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准入户
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深圳社保缴纳记录且申请期间最好保持参保,无需参加深圳市级或区级的人才引进综合评估,可直接申请办理入户。
办理流程:
1.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6.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二、毕业生接收流程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均可在毕业后两年内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流程:
1. 学校先开具报到证,由学校送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田区彩田路1002号)毕业生接收窗口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申请表(现场填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书、政治面貌证明等材料。在接收窗口审核通过后,会开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办理回执》。
2. 将回执送至学校,学校凭回执开具报到证并转移档案。档案一般由学校通过机要方式邮寄至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档案到达后,可前往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领取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档案内含转正定级材料、毕业生学历学位评定材料、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等,关系到个人今后职称评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
3. 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报到证上的时间为准),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办理回执》及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落户手续。在办理时,需要填写《户口迁移证》,并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办理回执》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出地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持证者需将此证与身份证一起带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就是深圳入户流程个人办理的相关内容,总体来说,深圳入户政策较为宽松,尤其是对于高学历的人才,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直接申请落户。但对于学历较低的申请人来说,积分入户则更为实际,需要提前准备各项资料并核算分数,以确保满足入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