱拿走捐给穷小孩的面包、牛奶。小孩哭着要食物,保姆打他,因为他哭。如此因殴打、饥饿和肮脏的空气,因着虱、痒、污秽,他很快便领受他的死。
即使活下来,前景也不乐观。女孩经常被交给“凶恶的主人(图26),不是沦为主人性欲的牺牲品,就是沦为苦活儿的奴隶”。这些还算是幸运的,有些人沦为罪犯的奴隶,女的成为娼妓,男的成为盗贼、扒手。有些人成为富人的马前卒;另外有些人被乞丐断肢送到街上乞讨以博取同情。法律对乞丐伤人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1761年一名女乞丐被控“挖出孩子眼睛”以博取同情,被判两年徒刑。
1730年代期间,陆军上尉托马斯·科拉姆(Thomas Coram)经常从罗瑟希特(Rotherhithe)经过东伦敦贫民窟到伦敦商业区。这些步行“提供他丰富的机会看街上的小孩——有的活、有的死、有的将死,令他相当震撼”。结果,他得到富人的支特,在1741年建立了伦敦弃儿医院,“制止了经常性的幼儿出生时被谋杀,压制了丢弃新生儿到街上的残忍习惯,并收容被丢在墓地或街上,或被留在教会看门人或贫民救济委员门口的小孩”。医院计划每年接受一些孩子,但在1756年善意的国会令医院对全国开放。结果是灾难性的。每年有三四千名婴孩被丢到街上,被全国的巡回小孩运输员捡到篮子里,他们把小孩——死的、将死的、半死半活的——丢到医院的门阶上。在头四年被丢到医院的15000名孩子中,约有10000名死亡。伦敦弃儿医院变成“死人的藏骸所”。
尽管被弃的小孩中有许多是私生子,大半似乎是无力抚养子女的夫妇的嫡子。弃婴部分是私生率上升的产物,但更多是贫民经济危机深化的结果。它也部分是因缺乏节育方法——避孕及堕胎的结果。更应该指出的,遗弃的做法部分也受公立慈善机构的设立刺激。母亲要是知道孩子会被捡起,遗弃孩子会容易得多,纵使孩子被寄养的少年院和弃儿医院实际上和领有执照的死亡营差不多。
到1820年,情况已有大幅改善。法兰西斯·普雷斯这位对伦敦的都市贫穷十分了解的观察者,对之前50年发生的变化相当肯定。忆起1770年代的状况,他痛责“无知、不道德、粗劣、猥亵、酒醉、肮脏、中等阶层乃至零售商、工匠、雇工的堕落”。他将变化之因归于棉内衣裤之引入(此大幅改善了个人卫生问题)、工业革命带来较高生活水准、汤姆·潘恩(Tom Paine)及法国大革命的理念的传播带来的自尊与平等感、主日学(Sunday Schools)提供的道德与文学教育。结果是“整个社区的礼貌与道德的普遍提升”。即使在马克思,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写作的时代o,事情也比在1750至1775年间好得多。1824年法兰西斯·普雷斯表示在他一生当中,他已见到“家庭关系和子女教养的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