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传承发扬70年“铁检精神” 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护航“轨道上的京津冀”

今年10月16日是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天津铁检院)建院70周年。70年来,该院形成了忠诚、务实、创新、包容、和谐、规范的“天津铁检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天津铁检院通过“三个一”工作机制,在加强相关部门联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公益诉讼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天津铁路检察,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

平安铁路“清朗行动”中,检察官现场了解隐患情况

多方联动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

天津铁检院管辖线路分布在天津、河北、山东3个省市,连接着天津、秦皇岛、唐山、黄骅、曹妃甸5个海港,有京津、京沪、津滨等多条高速铁路。为护航“轨道上的京津冀”,该院通过路地检察机关协作互动机制、天津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协调工作平台、“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组成的“三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高铁沿线政府部门依法管理、铁路企业主动防范、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问题隐患长效治理体系,持续推动高铁安全问题联治、护路联防、工作联动。

该院联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成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协调工作小组,会签协作意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维护铁路运营安全。

在调查一起涉嫌危害高铁运营案件线索时,检察官发现,两处违法下穿铁路运营线路的燃气管线均为地方燃气公司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审批、未按安全建设标准和要求擅自埋设,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极易引发重大铁路安全事故。该院立即联合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天津铁路办事处环治办,以及与相关市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多次进行磋商座谈,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涉案企业消除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责令涉案燃气公司立即停用并灌浆封堵了违法埋设的燃气管线,彻底消除了危害高铁运行的安全隐患。

依法办案全力保障高铁运输秩序

对于高铁来说,任何一个小的安全隐患都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阻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步伐。天津铁检院把维护高铁运输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司法理念,以“治理化”思维办理破坏铁路设施设备、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各类案件,保障铁路运输秩序。

2022年,犯罪嫌疑人王强(化名)在铁路线上利用液压钢筋钳、高压拉闸杆等工具,将架设在接触网电杆上正在使用的承力索中心锚结辅助绳盗走,并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案件被移送至天津铁检院。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王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

结合办案,该院针对管界内治安、安全问题突出的线路、列车分布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梳理,积极推动铁路沿线综合治理。聚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以华北地区重要运输枢纽——南仓站为切入点,主动参与大北环、西南环线、天津新港北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津冀重点线路、重要站段的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着力净化铁路运输内部安全环境。

能动履职打造公益诉讼“铁检品牌”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天津铁检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从检察监督角度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督促隐患整改,使问题在诉前解决。

针对榆关道地区铁路涵洞照明不足的问题,该院与河北区检察院协同办案,推动多部门联合能动履职,共同推动铁路涵洞照明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020年8月,该院联合武清区检察院,针对高铁沿线存在的线路封闭网被破坏、安全保护区内烧荒等安全隐患问题,向铁路沿线相关政府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清理露天堆放的垃圾堆、草堆等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与铁路单位日常信息互通、协调联动机制,并在人流密集处设置警示宣传教育牌,广泛宣传禁止行为以及法律责任。该检察建议获评天津市2021年度“十佳检察建议”。

该院还与河北省青县检察院、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山西省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等单位签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意见》,强化司法联动,加大对破坏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污染铁路沿线环境等涉铁路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

建院70周年之际,天津铁检院举办了服务“轨道上的京津冀”检察工作座谈会。“2019年以来,天津铁检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清朗行动’‘消隐促建’等专项行动,多次组织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工作推动会、联席会、座谈会、主题宣传等活动,协调解决铁路外部安全环境问题,共推动解决隐患827处,拆除违章建筑约1.14万平方米,土地复耕39.3亩……”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展现了该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铁路“大动脉”畅通的检察担当。

(图片由天津铁检院提供)

记者 闫晓茜

通讯员 赵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