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乐派卡瓦里拉利 (威尼斯歌剧乐派)

卡瓦利(Pier Francesco Cavalli,1602—1676)

卡瓦利生于克雷马,卒于威尼斯,原姓卡莱蒂·布鲁尼,自小随父亲学习音乐,以后又去了维也纳进行学习。在 1616 - 1620 年这段时间,卡瓦利在蒙特威尔第所领导的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的合唱团里当歌手,以后又担任过管风琴师和乐长的职务。作为蒙特威尔第的学生,卡瓦利继承了老师的传统,特别是在蒙特威尔第最后的岁月中,他与老师接触密切,曾接手了老师所有的工作,包括在圣马可大教堂担任乐长的职务。

卡瓦利受蒙特威尔第对歌剧表现要有浓厚的戏剧性之影响,使他对歌剧的创作,始终坚持剧中人物情感表现因素必须要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并要有清晰、鲜明的体现和散发出感人至深的戏剧性效果。由此,他在突出情感因素方面,不但继承了老师丰富的戏剧性效果的经验,同时也继承了老师激情风格的手法。但是,卡瓦利所创作的歌剧音乐相对于老师而言,则较少地使用了那种激烈奔放的情绪,而更多的是以平稳、冷静、哀婉、动情的情绪表现来取胜。

在卡瓦利的作品中,对故事的叙述和对情感的表现,主要是由宣叙调来承担。虽然也有一些短小的咏叹调在剧中有比较广泛的出现,但还没有形成主导地位。然而,在卡瓦利的歌剧创作中,抒情性咏叹调却得到了发展,并在对咏叹调的使用上,带来了与宣叙调之间更加鲜明的区别,加强了咏叹调与宣叙调之间相对立的歌剧性因素,使两种唱法达到了进一步的分离,形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唱形式,从而对剧情、人物、情节、矛盾等达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卡瓦利还使戏剧性音乐场面变得更为合理与完整,扩大了歌剧的表现层次、表现空间和潜力因素。

卡瓦利的歌剧音乐主题突出,段落分明,以旋律为主。其旋律富有歌唱性和民歌性,宣叙调显得朴素而富有表情。他尤其擅长用音乐来刻画人物心理和表现人物情感,能够将戏剧性的音乐巧妙地构成严整的场面。

卡瓦利的歌剧在威尼斯被不同的剧院上演,因此,根据不同剧院的要求,他的歌剧在细节处理上也具有不同的效果,这些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他对歌剧表现风格的总体追求。此外,卡瓦利还同时为那不勒斯、米兰及佛罗伦萨等地写作歌剧,一段时期内,他曾是威尼斯以及整个意大利最受欢迎的歌剧作曲家,他的许多歌剧作品也成为保留剧目。

卡瓦利的歌剧《情人埃尔科莱》(1662)曾被邀往巴黎演出,这是一部专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婚礼所写的作品。这部歌剧的上演,不料引来了法、意歌剧风格之争,而法*歌国**剧方面则是与卡瓦利同为蒙特威尔第后继人的法国作曲家吕利。

威尼斯乐派卡瓦里拉利,威尼斯乐派合唱形式

卡瓦利歌剧-卡利斯托

卡瓦利一生*共中**写有 41 部歌剧,其中,《泰蒂和佩莱奥的婚姻》(1639)是他创作的第一部歌剧,在威尼斯演出获得了成功。此后,他又创作了许多歌剧,有《狄多女皇》(1641)、《埃吉斯托》(1643)、《奥尔明多》(1644)、《伊阿宋》(1648)、《卡利斯托》(1652)等,其中《伊阿宋》是他获得最大成功的剧目。

卡瓦利对歌剧所起的历史性作用,在于他更加扩大了戏剧的潜力,由此他被认为是衔接蒙特威尔第与那不勒斯歌剧乐派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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