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集团近况 (大连控股股票现在怎么样了)

近日,大连控股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又有了新进展。代理该案索赔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其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大连控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部分案件将于2017年10月30日进行开庭审理。

本次案件开庭时间安排在立案后的两个月内,诉讼进展明显比其他同类案件快很多,或将有可能在法定的六个月审理期限内结案。

索赔金额 超8000万

2017年10月14日,大连控股发布《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大连控股于2017年10月9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共有108名投资者起诉大连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代威,索赔金额合计人民币83,190,600.02 元 其中92名投资者起诉大连控股,索赔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5,721,198.13 元,16名投资者起诉大连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代威先生。

刘华浩律师表示大连控股涉及多项重大信披违规行为,投资者损失较为惨重,大连控股索案索赔人数及金额或将继续增长,短期内索赔金额可能会超过亿元。

涉三项重大信披违规行为

本次大连控股遭投资者索赔,与其信披存在重大违规有关。

2017年7月24日,大连控股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01号)的公告,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大连控股因涉嫌如下三项重大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作出60万元的顶格处罚。

1、大连控股未按规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15张合计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

2、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质押担保事项;

3、大连控股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司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2015 年俞陈、于量起诉大连控股各8000万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刘华浩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因大连控股上述信披违规行为受损的投资者有望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初步判断本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4年5月16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购买大连控股,且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为准)。

股价下跌超过50%,股民损失惨重

刘华浩律师表示,大连控股签署订立的重要担保合同及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均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对股价影响巨大。

资料显示,大连控股于2016年11月3日停牌,2016年12月2日,首次对外披露上述三项重要担保合同及重大诉讼。2017年4月13日,大连控股复盘。复盘后,大连控股受上述三项重大信披违规行为影响,大连控股的股价开市即一字跌停,随后股价持续下跌,股价由停盘前的5.2元,一度跌至2.26元,跌幅超过50%,投资者损失惨重。

刘华浩律师提醒广大受损股民,证券民事索赔案件由于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索赔前提,因此,该类索赔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一般均比较充足,胜诉概率也比较大,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切不可错过索赔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