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医院看病新政策 (四个措施推进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海西州采取有效措施,用心用力用情打造暖心医保,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参保群众看病更有“医”靠。

一、实施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政策,让个人账户“死钱”变为“活钱”。在用于参保人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基础上,增加了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且增加了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干部职工采用线上“青海医保”手机APP和线下医保经办窗口方式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自己个人账户中的一定资金划转到共济账户中,根据实际需要一年可以多次划拨,每次划拨金额不低于500元,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最多可邀请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等6名家庭成员作为被共济人。干部职工个人账户资金被盘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医保互助共济的功能和价值。

二、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要我控费”变为“我要控费”。将州蒙藏医医院的119种自制制剂和天峻县藏医院的77种自制制剂纳入海西州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推荐,调取相关数据分析、测算、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无痛自然临产阴道分娩、无痛产钳助产分娩、无痛胎膜早破(足月)行阴道分娩3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冠状动脉造影术、黄斑水肿的玻璃体腔穿刺术、腹股沟斜疝的疝囊高位结扎术(单侧、双侧)、头皮肿物切除术5个病种手术纳入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范围。在州人民医院、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格尔木剑桥医院实施DRG付费改革,通过数据提取,确定分组方案及付费标准,完善医保付费信息系统,开展DRG模拟付费和实际付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增强成本控制意识、规范诊疗行为,主动避免大处方、重复检查及过度治疗等无效投入和诱导性消费,寻求合理的治疗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打造本地化的“筹资—定价—支付—管理”付费政策体系,实现从“打包定价”到“开包验证”再到“价值付费”转变。

三、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让高值药品耗材“天价药”变为“平民药”。积极加盟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台,以优先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成熟、市场竞争充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骨外伤、内分泌、消化和心脑血管等系统临床常见疾病用药,预计年内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450种。先后七次组织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乳腺癌、哮喘、冠心病等疾病的药品,种类丰富,覆盖面广,使用量大,降幅明显。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从平均每支80.18元降至每支21.89元,甘精胰岛素由每支205元降为72元,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平均降价48%、最高降幅73%。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降至5000元左右,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82%,极大地为患者的经济和心理“双减负”。今年以来,签订采购合同561份,支付采购金额1068.86万元,已累计节约医药费用120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四、强化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让跨省异地结算“来回跑”变为“一站式”。依托青海医保信息平台,搭建公共服务子系统,实现医保经办业务在线上受理办结,形成医保信息平台、业务编码标准、医保数据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医保结算模式“五统一”。积极推动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扩大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作为为民办实事实践行动的一项内容,制定《海西州统筹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积极对接联系医保信息系统工程师,在稳步推进参保职工跨省住院、跨省普通门诊及跨省药店购药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开通跨省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州内各地区至少1个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跑腿、垫资”问题。今年以来,全州跨省异地就医成功备案69374人次,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29512人次,总费用5.19亿元,统筹基金支付3.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