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凤凰湖壹号 (常州一化工企业入驻小区)

【视频】住宅小区来了“化工企业”,业主炸锅!政府回应“企业仅办公”,记者调查发现“施工无许可”

连日来,常州市新北区凤凰湖壹号花园进驻了一家“化工企业”,引发了不小的风波。3月17日下午,薛家镇组织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协委员及业主代表等专门开了场“协调会”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协商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强调该处地方“仅办公、不生产、不仓储、不科研”,不存在群众担忧的健康危害。群众还未完全信任,一些问题还没完全解开谜题!结果18日上午,企业就“火速”开张。企业强势的态度,进一步升级了矛盾。小区业主们一来担心“化工企业”会给小区广大业主的健康带来危害。二来气愤“化工企业”先斩后奏,毁掉了小区戏水池,改建成了“水池假山景观”,还毁绿造了停车场!那么真相如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得知,该企业装修、改建、造景工程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居民投诉:

小区来了个“化工企业”很霸道

业主们担心“身体健康”受影响

“我们小区去年10月份来了家企业,开始很多人业主开始都不知道。直到今年,小区里给小孩玩的戏水池给这家企业霸占了,改建成了水池假山景观,这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和关注。大家进一步查询后炸锅了,发现原来这家企业名叫常州胜杰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杰生命),所属行业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也就是‘化工企业’,并且该企业还在今年1月22日,进行了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经营范围出现了饲料生产、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等。我们业主现在都很害怕,担心身体健康受到这家企业的影响。”小区多位业主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们都觉得很奇怪,一家“化工企业”怎么可以开到小区来。他们为此也去找过镇政府,镇政府解释说,这家企业在这里不从事生产,仓储等,仅在此办公。但是他们还是害怕,毕竟企业都不敢给大家一个“承诺书”,确保今后这里无毒无害。

霸占了小区公共区域造假山景观池

业主们说,除了健康的担忧,还觉得这家企业很霸道。来到小区二话不说,就把夏天小孩玩的戏水池给毁掉了,改建成水池假山景观,并且用不锈钢栅栏拦起来,不让业主们靠近,把小区共有区域占为己有。不仅如此,还铲掉了绿化做成了停车场,并且把凤凰湖壹号的小区外墙Logo也给铲除了!今后人家来都看不到小区的名字!

小区景观平面示意图

“倘若这家‘化工企业’真是纯办公,不会影响到居民身体健康,我们也不会无理取闹。但是,业主们要的是知情权,企业理应接受小区业主们日常监督。万一企业在里面搞研发,存放有危害的化学制剂,我们也好及时发现制止。”业主们说,从企业霸占小区共有区域他们就觉得这家化工企业不好沟通,所以更加担心开业以后了。

协调现场:

企业称他们的产品“S-烯虫酯”低毒

政府、企业均表态“仅办公”无危害

3月17日下午4点,薛家镇组织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协委员及业主代表等专门在中巷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开了场“协调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区业主的担心进行了解答。

胜杰生命就在小区里

据胜杰生命一位董事和一位区政协委员介绍,凤凰湖壹号区域不符合生产研发要求,也达不到存储要求。如果企业在此生产和研发需要都需要进一步的审查和审批许可,才可以进行。企业的生产有专门的地方,外地有指定化工生产区域,也有取得了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是一种名为“S-烯虫酯”生物制剂,基本无毒无害。这种“S-烯虫酯”比食盐的毒性还要低8倍。

此前,薛家镇政府也曾在网络上回应,称企业在此仅做办公用途。

外墙Logo更换无需审批

环保部门将每天不定时巡查

关于企业对房屋外立面更改颜色和品牌logo的更换,薛家镇综合执法局表示,凤凰湖壹号会所已经出售给企业或者个人,品牌Logo由企业和个人设计更改,Logo的安装只要不是玻璃幕墙即可,不需要审批。

经营范围引起了群众质疑

针对企业的监管,薛家镇环保科现场做出了回复,将每天安排人员不定时巡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顶格处罚和处置。中巷社区也明确回复,业主有需求或不放心企业的经营行为,随时随地可以到社区找到领导,对企业进行随机检查,为避免询私舞弊行为,领导不带任何的通讯工具,共同前往企业现场查看。

薛家镇承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胜杰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大监管力度。

戏水池归全体业主所有

“承诺书”尚未明确

凤凰湖壹号业主委员会要求胜杰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要求在凤凰湖壹号项目上只作为纯办公场地,不生产不实验不存储化学产品等。经过协商,企业将会以律师函的形式,告知业主。但截至目前尚未给出。

关于小区戏水池归属问题,明确属于全体业主,将要求胜杰生命对泳池停止施工,游泳池的使用和规划由全体业主表决。

今年一月更改了经营范围等

没有许可涉嫌违法建设等问题

企业、政府未予以回复

关于胜杰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违规装修,违规建造等问题,薛家镇城建综合管理科表示,他们是今天才得到业主反馈,综合管理科会去现场查看,并查阅常州市规划局和档案馆相关资料,给予回复。

现场,企业代表也没有对是否拥有施工许可证问题给予回复。

企业曾因大气污染被处罚

记者调查:

企业装修、改建、造景等均无许可

施工、毁绿还存在违法嫌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住建部门获悉,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企业曾在化工园区内

然而,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胜杰生命办公区域超千平米,工程造价无从得知,目前新北行政审批部门并未收到胜杰生命相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手续,也无申领记录。也就是说,该企业施工并无施工许可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有律师指出: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征得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胜杰生命单方面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毁戏水池造水池假山景观、毁绿造停车场,已经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涉嫌违法。一来相关职能部门可以立案调查,二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