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乾安县*访信**法律服务站站长王辉今年64岁,2015年退休前,他曾任派出所所长20年,在看守所任职16周年,是从事了40余年政法工作的资深法律工作者。

王辉(左二)接待到访群众
2016年,一名县委常委领导邀请他到*访信**法律服务站做矛盾化解工作,并对他说:“在押人员你都能管理好,法律服务站更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于是,2016年10月,退休后的王辉来到乾安县*访信**法律服务站任站长,开始了为群众调解、化解矛盾的工作。
在看守所任职期间,王辉提出了在押人员管理的“四以精神”,并在全国推广。“四以精神”即“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诚待人、以情感人”,而这也成了他在法律服务站工作的原则。他说,从事矛盾调解工作,首先要强化自身法律修养,将法律条文扎实掌握,并且能够依据法律条文向涉访人员解释清楚他的所作所为哪里不合法,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大到法律诉求,小到鸡毛蒜皮,县里群众的纠纷五花八门,别人家的母猪拱了自家菜园、邻里纠纷打死了小鸡、下雨天排水沟的水淹到邻居家导致大打出手……这些看似是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产生不良影响。王辉每次接待*访上**群众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法律条文跟群众摆事实,如果是合理诉求,就告诉群众可以依法解决,反之就劝说群众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他表示,群众无小事,对待各种各样的法律诉求必须善于发现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
黄大爷的女儿因为工伤去世,虽然政府已经按规定赔付了200多万元,但黄大爷还是感到不足,一直上告了十五六年。王站长和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多次找到黄大爷,给他讲解政府赔偿的合理性和他做法的不合理性,最终让黄大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停止*访上**。王辉总结说,做好*访信**调解工作,不仅要用法律条文正面疏导,敢于担当,还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替他们着想,用善意温暖群众的心灵,用法律的正气去压制邪气,让*访信**工作充满正能量。这不仅是为群众谋福利,更是替政府排忧解难,为社会维稳筑路铺石。
“这份工作我愿意干、想干,因此才敢干、拼命干”,这是王辉新总结出来的“四干精神”,也是他真心服务群众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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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北方法制报综合
作者 | 记者 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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