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年来,社会上陆续出现非法集资案件,一些民间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房产经纪公司、养生养老公司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息为诱饵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致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是合法投融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民众投资理财最好选择银行、证券等合法正规渠道。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抱定决不参与的信念,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共同筑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防线,为营造和谐、健康、稳定的大家园一起努力!
珲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转自珲春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