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调整内容涉及到哪些?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调整?一起来看看。
近年来,杭州住保房管部门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持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保障性住房模式,让更多家庭实现了“安居梦”。
Q1
杭州公租房保障的总体情况?
公租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了公租房保障。截至目前,我市公租房在保家庭有19.9万户,其中通过实物保障的有4.5万户家庭,实物保障就是住在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里面;通过货币补贴保障的有15.4万户家庭,保障对象拿了货币补贴以后可以自己到市场上去租房子。
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连续多年列入了我市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共有534.4万平方米,后续大约可提供约8.6万套房源。
随着新建公租房的陆续交付使用,今后每年大约有5000余户保障家庭可以住进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里,这将大大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Q2
杭州的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哪些人群?
杭州市公租房保障的群体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第二类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第三类是创业人员。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Q3
为什么要调整公租房受理审核中的一些条件、范围等?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的规范管理,前期,省建设厅公布印发了《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对公租房保障的申请条件、审核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标准。
导则的出台,可以更好地落实公租房精准保障的要求。对此,杭州市也积极贯彻落实,结合我市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对市本级公租房的受理审核工作主要作了三方面调整:
一是进一步放宽收入准入标准。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标准,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77043元,从而扩大了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
二是增加了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投资企业情况和车辆情况三方面内容。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动态复核。今后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公租房保障的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让政府公共资源的使用更加规范、更加精准。
Q4
请介绍下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公租房申请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年轻人比较喜欢在线上操作,线上申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或支付宝APP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等关键词,然后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申请。
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可以在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将会为您提供好指导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