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拟取消信阳市平桥区国信小额*款贷**有限公司等
4家小额*款贷**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河南省小额*款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和《河南省小额*款贷**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 拟报请省政府金融办取消信阳市平桥区国信小额*款贷**有限公司、 潢川县福德小额*款贷**有限公司、 信阳市工业城宝煜臻小额*款贷**有限公司和信阳鸡公山恒大小额*款贷**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本次只取消试点资格,不涉及工商营业执照。试点资格取消后,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款贷**相关经营活动, 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0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6-6365502
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大家都在看

编辑:陈明娟
长
按
关
注
传播思想 成就价值

做有格调的新闻媒体
微信号:xinyangwa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