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高质量发展暨改革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类别
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 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 四类项目,其中重点研发计划包括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 三个方向。鉴于篇幅太长,本篇主要以重点研发计划为主进行详细说明。
(一)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
1、项目简介
面向经济主战场,围绕我市“6+3+X”制造业产业领域和20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要,着力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要标准研发,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技术成果,促进和支撑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牵头以创新联合体方式组织实施重点攻关项目。支持数字经济、安全生产、文化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等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主要分为重点揭榜挂帅项目和面上项目。
2、支持经费
本年度项目分重点项目(揭榜挂帅)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单个课题市拨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面上项目每个市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指南
(1)重点项目(揭榜挂帅)
1101 手*药性**物生物酶催化剂的固载化关键技术研发
需求目标:针对手*药性**物生产所需的生物酶催化剂及其相应的游离态反应生物酶催化技术的缺陷,开展手*药性**物生物酶催化剂固载化关键技术研发;明确基于对生物酶固载化技术的机理与方法,研究固载酶在手*药性**物反应过程中新的反应模式;综合生物酶固载化技术与流动化学技术,形成固载酶连续反应技术,制定完整的固载化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
(2)面上项目
1. 数字技术
1201 大数据与云计算
研发内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大数据安全管理和先进计算的创新需求,重点开展高性能数据采集、异构数据融合、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平台技术研发,云操作系统和软件、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等云计算关键技术研发,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数据脱敏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
1202 高端软件
研发内容:聚焦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一代工业软件平台领域,重点开展高性能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研发,产品研发设计、制造运营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核心工业软件研发,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嵌入式工控系统、智能工厂系统等新一代工业软件平台技术研发。
1203 电子元器件
研发内容:围绕先进制造和信息产业对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和产品需要,重点开展智能传感器、高精度频率元器件、工业级插件和连接器等关键电子元器件研发,集成封装、多维异构封装、光电合封等先进封装及可靠性测试关键技术研发。
2. 先进材料
1204 金属材料
研发内容:面向高端装备和重大工程需要,重点开展基础零部件用钢、轻质高强金属、高温合金与特种合金等先进金属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1205 有机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
研发内容:聚焦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重点开展新型*土稀**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金属有机框架(MOF)等先进材料,高弹性、耐磨性、耐热性新型功能高分子、特种高分子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型结构材料以及其他高端功能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1206 先进材料及应用
研发内容:以提升材料研发效率,满足重大工程和装备需要为目标,重点开展轻质耐热高温结构材料、特种与前沿功能材料制备等先进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发。
3. 装备制造
1207 增材制造
研发内容:围绕增材制造领域创新,重点开展功能合金、金属间化合物、低缺陷金属粉末等关键材料研发,高可靠大功率激光器等核心功能部件研发,面向高技术领域的高效率、高精度、低成本、批量化增材制造技术与软件系统研发。
1208 基础零部件和先进工艺
研发内容:聚焦制造业创新发展需求,重点开展高强度紧固件、高性能密封件、高性能伺服驱动系统等高端精密基础件关键技术研发,精密及超精密加工、高速高精切削磨削、多工艺复合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关键技术研发。
1209 高端装备制造
研发内容:围绕提升高端制造装备供给能力,重点开展高端数控机床等整机装备设计,控制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网络协同制造、智能运维、柔性生产与制造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
4. 碳达峰碳中和专题
1210 可再生能源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以晶硅光伏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重点开展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先进制造工艺与技术装备研发,太阳能碳转化、太阳能热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1211 消纳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清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开展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等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
1212 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重点领域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工业余能综合利用,重点开展生产工艺深度脱碳、新型凝胶材料、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及助剂等减污降碳关键技术研发,废气废液废渣高效洁净处理与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技术交叉融合创新。
5. 其他
1213 消防、安全生产信息化、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危险气体泄漏检测及精准定位等灾害预警侦测关键技术研发
1214 文化科技融合支撑技术及产品研发
1215 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获奖项目
1216 除上述所列技术方向外,其他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重大需求且技术创新性高、突破性强、带动性大的创新关键核心技术
三、组织方式
1.各单位按照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各项目主管部门集中出具正式书面推荐意见函,其中限额申报的需排序后上报。
2.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科技局、市各功能区经发局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推荐。纳入市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市各直属事业单位由其市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宿本科类高校,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查推荐。
3.各项目类别中的揭榜挂帅项目,项目申报不设门槛,不占申报名额,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项目限制,但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并确保项目实施期内在本单位完成项目任务(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为集团公司任命或援助单位派驻的,需提供任命文件。
2.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在宿迁市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设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创新组织。应具备完成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等。申报单位为行政机关的,仅可申报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中规定的指南代码方向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资金分配及双方责任等。
3.申报项目基本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
申报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7月1日(特殊要求的除外)。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5.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6.各类专项计划的特定要求详见指南。
五、申报限制
1.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
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企业有在研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另行规定),承担市级及以上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或应结未结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性项目除外);在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或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2年、项目终止未满3年的;承担(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有科技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完成科技统计但无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企业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2年、项目终止未满3年的;项目申报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已获得中央、省和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六、申报要求
1. 重点项目通过“揭榜挂帅”形式组织,每个项目下设3—5个课题 ; 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 申报揭榜挂帅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指南中该任务的所有需求目标和考核指标。
2. 面上项目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 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 ,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符合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但不需要覆盖该指南代码全部研发内容。实施“以赛代评”的科技计划立项机制,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直接进入现场考察环节 ,仍需按照要求进行系统申报、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3.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与宿迁本地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企业承担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新增经费总额的30%。
4. 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5.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7.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对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9.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宿本科类高校、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自筹资金不作比例要求。
七、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通过系统导出、自带水印)、附件(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与本项目有关的证书、专利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2.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对项目信息表中项目经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新增经费调整为直接经费(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间接经费(包括绩效支出),具体指标解释参考附件3。
3.项目申报材料须在“宿迁市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辖区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上报,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4.网上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5日—7月4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2日—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5.受理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30号科技大厦408室
(具体专项计划申报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
1.2023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3.新增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4.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5.2023年度宿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来源: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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