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工业补贴 (深圳市工业增加值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企业获得2019年市扩产增效奖励(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

二、奖励标准

1.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8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申请表》(原件,需双面打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收盖章复印件一份,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5.银行开户证明(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6.2018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一份);

7.获得市扩产增效奖励(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银行流水账单(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24日。

(二)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60000000075419341000303696001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25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区政务服务大厅: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证办**大厅正门对面)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证办**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五、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需网上预审通过后,再到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宝安区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申请表》需双面打印。材料一式一份,制作封面、目录后用A4纸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与申请有关的外文资料,需要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加盖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并附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