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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公安部在其官网“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上开通了“晋商贷”案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
值得注意的是,昨晚(11月8日),太原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晓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8年11月7日,向太原市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太原市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新金融头条发现此前被下线的“华融道”已经又重新回到“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公布了133家涉案平台的单独投资人信息登记通道。
以下是“晋商贷”案件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正在办理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晋商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该案涉及投资人多、地域广泛、数据量巨大。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
现就“晋商贷”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晋商贷案件窗口),网址:http://ecidcwc.mps.gov.cn。
二、登记期限: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半年)。
三、登记人员范围:投资晋商贷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及投资的具体信息(详见平台该案登记事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六、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本平台及时、全面、如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为便于系统统计、准确核对、提高效率,建议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也在网上登记信息;
3、公安机关如需就有关事项与投资人电话联系沟通时,将主动提供投资人网上登记的申报编号(此编号信息由公安机关及申报人掌握),以供投资人核对;
4、请投资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协助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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