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票发行价格和数量怎么决定 (注册制新股开盘价是怎么定的)

你好,我是何鹿其。

欢迎和我一起,逐条学习《公司法》。

今天我们学习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发行的最后几条规定,先来看 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涉及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规定, 原文是: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01. 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股份公司发行新的股份,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的内容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

(1)新股种类和数额。

新股的种类,是普通股还是特别股,以及股份的数量是多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份公司一次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新股。

(2)新股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价格,这个价格可以是一个确定的金额,也可以是一个价格区间,或者是价格确定的基本原则,比如以评估值或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可以授权董事会来确定。

(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与价格类似,这里的起止日期可以是一个确切的日期区间,也可以是起止日期确定的基本原则,比如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几个月内发行,最终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则授权董事会来确定。

(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向公司的原股东发行,也可以面向公众发行。

按照《公司法》,股份公司的原股东是没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的,但是股东大会可以作出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决议。

除了向公司的原有股东发行股份外,公司也可以面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也就是常说的“定向增发”。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按照 2020 年修订的《证券法》,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 35 人,发行价格最低可以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 80%。

除了上述 4 项审议内容外,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需要审议以下事项: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限;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等等。

由于以上事项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也同样重要,因此一般的股份公司最好也能够对这些事项进行审议。

由于股份公司增发新股会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因此对于以上事项的审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 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价时,信息披露、股票承销和股款收取的规定。 原文是: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02. 信息披露内容

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IPO”,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里程碑事件; 另一种是公司上市之后公开发行新股, 又分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公开增发)。

不管是首次公开发行,还是上市后公开发行,都需要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近年来财务状况的体现,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招股说明书是公司就募集股份事宜发布的书面通知,其内容非常的丰富,如果你想要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招股说明书是你最值得去深入研究的文件。

目前,在我国境内,要想公开募集股份,可以通过三个交易所: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

针对不同的板块,有具体的招股说明书要求,但基本的内容框架是一致的。

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的重要核心内容包括这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的基本情况。 包括发展历史,基本业务、人员概览。

二是公司的治理结构。 包括公司章程,三会一层设置,创始人及董监高的基本信息。

三是公司的业务情况。 包括公司主要从事什么业务,行业背景及前景如何,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怎么样。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是谁,主要客户、供应商是谁。

四是公司的经营计划。 未来公司的战略,主要朝着哪方面去发展。

五是公司的财务状态。 包括资本结构、最近几年收入利润现金流情况。

对于如何分析和研究招股说明书。也是一门非常值得学习的学问。后面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一起来学习。

03. 股票承销与股款收取

关于股票承销与股款收取,一百三十四条只是引用八十七条和八十八条的规定。

股票承销,需要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来开展。

股款的收取,需要由银行代为收款。不过,实际中现在已经不再采用由公司跟银行签署代收股款的做法了,而是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来完成。

接着再来看 一百三十五条,关于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原文是: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04.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在发行新股的时候,可以自己决定发行的作价方案,包括发行条件、发行价格、支付方式等等。

当然啦,这个作价方案不能违背《公司法》的其他规定,比如关于股份公司每一股份的金额应该相等的规定,关于同股同权的规定,关于同次发行股票条件和价格相同的规定,关于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规定等等。

所以,股份公司在制定新股发行方案的时候,还需要结合公司现有资本情况来确定,比如现有的股份都是 0.5 元一股,那新发行股份的每股金额也只能是 0.5 元一股,除非新发行股份的类别与现有的类别不相关。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价格,还需要满足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通常是关于新股发行价格的最低价格要求。比如不得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或者不得低于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或 80%,证监会的相关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的价格,需要根据发行的对象,发行的条件,以及不同的交易所和板块来确定。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 一百三十六条,关于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后变更登记的规定, 原文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05. 发行新股后的登记与公告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那具体要登记什么信息呢?

对于股份公司来说,需要办理登记事项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股份公司发行新股,虽然可能会增加股东,但发起人并没有变化,整个过程只涉及到公司的注册资本变化。

而在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情况下,对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在做出注册资本调整的决议后就应该进行变更登记,只有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股份,在募集完成前不知道确切的注册资本,才需要在新股募足股款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实际上,2021年12 月发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已经对这一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描述是:*公司发行股份募足股款后,应予公告“,没有再说变更登记的事情,而公告也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至此,《公司法》第五章第一节关于股份公司股份发行的条款我们就全部学完了,从下回开始,我们进入第二节,关于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