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好声音》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律师声明,称将针对好声音第一季学员金池,未经灿星公司允许,私自更换经纪人并多次擅自在外参加商演和广告代言一事提起诉讼。金池于10日通过其工作室微博进行回应,称:“对于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期一系列行为,我们深表无奈,一直以来的积极沟通和正当的法律程序换来的是对事实的严重扭曲,让我们不得不发声。感谢一直支持和相信金池的朋友,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公众的眼睛,是非曲直,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同时,金池一方在声明中列出三要点,对违约说进行反驳,而好声音方面也针对金池工作室声明中列出的三要点进行了二次回应,指出金池曾私接*袜丝**代言并且莫名失联。
灿星:2014年5月金池私下接拍*袜丝**广告违约 蔡先生:从未接*袜丝**代言
目前,这场纠纷再度升级,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提出2014年5月,金池已经私下接了*袜丝**广告,对此,金池音乐工作室负责人蔡先生表示,陆伟口中的*袜丝**广告纯属子虚乌有,金池没有接任何*袜丝**的代言,并强调 “说金池有*袜丝**代言,请拿出证据!我们愿意悬赏百万,给能够拿出金池有*袜丝**代言有效证据的任何人,包括灿星公司。
灿星:花费220万做专辑力捧金池 蔡先生:专辑只做了一半费用水分明显
陆伟在采访中提到,在金池的合约期内,灿星花费了220万元为其出唱片,力捧金池。对此,蔡先生认为十分可笑:“陆伟所说的花费220万打造的专辑是一张只有5首歌的EP(《我就在你面前》),两首歌曲的MV其中还有一首是零成本套拍,这个220万的水分很明显了,而且发行后的宣传还是好几个人打包进行,当时承诺这5首歌只是金池个人专辑的上半部分,会再发行下半部分,但也没有。”
灿星:按照约定支付金池应得权利金 蔡先生:至今多笔酬劳未付
灿星公司在之前的报道中提到,金池签约灿星期间,灿星一直按照约定支付金池应得的权利金,并且安排入住望京别墅,按月发放生活费1万元。对此,蔡先生更是气愤:“金池有好几笔没解约前的权利金都没有收到,所谓每月1万元的生活费其实只是艺人酬劳的预付金,这个月给的同时又扣除上月预付的费用,其实等于没有,并且2013年3月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数据。从2014年4月以后金池就再没收到灿星公司发出的任何权利金,包括几场演出还有参演《中国好声音——为你转身》电影和电视剧《我的青春高八度》的酬劳,电视剧都拍完了才被通知原定的酬劳大幅下降。所谓的为金池在望京租的别墅,其实不过就是所有的学员和员工共用的集体宿舍,都是多人共住一个房间。”
灿星:金池莫名失联私自更换经纪人 蔡先生:一直都在从未失联
灿星公司指出,金池在参加完7月5号的演出后莫名失联,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经纪人。对此,蔡先生表示,从2014年5月开始金池就积极和灿星公司沟通,经纪人不但不做协调反而在金池提出宣传工作需求意见后消失:“金池迫于无奈和灿星上海公司的领导通过邮件、电话及见面商谈,长达一个多月,这期间灿星公司都在不断的更换对接人,并且在最后一边安抚金池,一边给为金池下半张专辑制作歌曲的制作人老师发邮件,要求停止一切专辑制作工作,这不就是要封杀的节奏吗?”至此,金池才决定递交律师函正式通知灿星公司多项违规行为,并提出解除原合约。同时,蔡先生强调:“金池从未与外界失联,金池微博上原经纪人的电话也是在其无故消失,金池音乐工作室成立后换掉的,不联系和失联完全是两个概念。”
对于灿星公司的不实指责和多次回应,蔡先生表示,金池多次提到一直都非常感谢好声音这个平台,去年不得已发律师函解约,所以即使解约也不想讲太多原因,但是,灿星公司的多次说法都与事实严重不符,甚至捏造事实、颠倒黑白,并将其散布于网络,已然对金池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伤害。对此,金池音乐工作室将保留对灿星公司*谤诽**行为的追诉依法追究的权利。
此外,记者也向专业律师求证到:所有的经纪和代理行为,演艺经纪合同都属于以双方间信任为基础的委托行为,鉴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合同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合同法94条和96条的规定单方通知解除合同。至于解除合约后的问题,法院将会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公平、公正的评判。一旦按程序发函通知解约,合约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