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充和二次报销是一回事吗 (医保大病补充报销范围)

保子们好,我是墨琛。

有不少保子,对医保报销了解的并不多。

比如,很多人不知道,医保还可以 「二次报销」。

今天,墨琛和各位保子聊聊 「补充医疗保险」

下面进入正文, 今天的文章干货较多,建议保子们转发、收藏后再阅读。

PART 1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许多保子对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并不是很清楚,这里墨琛先和大家科普一下:

我国已初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组成「医保三重保障」,共同构成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形成综合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居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什么是医疗保险补充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区别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保「二次报销」。

2021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同时发布的还有《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在这份清单中,「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明确提出: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2、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含部分省份的职工大病保险):对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参照清单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筹资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等暂不纳入清单管理。

根据该文件可以看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

PART 2

什么是大病保险?

我们常说的大病保险,通常是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保 「二次报销」

可以说,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附加险」,是为了避免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而陷入经济困难的一项国家惠民政策,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大病保险 并不是对某个病种的报销,而是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直白点说就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超过起付线(不含)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一定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PART 3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设计

我国最初在设计大病保险制度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

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是指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后家庭剩余年收入的40%

按照我国相应统计指标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对农村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换言之,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就意味着发生了 「大病」和「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正因如此,为了化解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在全国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试点。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发办〔2015〕57号),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截止2015年底,大病保险覆盖了我国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

这也意味着,我国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既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又能享受大病保险保障。

PART 4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说完了大病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接下来和保子们说说大病保险的待遇。

(1)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的 全部参保人

(2)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因患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医保基金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 按一定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部分地方有封顶线)。

(3)保费筹资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由各地医保部门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参保人无需再额外支付

(4)保障水平

很多保子很关心,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可以报销多少钱呢?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各地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 有一定的硬性要求:

I、起付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II、报销比例: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报销比例不得低于6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III、报销限额:大多数地方不设封顶线,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不过目前仍有部分地方有最高支付限额。

当然,大病保险具体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各位保子还是要以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公布的医保政策为准。

另外,咱们国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人群,加大保障力度,降低或取消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甚至不设支付限额。

(5)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 「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是由政府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完成,已实现「一站式」结算

对符合大病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住院结算时, 可直接刷卡完成所有报销业务,无需另行申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PART 5

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城乡居民有大病保险护体,城镇职工也有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加持。

《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明确提出:

2、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含部分省份的职工大病保险):对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是指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参保职工因患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同样属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1)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职工医保的全部参保人。

(2)筹资方式

和大病保险不同的是,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I、筹资渠道:各统筹区不统一,一般由单位或个人负担,也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

II、筹资标准:各统筹区也不统一,有的统筹区按照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筹资,有的统筹区按定额筹资。

从公开数据看,各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筹资费用并不高, 人均每月10元左右。

(3)待遇支付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待遇支付,同样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有的地方没有), 具体由各统筹区自行制定,各位保子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最后,以深圳市为例,2023年9月7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自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原补充医疗保险,调整为大病保险。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不再另外缴费,其待遇支出分别从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大病保险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等基本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合规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支付」,起付线为1万元,支付比例分段设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为70%,3万元及以上部分为80%。

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越长,年度支付限额越高,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向医疗救助对象倾斜,起付线由1万元降低至2000元,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文末划重点,干货总结:

1、当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时,一定不要忘记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这样就能多报销医疗费用。

2、享受大病保险的前提,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3、享受大额医疗补助的前提,一定要参加职工医保。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这样就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5、除了基础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外, 建议大家还可以选择配置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