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对股东利益具有直接、重大影响,那么,股权冻结是什么?从何而来?对公司、对股东有何影响?作者选取日常咨询中咨询频率比较高的几个问题形成本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部分:基 础 知 识
Q: 什么是股权冻结?
A: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所采取的不准股东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股权冻结在 诉讼阶段 和 执行阶段 发生。
Q: 法院会主动采取吗?
A : 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虽然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但一般而言,法院并不会主动采取,毕竟在诉讼阶段法院的立场是应保持中立的。
而在执行阶段,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没有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才不会关心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只有当被执行人具有“老赖”行为时,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财产才会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因此,一般可以理解为,法院不会主动采取。
Q: 冻结的期限有多长?
A: 关于股权冻结期限,有两个法律文件先后进行了规定,分别为:
2005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第一款: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规定: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结论: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股权冻结的期限不超过三年(不考虑续冻)。 特别注意: 这里仅讨论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上市公司国有和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另有规定。
| 冻结 | 查封 | 扣押 |
|
银行账户 股权 银行存款 证券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车辆 房产 机器设备 厂房 |
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 股份凭证(股票) 其他方便扣押的动产 |
注意 :股权冻结,股票扣押,两者强制措施并不同。
第二部分: 对股东的影响
| 序号 | 股东权利 | 是否受影响 |
|---|---|---|
| 1 | 分红权 | 受 |
| 2 | 转让权或质押权 | 受 |
| 3 | 召集权、表决权、参会权、管理权、知情权 | 不受 |
| 4 | 新购认购权 | 不受 |
从目前能够查询到的资料来看,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公司能否进行增资扩股? 但这个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并无定论,公司法对该问题也未规定。
分歧体现在,工商总局与最高院的观点不一致,工商总局观点前后也不一致,最高院自身观点也不一致,能够查询到的一个否定评价的案例也被最高院以“法律拘束力仅限于个案本身,而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在其他案件中法官不能将上述答复直接作为裁判依据”进行了说明。
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增资扩股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而其中一名股东股权被冻结与公司增资扩股间的关系常常被忽视,如果当地的工商部门因此不予办理增资扩股,对公司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因此,问题本身很重要,提醒包括作者在内的广大律师、股东、投资人,注意防范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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