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镇长
副组长:校长
成 员:校长室成员
二、评估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评估人员
学校行政人员、各校校长、部分教工代表(每学期教工代表大会推荐3-5名代表)。
四、具体办法
1、制订对教师实行岗位考核的量化管理评估的细则。
2、每学期由镇政府牵头,组织一次对全体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并将其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各中小学校要依据考核评估方案(或制定相应的评价细则),切实搞好教师个人的形成性、终结性评价工作。

五、有关要求
1、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平、公正,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作用,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参与评估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一个标准,坚决杜绝“人情分”,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客观开展。
4、每到一所学校评估教职工,学校必须事先通知教职工不得外出,并作好迎检资料的准备工作。
5、没有按时参与评估的教师,必须事后一周内主动找评估小组的同志进行评估,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有特殊情况及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咨询。
六、评估结果的运用
本结果与教师个人评先、评优、晋级、竞争上岗直接挂钩。
附1、评估细则(略)
附2、评估说明:
一、评估内容:
政治思想表现10分、学识水平20分、业务能力20分、工作业绩40分、常规工作10分。
二、评估办法:
教师目标管理评估实行奖分与否决。
① 奖分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1-5分;
a为学校工作争得里*荣大**誉的
b为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弓l进资金卓有成效的
C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竟赛中,获得市以上奖励的
②否决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否决,取消评先晋级资格。
a不坚守岗位,无故旷职或请假,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
b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