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欠款事件 (东方海洋欠款人名单)

近期,东方海洋第二次行政处罚对应的投资者索赔案得到法院支持。至此,两次行政处罚对应的适格投资者都有望纳入重整计划进行赔付。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部分有望获得现金清偿,超过10万元的债券部分其中以现金清偿8%,剩余部分每家普通债券人每100元债券分得8.33股上市公司股票。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在上述方案中将得到有效清偿。

东方海洋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东方海洋于2001年设立,2006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上市初期公司主要从事海洋水产品加工和海水养殖。2016年公司向医疗健康行业转型,公司斥资4.3亿元收购生产艾滋病、白血病检验试剂的美国Avioq公司100%股权,出资1200万元收购烟台燕京国际医院有限公司的60%股份,并在酶联免疫、质谱检测、精准基因诊断与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等方向布局,2018年拟收购新三板上市公司信鸿医疗,但因公司爆出重大资金占用事项,该笔收购案还未完成就草草收场,后续公司也因资金占用问题陷入困境进入重整程序。

东方海洋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2022年1月20日,东方海洋(002086)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后,认定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违法行为。

2019年5月起,东方海洋因关联担保合同纠纷等原因累计发生多起诉讼、仲裁案件。东方海洋应当在收到重大诉讼、仲裁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发生情况。东方海洋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江苏胜衡律所事务所主任律所宋联民提醒投资者,由于东方海洋第二次行政处罚下达时间是2022年1月20日,刚好在2022年1月22日新的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下达前,适用老司法解释诉讼时效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1月。这对于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收盘持有的投资者来说,尚有八个月的索赔时效,投资者可按本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或宋联民律师名称进行网站搜索获取联系方式进行办理。证券索赔案件诉讼周期普遍较长,平均周期超过两年的情况较多。请投资者耐心等待。

东方海洋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 (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 ,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和 印花税 ,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 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 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多只股票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东方海洋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胜诉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中润资源、延安必康、香溢融通、金正大、围海股份、东方网力、雅本化学、天马轴承、欢瑞世纪、海越能源、广东榕泰、启迪环境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可在本官网搜索上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