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张洋 文/图)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位于西安南郊的常宁宫也推出了“与抗战英雄面对面”的活动,但在其制作的展布上,抗战老兵何耀华的照片,却是《阳光报》摄影记者梁萌2015年7月19日刊登在阳光网上的作品,目前擅用的老兵照片已被其用另一张照片掩盖。

《阳光报》摄影作品疑被盗用
常宁宫是蒋介石的西北行宫, 1943年至1946年间,蒋介石三次来陕都在此居住。1999年,成立西安常宁宫休闲山庄,是由西安旅游集团所属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的集餐饮、住宿、会议、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现代旅游服务企业。
9月29日,记者来到了常宁宫,一进大门在一面墙上,常宁宫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推出了“与抗战英雄面对面”活动,日期从2015年8月27日至10月7日,常宁宫邀请了抗战老兵何耀华,与游客面对面,旁边附有老兵何耀华的照片。
经过对比可以发现,此照片与本报摄影记者曾拍的老兵何耀华照片在老人衣着、动作、神态方面尤为相似,同时拍摄背景也极为相似,而且照片旁边并未标注来源。
常宁宫工作人员称照片确系网上*载下**

常宁宫未经允许在其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展布上印有网上*载下**的阳光报照片 记者张洋摄
随后,记者前往常宁宫进行核实。当天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需要询问后才能告知。
随后,记者在返回的途中,常宁宫策划部门一位姓杜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此照片确是在网上找到*载下**的,并不是他们拍摄的。
10月10日,记者再次来到了常宁宫,原来的老兵何耀华的照片已经不见了,换成了一张老兵着白色外衣坐在话筒前的照片,用此照片将原来的《阳光报》照片进行了掩盖。
律师说法:
常宁宫侵犯了报社的著作权
那么,常宁宫未经《阳光报》允许,擅自使用《阳光报》摄影作品到底是否侵权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同时著作权人享受署名权。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剑表示,常宁宫使用的照片,如果确系《阳光报》照片,那么其在使用时未经报社允许私自使用,则侵犯了阳光报社的著作权,同时使用时未注明来源,也侵犯了照片拍摄者的署名权,报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习编辑:杨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